史記卷一百三十 太史公自序第七十
昔在顓頊,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一〕唐虞之際,紹重黎之後,使復典之,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休甫其後也。〔二〕當周宣王時,失其守而為司馬氏。〔三〕司馬氏世典周史。〔四〕惠襄之閒,司馬氏去周適晉。〔五〕晉中軍隨會奔秦,〔六〕而司馬氏入少梁。〔七〕
〔一〕索隱南正重以司天,火正黎以司地。案:張晏云「南方,陽也。火,水配也。水為陰,故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兼地職」。臣瓚以為重黎氏是司天地之官,司地者宜曰北正,古文作「北」字,非也。揚雄、譙周並以為然。案:國語「黎為火正,以淳曜敦大,光照四海」,又幽通賦云「黎淳曜於高辛」,則「火正」為是也。
〔二〕集解應劭曰:「封為程國伯,休甫,字也。」索隱案:重司天而黎司地,是代序天地也。據左氏,重是少昊之子,黎乃顓頊之胤,二氏二正,所出各別,而史遷意欲合二氏為一,故總云「在周,程伯休甫其後」,非也。然(後)案〔後〕彪之序及干寶皆云司馬氏,黎之後是也。今總稱伯休甫是重黎之後者,凡言地即舉天,稱黎則兼重,自是相對之文,其實二官亦通職。然休甫則黎之後也,亦是太史公欲以史為己任,言先代天官,所以兼稱重耳。正義括地志云:「安陵故城在雍州咸陽東二十一里,周之程邑也。」
〔三〕正義司馬彪序云:「南正黎,後世為司馬氏。」
〔四〕索隱案:司馬,夏官卿,不掌國史,自是先代兼為史。衛宏云「司馬氏,周史佚之後」,不知何據。
〔五〕集解張晏曰:「周惠王、襄王有子穨、叔帶之難,故司馬氏奔晉。」
〔六〕索隱案左氏,隨會自晉奔秦,後乃奔魏,自魏還晉,故漢書云會奔秦魏也。
〔七〕索隱古梁國也,秦滅之,改曰少梁,後名夏陽。正義案春秋,隨會奔秦,其後自秦入魏而還晉也。隨會為晉中軍將。少梁,古梁國也,嬴姓,在同州韓城縣南二十二里,是時屬晉。
自司馬氏去周適晉,分散,或在衛,或在趙,或在秦。其在衛者,相中山。〔一〕在趙者,〔二〕以傳劍論顯,〔三〕蒯聵〔四〕其後也。在秦者名錯,與張儀爭論,於是惠王使錯將伐蜀,遂拔,因而守之。〔五〕錯孫靳,〔六〕事武安君白起。而少梁更名曰夏陽。靳與武安君阬趙長平軍,〔七〕還而與之俱賜死杜郵,〔八〕葬於華池。〔九〕靳孫昌,昌為秦主鐵官,當始皇之時。蒯聵玄孫卬〔一〇〕為武信君將〔一一〕而徇朝歌。諸侯之相王,王卬於殷。〔一二〕漢之伐楚,卬歸漢,以其地為河內郡。昌生無澤,〔一三〕無澤為漢巿長。無澤生喜,喜為五大夫,卒,皆葬高門。〔一四〕喜生談,談為太史公。〔一五〕
〔一〕集解徐廣曰:「名喜也。」
〔二〕索隱案:何法盛晉書及司馬氏系本名凱。正義何法盛晉書及晉譙王司馬無忌司馬氏系本皆云名凱。
〔三〕集解服虔曰:「世善傳劍也。」蘇林曰:「傳手搏論而釋之。」晉灼曰:「史記吳起贊曰『非信仁廉勇,不能傳劍論兵書』也。」索隱服虔云:「代善劍也。」按:解所以稱傳也。蘇林云傳作「搏」,言手搏論而釋之,所以知名也。
〔四〕正義五怪反。如淳云:「刺客傳之蒯聵也。」
〔五〕集解蘇林曰:「守,郡守也。」
〔六〕集解徐廣曰:「一作『蘄』。」索隱上音七各反,下音紀釁反。漢書作「蘄」。
〔七〕集解文穎曰:「趙孝成時。」
〔八〕索隱下音尤。李奇曰「地名,在咸陽西」。按三秦記,其地後改為李里者也。
〔九〕集解晉灼曰:「地名,在鄠縣。」索隱晉灼云在鄠縣,非也。案司馬遷碑在夏陽西北四里。正義括地志云:「華池在同州韓城縣西南七十里,在夏陽故城西北四里。」
〔一〇〕索隱案:晉譙國司馬無忌作司馬氏系本,云蒯聵生昭豫,昭豫生憲,憲生卬。
〔一一〕集解徐廣曰:「張耳傳云武臣自號武信君。」索隱案漢書,武臣號武信君。
〔一二〕索隱漢書云項羽封卬為殷王。
〔一三〕索隱漢書作「毋擇」,並音亦也。
〔一四〕集解蘇林曰:「長安北門也。」瓚曰:「長安城無高門。」索隱案:蘇說非也。案遷碑,在夏陽西北,去華池三里。正義括地志云:「高門原俗名馬門原,在同州韓城縣西南十八里。漢司馬遷墓在韓城縣南二十二里。夏陽縣故城東南有司馬遷冢,在高門原上也。」
