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
关于项目的合同与我们一般的合同最大的区别在哪里呢?签订这份合同需要看清楚哪些事项呢?如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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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篇【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文化市场的经济繁荣,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共同发展、效益双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合作经营大型游艺场所(游戏中心)项目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实现优势互补,遵循互利互惠,争取效益双赢。
第二条 经营项目
项目名称:
第三条 合作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日常管理、关系协调等,乙方负责提供场所经营所需的机台设备,机台设备的维修、配件和全套技术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整场地的概念指在合作场地内必须由乙方提供机台设备,甲方不得自行购置或添加)。机台设备至经营场地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合作协议期满,乙方自行承担机台设备返回的运输费用。
第四条 经营场地位置及面积
场地位置: 建筑面积:平方米(以甲方提供的经营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为准,经营场地平面图(复印件)为本协议附件一。
第五条 合作经营协议期限
本协议甲、乙双方约定的合作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月日止。在协议期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协议,否则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经济赔偿责任。(因国家政策法规改变或政府部门决议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第六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提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位置及面积的经营场地,承担房屋租金;提供经营场地内需要使用的空调设备。
2、负责办理和提供合作项目经营所需的政府审批手续及相关证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负责沟通和协调与上级各主管部门的关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负责经营场地和装修装饰(包括天花吊顶、地面、墙体粉刷、礼品成列柜、收银台、桌椅、电线电路铺设、照明灯、主题广告招牌等明显、有效的户外广告必须在开张前制作安装完毕)辅助设施的施工(购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4、负责整个游戏中心的推广宣传,经营管理。
5、保证场地经营时间不受物业管理部门的限制。
乙方责任和义务:
1、合作项目经营场所所需的全套机台设备。具体名称、型号、数量经双方协商后共同确定《设备投入清单》,乙方必须按照《设备投入清单》提供。并将该项《设备投入清单》作为协议不可缺少的附
件二。在合作期间根据当地实情不断完善和更新调整配置的机台设备清单另附。
2、负责合作项目经营期间所有机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并承担所提供机台设备维修配件费用,保持合作期间机台设备的完好性和稳定性,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若因设备维护及设备非正常运转原因导致经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指派专业的工作维修人员并确保24小时内至少一名工作维修人员在经营场地工作,乙方所指派人员的工资、食宿和福利等由乙方全额承担。
3、负责提供经营场地使用机币的加工蒙制工作(币样和尺寸由乙方提供,经双方协商后定制加工,该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4、负责所提供的机台设备至经营场地后的安装调试工作,如因甲方原因(例如经营场地不能落实,公共关系不成熟,经营证照未办理等)造成合作项目无法按期经营后,设备直接返回的,乙方除扣留甲方保证金外,并有权向甲方追讨所有设备的返回装卸、运输及相关费用
5、负责提供整套国内领先、适合当地消费实情的娱乐场所经营管理理念及全套技术设备支持,包括规范的顾客服务、全面的促销方案和现场实际操作流程。并负责根据当地消费实情不断更新调整和完善机器设备。
6、负责指派专人配合经营过程中的机币管理(清算整理和发放)工作,鉴证机台抄表数据和进行分成结算。
第七条 其他共同约定
1.本仪签订后30日内,甲方完成所有的`开业准备工作;乙方保证全套机台设备在装修工前3天进场安装调试完毕,并于2010年4月28日顺利开张营业
2、甲方保证在开张营业前将经营场地的允可方面证照办理完毕,保证经营的正常运行,开业一个月内完善相关证照。
3、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共同投资利益,乙方不得在本合作项目500米以内与新的合作方合作经营,甲方不得在500米以内另外设点经营
4、鉴于整场机台合作的共同利益,甲方不得自行购置或添加放置机中在经营使用,而场内所有机台的营收一律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分成比例结算,否则均视为违约
5、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调换合作项目经营场地位置和更改经营面积,如确实需就更的须征得乙方同意,否则即视甲方违约
6、合作期间,甲方只拥有机台设备的使用权,其设备的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因此,甲方不得将乙方设备作为银行贷款抵押或将机台设备转让、出租、出售。并须保证乙方提供机台设备的指派人员的安全(机台如有遗失、严重损坏或被有关部门罚没的,乙方将根据设备的实际价值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7、为确保甲方合作经营的信誉度和避免先期机台设备方面的投资风险,本协议签定后,甲方须向乙方交纳信誉保证金拾万元整。协议期满(如协议期内乙方收回机台投入的全部成本,则必须一次性返还甲方信誉保证金),乙方必须一次性返还甲方信誉保证金(凭乙方
开具的收款收据)。
8、本合作项目在经营管理上甲方拥有自主的经营权利,乙方拥有对经营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的义务和权利。
9、协议期满,乙方收回设备,如有新的合作意向,经双方协商,可续签或改签新的合作协议
第八条 营业分成和财务结算
1、本合作项目按照营业总收入(扣除营销优惠支出,以下同)当日进行分成结算,具体分成比例为:甲方得售币营业总收入 65%;乙方得售币营业总收入的35%。
2、乙方指派代表负责币管理工作(管币箱钥匙),并对经营和售币情况进行监督。甲方派收银上岗,收取当天营业额后分成核算完毕(双方代表签定确认),即以每一天为单位,将当日的营业分成对帐并结算完毕,以现金支付。如果延迟甲方须支付乙方3%滞纳金,若甲方延迟三天以上仍未支付乙方所拖欠分成款项的,即视为甲方违约(不可抗力及政策因素除外),乙方有权单位方面撤回机台设备,并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和追讨经济赔偿。
3、经营场所的房租、物管费及对外关系协调招待费,由甲方单独承担,其它因经济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人工工资、礼品费等),一切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所定条款,甲方、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项目
