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秉正:说说养老金融
第一、人们养老观念和养老生活方式的变化,需要为养老做好更充分的财务准备,而这离不开金融业的支持。陈秉正:说说养老金融从养老观念看,现代的人们更加认同个人需要为自己的养老承担更多责任,而不能依赖政府及子女,因而在退休前就需要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尽早开始为养老做好财务准备。从养老生活方式看,尽管居家养老仍是大多数老年人的主要选择,但候鸟式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等方式也受到越来越多老年人的认同,而养老方式的转变无疑需要更充足的养老储蓄和更有针对性的金融安排,如通过住房反抵押或房产置换等方式实现机构或社区养老,通过信托方式为老年人安排在机构或社区的养老。
第二、老年人及养老生活的特点,决定了必须有针对性地提供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从老年人群的特点看,退休会导致收入减少,面对风险会呈现更为保守的态度,因而希望拥有更为安全和收益稳健的金融资产。从养老生活的特点看,由于老年人通常会出现健康状况下降,容易患有各种疾病,导致医疗和护理方面的费用较高,特别是重大疾病的发生可能会带来难以预料的巨额医疗费用支出,因此老年人对医疗保险、护理保险的需求格外强烈。此外,由于老年人在理解和管理金融资产方面的能力较弱,也需要金融机构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指导、协助管理等方面的服务,以及帮助老年人防范可能发生的金融诈骗。
第三、建立完善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需要积极发展商业性养老金融。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强调建立和完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其核心是希望通过加快第三支柱养老金的发展,实现养老保障体系中三支柱的均衡发展。目前,我国居民的养老保障过度依赖第一支柱,也就是政府提供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在全部养老金总资产中,第一支柱占比约为75%。相比之下,第三支柱发展较为缓慢,目前主要是商业养老保险,其形成的资产在养老金总资产中的占比只有约11%(根据作者对2017年各类养老金的估算得出)。因此,未来加快发展第三支柱,需要大幅增加居民在进行养老储蓄和投资时可以选择的金融产品,除养老年金保险外,还应积极推动养老目标基金及其他适合以养老为目的投资产品,如期限较长的债券、证券投资基金、ETF、FOF等的发展。
养老金融的发展需要政府和金融机构共同努力。从政府层面看,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养老金融发展的相关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在养老金融方面创新发展。未来,建议政府将积极发展养老金融和推动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均衡发展结合起来考虑。具体来说,就是希望尽快建立面向所有居民的个人退休账户制度,以鼓励公民个人为退休进行储蓄,为个人购买相关养老金融产品提供一个方便、有效的管理平台。
个人退休账户是由居民个人自主决定在商业银行设立的、用于归集具有税收优惠(如税收递延等)的退休准备资金,用于向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目标基金等各类金融产品的缴资、累积收益以及资金领取的个人专用账户;该账户封闭运行,到退休后才可支取。个人退休账户的设立,为劳动者进行退休储蓄和资金积累提供了一个基本渠道,是第三支柱养老金——个人养老金的重要载体。
从金融机构方面看,首先是应该转变传统金融服务观念,将产品设计和服务的重点逐渐开始向老年人群体倾斜,向有利于鼓励和帮助个人为退休进行储蓄和投资倾斜,将老年人群体作为未来金融服务业最重要的目标市场。其次,需要根据老年人养老生活的特点研究他们对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应该指出的是,我国的金融体系长期以来主要是为政府、企业及家庭的一般投融资需求提供服务,满足个人养老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并不多,难以满足我国庞大的日益增长的老年人群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比如,人们希望以养老为目的的储蓄或投资具有长期性、安全且适当的收益性,这就要求金融机构积极开发相应的金融产品,如养老年金保险、养老目标基金;提供有关养老投资咨询和管理服务,帮助消费者选择适当的投资工具和资产组合。又比如一般来说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年人管理资产的能力会下降,如果能通过发展养老信托业,就可以帮助老年人管理好他们的资产,保证老年人的资产收益、消费权益和财富传承的实现。总之,金融机构在拓展养老金融服务领域方面是大有可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