〔一五〕集解如淳曰:「漢儀注太史公,武帝置,位在丞相上。天下計書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序事如古春秋。遷死後,宣帝以其官為令,行太史公文書而已。」瓚曰:「百官表無太史公。茂陵中書司馬談以太史丞為太史令。」索隱案茂陵書,談以太史丞為太史令,則「公」者,遷所著書尊其父云「公」也。然稱「太史公」皆遷稱述其父所作,其實亦遷之詞,而如淳引衛宏儀注稱「位在丞相上」,謬矣。案百官表又無其官。且修史之官,國家別有著撰,則令郡縣所上圖書皆先上之,而後人不曉,誤以為在丞相上耳。正義虞喜志林云:「古者主天官者皆上公,自周至漢,其職轉卑,然朝會坐位猶居公上。尊天之道,其官屬仍以舊名尊而稱也。」案:下文「太史公既掌天官,不治民,有子曰遷」,又云「卒三歲而遷為太史公」,又云「太史公遭李陵之禍」,又云「汝復為太史,則續吾祖矣」,觀此文,虞喜說為長。乃書談及遷為「太史公」者,皆遷自書之。漢舊儀云「太史公秩二千石,卒史皆秩二百石」。然瓚及韋昭、桓譚之說皆非也。以桓譚之說釋在武本紀也。
太史公學天官於唐都,〔一〕受易於楊何,〔二〕習道論於黃子。〔三〕太史公仕於建元元封之閒,愍學者之不達其意而師悖,〔四〕乃論六家之要指曰:
〔一〕正義天官書云「星則唐都」也。
〔二〕集解徐廣曰:「菑川人。」
〔三〕集解徐廣曰:「儒林傳曰黃生,好黃老之術。」
〔四〕正義布內反。顏云:「悖,惑也。各習師書,惑於所見也。」
易大傳:〔一〕「天下一致而百慮,同歸而殊塗。」夫陰陽、儒、墨、名、法、道德,此務為治者也,直所從言之異路,有省不省耳。〔二〕嘗竊觀陰陽之術,大祥〔三〕而眾忌諱,使人拘而多所畏;〔四〕然其序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是以其事難盡從;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禮,列夫婦長幼之別,不可易也。墨者〔五〕儉而難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六〕然其彊本節用,不可廢也。法家嚴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名家使人儉而善失真;〔七〕然其正名實,不可不察也。道家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贍足萬物。〔八〕其為術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時遷移,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儒者則不然。以為人主天下之儀表也,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隨。如此則主勞而臣逸。至於大道之要,去健羨,〔九〕絀聰明,〔一〇〕釋此而任術。夫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形神騷動,欲與天地長久,非所聞也。
〔一〕集解張晏曰:「謂易繫辭。」正義張晏云「謂易繫辭」。案:下二句是繫辭文也。
〔二〕索隱案:六家同歸於正,然所從之道殊塗,學或有傳習省察,或有不省者耳。
〔三〕集解徐廣曰:「一作『詳』。」駰案:李奇曰「月令星官,是其枝葉也」。索隱案:漢書作「大詳」,言我觀陰陽之術大詳。而今此作「祥」,於義為疏也。正義顧野王云:「祥,善也,吉凶之先見也。」
〔四〕正義言拘束於日時,令人有所忌畏也。
〔五〕正義韋云:「墨翟之術也,尚儉,後有隨巢子傳其術也。」
〔六〕索隱遍音遍。遍循,言難盡用也。
〔七〕索隱案:名家流出於禮官。古者名位不同,禮亦異數,孔子「必也正名乎」。案:名家知禮亦異數,是儉也;受命不受辭,或失其真也。
〔八〕索隱贍音巿豔反。漢書作「澹」,古今字異也。
〔九〕集解如淳曰:「『知雄守雌』,是去健也。『不見可欲,使心不亂』,是去羨也。」