1.1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
1.2 合作本项目内容为:1.3 本项目的经营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6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2.1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方式出资(出资方式、评估金额),乙方以 方式出资(出资方式、评估金额)。(出资的方式包括:现金、劳务、客户资金、设备、技术等);
出资方式采用一次性支付,或采用如下出资方式。
第一次, 年 月日前,甲方出资 (出资方式、评估金额),乙方出资 (出资方式、评估金额)。
第二次, 年 月日前,甲方出资 (出资方式、评估金额),乙方出资 (出资方式、评估金额)。
年月日所有项目资金到位。
2.2双方以设备、技术作为出资时,必须经甲方确认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作价,方可作为出资。(评估工作在正式签订协议之前完成)。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3.1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项目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甲、乙双方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项目承担责任,不需以自
己的其他财产(项目投资以外的资产)为对方的投入该项目的利润或亏损承担责任。
3.2甲、乙双方的出资及其孳生物为投资项目的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3.3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第三方想加入该项目,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同意。
3.4项目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润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项目债务按照甲、乙方%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未按期限清偿对方垫付的出资,每逾期一天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计息,向垫付方承担违约责任。
3.5每年项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四条 事务执行
4.1甲、乙双方就项目的事务达成以下协议。
(1)由
(2)由 乙方办理项目的行政审批手续及日常事务的管理。
(3) 由
(4)由 乙方 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
其他:
4.2甲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属于本项目的资产,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本项目的全部资产进行承担。
4.4.甲、乙任何一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双方约定而造成对方或项目损失时,应从自己的其他资产(投入项目以外的资产)应承担赔偿责任;
4.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双方同意:
(1) 转让共同投资中的自己的投资份额;
(2) 以本项目的资金对外出担保;
(3) 更换事务执行人。
(4)新投资人的加入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5.1双方任何一方向第三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对
方同意;未经对方同意,进行转让,转让无效。双方任何一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对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5.2项目终止后,由甲方指定的评估机构首先进行评估,所有的资产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后,任何一方不得向对方主张分配所得资产的形式应以投入时的形式进行返还。
5.3项目开始运营起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转让其持有的份额,除双方达成协议同意转让,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在合同签订时,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人民币万元的保证金。乙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甲方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2乙方应履行乙方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按时、足额投入其资金或货物,否则,保证金没收不予退还。协议签订生效后,若乙方在 月内未履行上述义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保证金没收不予退化并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3禁止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与本项目外的第三人从事与本项目相竞争的业务,否则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守约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6.4甲、乙双方须对本协议的存在及其内容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公开或泄漏予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个人或单位知悉。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6.5项目运行过程,除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要求撤回自己的投资,因擅自撤回自己的投资给本项目及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应由撤资方承担,撤资方还应承担本项目总投资额的%作为违约责任。撤资方赔偿损失并承担了违约责任,并等于项目的终止,项目仍应继续。
6.6禁止以项目技术评估投资的一方再将其所持有的技术投入第三方,被另一方发现时,应当立即停止该行为。如果因为上述行为,给守约方造成了损失,违约方应在守约方通知期限内赔偿守约方的直接损失。
6.7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因为任何一方的故意或过失导致该项目的不能进行,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方还应承担本项目总投资额的 %作为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7.1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项目无法经营,或者由于项目在营运期间持续亏损无
力继续经营,经甲、乙双方一致通过,可以终止本项目。
7.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