〔一〇〕索隱如淳曰:「『不尚賢』,『絕聖棄智』也。」
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一〕各有教令,順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則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夫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經也,弗順則無以為天下綱紀,故曰「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
〔一〕集解張晏曰:「八位,八卦位也。十二度,十二次也。二十四節,就中氣也。各有禁忌,謂日月也。」
夫儒者以六蓺為法。六蓺經傳以千萬數,累世不能通其學,當年不能究其禮,故曰「博而寡要,勞而少功」。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禮,序夫婦長幼之別,雖百家弗能易也。
墨者亦尚堯舜道,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一〕土階三等,茅茨不翦,〔二〕采椽不刮。〔三〕食土簋,〔四〕啜土刑〔五〕,糲粱之食,〔六〕藜霍之羹。〔七〕夏日葛衣,冬日鹿裘。」其送死,桐棺三寸,〔八〕舉音不盡其哀。教喪禮,必以此為萬民之率。使天下法若此,則尊卑無別也。夫世異時移,事業不必同,故曰「儉而難遵」。要曰彊本節用,則人給家足之道也。此墨子之所長,雖百長弗能廢也。
〔一〕索隱案:自此已下韓子之文,故稱「曰」。
〔二〕正義屋蓋曰茨,以茅覆屋。
〔三〕索隱韋昭云:「采椽,櫟榱也。」正義採取為椽,不刮削也。
〔四〕集解徐廣曰:「一作『塯』。」駰案:服虔曰「土簋,用土作此器」。
〔五〕正義顏云:「簋,所以盛飯也。刑,所以盛羹也。土謂燒土為之,即瓦器也。」
〔六〕集解張晏曰:「一斛粟,七斗米,為糲。」瓚曰:「五斗粟,三斗米,為糲。音剌。」韋昭曰:「糲,礲也。」索隱服虔云:「糲,麤米也。」三倉云:「粱,好粟。」正義糲,麤米也,脫粟也。粱,粟也。謂食脫粟之麤飯也。
〔七〕正義藜,似藿而表赤。藿,豆葉也。
〔八〕正義以桐木為棺,厚三寸也。
法家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則親親尊尊之恩絕矣。〔一〕可以行一時之計,而不可長用也,故曰「嚴而少恩」。若尊主卑臣,明分職不得相踰越,雖百家弗能改也。
〔一〕索隱案:禮,親親父為首,尊尊君為首也。
名家苛察繳繞,〔一〕使人不得反其意,專決於名而失人情,故曰「使人儉而善失真」。若夫控名責實,參伍不失,〔二〕此不可不察也。
〔一〕集解服虔曰:「繳音近叫呼,謂煩也。」如淳曰:「繳繞猶纏繞,不通大體也。」
〔二〕集解晉灼曰:「引名責實,參錯交互,明知事情。」
道家無為,又曰無不為,〔一〕其實易行,〔二〕其辭難知。〔三〕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四〕無成埶,無常形,故能究萬物之情。不為物先,不為物後,〔五〕故能為萬物主。有法無法,因時為業;〔六〕有度無度,因物與合。〔七〕故曰「聖人不朽,時變是守。〔八〕虛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綱」也。〔九〕群臣並至,使各自明也。其實中其聲者謂之端,實不中其聲者謂之窾。〔一〇〕窾言不聽,姦乃不生,賢不肖自分,白黑乃形。在所欲用耳,何事不成。乃合大道,混混冥冥。〔一一〕光燿天下,復反無名。凡人所生者神也,所託者形也。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形神離則死。死者不可復生,離者不可復反,故聖人重之。由是觀之,神者生之本也,形者生之具也。〔一二〕不先定其神〔形〕,而曰「我有以治天下」,何由哉?
〔一〕正義無為者,守清淨也。無不為者,生育萬物也。
〔二〕正義各守其分,故易行也。
〔三〕正義幽深微妙,故難知也。
〔四〕正義任自然也。
〔五〕集解韋昭曰:「因物為制。」
〔六〕正義因時之物,成法為業。
〔七〕正義因其萬物之形成度與合也。
〔八〕索隱「故曰聖人不朽」至「因者君之綱」,此出鬼谷子,遷引之以成其章,故稱「故曰」也。正義言聖人教跡不朽滅者,順時變化。
〔九〕正義言因百姓之心以教,唯執其綱而已。
〔一〇〕集解徐廣曰:「音款,空也。」駰案:李奇曰「聲別名也」。索隱窾音款。漢書作「款」。款,空也。故申子云「款言無成」是也。聲者,名也。以言實不稱名,則謂之空,空有聲也。
〔一一〕正義上胡本反。混混者,元氣(神者)之貌也。
〔一二〕集解韋昭曰:「聲氣者,神也。枝體者,形也。」
太史公既掌天官,不治民。有子曰遷。
遷生龍門,〔一〕耕牧河山之陽。〔二〕年十歲則誦古文。〔三〕二十而南游江、淮,上會稽,探禹穴,〔四〕闚九疑,〔五〕浮於沅、湘;〔六〕北涉汶、泗,〔七〕講業齊、魯之都,觀孔子之遺風,鄉射鄒、嶧;厄困鄱、薛、〔八〕彭城,過梁、楚以歸。於是遷仕為郎中,奉使西征巴、蜀以南,南略邛、笮、昆明,還報命。〔九〕
〔一〕集解徐廣曰:「在馮翊夏陽縣。」駰案:蘇林曰「禹所鑿龍門也」。正義括地志云:「龍門在同州韓城縣北五十里。其山更黃河,夏禹所鑿者也。龍門山在夏陽縣,遷即漢夏陽縣人也,至唐改曰韓城縣。」
〔二〕正義河之北,山之南也。案:在龍門山南也。
〔三〕索隱案:遷及事伏生,是學誦古文尚書。劉氏以為左傳、國語、系本等書,是亦名古文也。
〔四〕集解張晏曰:「禹巡狩至會稽而崩,因葬焉。上有孔穴,民閒云禹入此穴。」索隱越絕書云:「禹上茅山大會計,更名曰會稽。」張勃吳錄云:「本名苗山,一名覆釜,禹會諸侯計功,改曰會稽。上有孔,號曰禹穴也。」正義括地志云:「石箐山一名玉笥山,又名宛委山,即會稽山一峰也,在會稽縣東南十八里。吳越春秋云『禹案黃帝中經九山,東南天柱,號曰宛委,赤帝左闕之填,承以文玉,覆以盤石,其書金簡青玉為字,編以白銀,皆瑑其文。禹乃東巡,登衡山,血白馬以祭。禹乃登山,仰天而笑,忽然而臥,夢見繡衣男子自稱玄夷倉水使者,卻倚覆釜之山,東顧謂禹曰:「欲得我山神書者,齊於黃帝之岳,岩(岩)〔嶽〕之下,三月季庚,登山發石。」禹乃登宛委之山,發石,乃得金簡玉字,以水泉之脈。山中又有一穴,深不見底,謂之禹穴』。史遷云『上會稽,探禹穴』,即此穴也。」
〔五〕索隱山海經云:「南方蒼梧之丘,蒼梧之泉,在營道南,其山九峰皆相似,故曰九疑。」張晏云:「九疑舜葬,故窺之。」尋上探禹穴,蓋以先聖所葬處有古冊文,故探窺之,亦搜採遠矣。正義九疑山在道州。
〔六〕正義沅水出朗州。湘水出道州北,東北入海。
〔七〕正義兩水出兗州東北而南歷魯。
〔八〕集解徐廣曰:「嶧音亦,縣名,有山也。鄱音皮。鄒、鄱、薛三縣屬魯。」索隱鄱本音蕃,今音皮。案:田襃魯記云「靈帝末,有汝南陳子游為魯相。子游,太尉陳蕃子也,國人諱而改焉」。若如其說,則「蕃」改「鄱」,鄱皮聲相近,後漸訛耳。然地理志魯國蕃縣,應劭曰邾國也,音皮。正義鄒,縣名。嶧,山名。嶧山在鄒縣北二十二里,地近曲阜,於此行鄉射之禮。括地志云:「徐州滕縣,漢蕃縣,音翻。漢末陳蕃子逸為魯相,改音皮。田襃魯記曰『靈帝末,汝南陳子斿為魯相,陳蕃子也,國人為諱而改焉』。」
〔九〕集解徐廣曰:「元鼎六年,平西南夷,以為五郡。其明年,元封元年是也。」
是歲天子始建漢家之封,而太史公留滯周南,〔一〕不得與從事,〔二〕故發憤且卒。而子遷適使反,見父於河洛之閒。太史公執遷手而泣曰:「余先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嘗顯功名於虞夏,典天官事。後世中衰,絕於予乎?汝復為太史,則續吾祖矣。今天子接千歲之統,封泰山,而余不得從行,是命也夫,命也夫!余死,汝必為太史;為太史,無忘吾所欲論著矣。且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此孝之大者。夫天下稱誦周公,言其能論歌文武之德,宣周邵之風,達太王王季之思慮,爰及公劉,以尊后稷也。幽厲之後,王道缺,禮樂衰,孔子脩舊起廢,論詩書,作春秋,則學者至今則之。自獲麟以來四百有餘歲,〔三〕而諸侯相兼,史記放絕。今漢興,海內一統,明主賢君忠臣死義之士,余為太史而弗論載,廢天下之史文,余甚懼焉,汝其念哉!」遷俯首流涕曰:「小子不敏,請悉論先人所次舊聞,弗敢闕。」
〔一〕集解徐廣曰:「摯虞曰古之周南,今之洛陽。」索隱張晏云:「自陝已東,皆周南之地也。」
〔二〕正義與音預。
〔三〕集解駰案:年表魯哀公十四年獲麟,至漢元封元年三百七十一年。
卒三歲而遷為太史令,〔一〕紬史記〔二〕石室金匱之書。〔三〕五年而當太初元年,〔四〕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天曆始改,建於明堂,諸神受紀。〔五〕
〔一〕索隱博物志:「太史令茂陵顯武里大夫司馬遷,年二十八,三年六月乙卯除,六百石。」
〔二〕集解徐廣曰:「紬音抽。」索隱如淳云:「抽徹舊書故事而次述之。」徐廣音抽。小顏云:「紬謂綴集之也。」
〔三〕索隱案:石室、金匱皆國家藏書之處。
〔四〕集解李奇曰:「遷為太史後五年,適當於武帝太初元年,此時述史記。」正義案:遷年四十二歲。
〔五〕集解徐廣曰:「封禪序曰『封禪則萬靈罔不禋祀』。」駰案:韋昭曰「告於百神,與天下更始,著紀於是」。索隱虞喜志林云:「改曆於明堂,班之於諸侯。諸侯群神之主,故曰『諸神受紀』。」孟康云:「句芒、祝融之屬皆受瑞紀。」
太史公曰:「先人有言:〔一〕『自周公卒五百歲而有孔子。孔子卒後至於今五百歲,〔二〕有能紹明世,正易傳,繼春秋,本詩書禮樂之際?』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讓焉。」〔三〕
〔一〕索隱先人謂先代賢人也。正義太史公,司馬遷也。先人,司馬談也。
〔二〕索隱按:孟子稱堯舜至湯五百餘歲,湯至文王五百餘歲,文王至孔子五百餘歲。按:太史公略取於孟子,而楊雄、孫盛深所不然,所謂多見不知量也。以為淳氣育才,豈有常數,五百之期,何異瞬息。是以上皇相次,或有萬齡為閒,而唐堯、舜、禹比肩並列。降及周室,聖賢盈朝;孔子之沒,千載莫嗣,安在於千年五百乎?具述作者,蓋記注之志耳,豈聖人之倫哉。
〔三〕索隱讓,漢書作「攘」。晉灼云:「此古『讓』字,言己當述先人之業,何敢自嫌值五百歲而讓也。」
上大夫壺遂〔一〕曰:「昔孔子何為而作春秋哉?」太史公曰:「余聞董生曰:〔二〕『周道衰廢,孔子為魯司寇,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三〕之中,以為天下儀表,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以達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載之空言,〔四〕不如見之於行事之深切著明也。』〔五〕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紀,別嫌疑,明是非,定猶豫,善善惡惡,〔六〕賢賢賤不肖,存亡國,繼絕世,補敝起廢,王道之大者也。易著天地陰陽四時五行,故長於變;禮經紀人倫,故長於行;書記先王之事,故長於政;詩記山川谿谷禽獸草木牝牡雌雄,故長於風;樂樂所以立,故長於和;春秋辯是非,故長於治人。是故禮以節人,樂以發和,書以道事,詩以達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義。撥亂世反之正,莫近於春秋。春秋文成數萬,其指數千。〔七〕萬物之散聚皆在春秋。春秋之中,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八〕故易曰『失之豪釐,差以千里』。〔九〕故曰『臣弒君,子弒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漸久矣』。故有國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讒而弗見,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