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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脉的回响读后感13篇细选

励志文章 2024-01-121502 lz01

一、读后感的定义与写法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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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写读后感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要重视“读”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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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书笔记

打开第一页,你便会被欧·亨利,这样一位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细腻的文字所吸引,又会被他那辛辣讽刺的描写所折服。

欧·亨利将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但正因为穷人正在饱餐之时,他忘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穷人仍然去负约了,还装出很饿的样子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力气。穷人吃饭后,老绅士付了账,两人便道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绅士身上散发着诚信的光芒,而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欧·亨利的作品就是这样一个人性的舞台,各种人性的善恶美丑都会在这里展现得淋漓尽致。但欧·亨利的作品更多的是教会了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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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中读后感48篇

篇1:高中读后感

最爱在炎热烦躁的夏天的午后,坐在茶桌上,随着柔和的调子,在那种特殊的宁静中独自品茗。慢慢将茶倒入杯中,看着茶叶慢慢的翻卷,缓缓的伸展,再轻轻端起茶杯,贴近嘴边,缓缓把茶水灌进口中,闭上眼睛,这时候先让茶水在口腔里停留,让味蕾充分感受茶的味道,几秒钟后徐徐咽下。你会觉得,外界的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你所能感觉到的就只是润润的茶味以及挥之不去的茶香,其实读书也是一样的。

喜欢在清晨或者午后,带上一本自己所钟爱的书,骑着单车,在公园的座椅上读书,将书放在腿上,慢慢翻开,闻着着淡淡的墨香,感受着书页翻动时与指尖摩擦,品读着书里的内容。此时便觉得少了一分浮躁,少了一分庸俗,多了一分儒雅,感到心灵充实丰盈,思想豁然开朗。读书对于我们来说,可以增知,获趣,致雅。看书让你仿佛置身书中,体味人生百态,咀嚼百变人生。

读书与品茗的魅力在于你深入了解的越多,就越欲罢不能。刚开始品茗时,茶水微浊,品时舌尖所感觉的只是淡淡的苦涩,第一口品到的并不是茶水的真味,当冲上第二杯时,茶叶开始变得舒展,茶汁变得有点浓厚了,此时再喝一口,满腹茶香,茶水变得不是那么苦涩。再冲上一杯,茶叶完全舒展,可以清晰地看清楚茶叶的脉络,茶水碧绿而清澈,此时慢慢饮啜,妙不可言啊,读书也是如此,刚开始读时,兴味索然,不得其解,感觉很苦,再读,感觉有点看明白了如同喝第二杯茶时,对书中所讲的内容大致已经明了,最后的时候再反复研读,你就会发现自己对这本书的理解又加深了,明白了很多以前你读这本书时所不能理解的内容,做同一样事情,却能产生这么多不同的理解,真是妙哉。

读书与品茗一般,都是一种艺术。

品茗,一种基于意境与想象的,一种讲究过程和心情的艺术,“高灯喜雨坐僧楼,共话茶杯意更幽。”饮茶是很讲究环境氛围的,也讲究水质,更讲究的是茶之香气、形状,甚至茶之来源产地,蕴含的历史典故也都是值得一品之事。因此,“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山水也。”,更多的时候,品茗者品的不是杯中的茶,而是这茶外的事情。和尚喝茶是讲究禅,道士喝茶是讲究道,学者喝茶是讲究文化,商人喝茶是一种应酬,不同的品位道出人生的不同追求。有人喝茶言苦,有人品茶说香。品茗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反观读书,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书山有路勤为径,苦海无涯苦作舟。”每一本书,都有它独特的魅力,独特的见解,会让你明白很多做人的道理。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当你烦恼苦闷时,捧着一本好书会让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无所适从时,读书会让你宁静下来,拨开前方道路的迷雾;当你心情愉悦时,读书会让你发现生活中更美好的事情,读书是一种美丽的享受,每本书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叙述了一段人生,一段人生就折射一个世界,读书何其不也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于是乎你便会发现读书与品茗往往是相伴的,在古代,于书室之内,点燃一柱香,煎起一壶茶,远处的是翠绿的青峰,指间流淌着的是翰墨的馨香,口唇尽是茗茶的甘甜。读书之味如品茗,乐在其中,正所谓“古书在侧,佳茗作伴”,茶可以使人守时、心静、戒躁。读书伴茶正得其妙,书中情、茶中味相互渗透、相得益彰。爱茶,因为它是淡然的,不似酒般浓烈,有着清新淡雅的本质。爱读书,因为它是高雅的,能够荡涤浮躁的尘埃污秽。两者本质上都是相通的。

一本书你要反复地读才能慢慢咂摸出其中的苦辣酸甜,才能体会其中的喜怒哀乐。一杯茶你并不是为了解渴,而是慢慢的饮啜,才能品到它的味,它的香。

读书如品茗。百读方得其精,百品才得其味。

篇2:高中读后感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不知为何,古人好像并不重视读书,这与现代人的想法是完全相反的。在古代,特别是战火纷飞的年代,军人才是世界的主宰,谁的家伙硬,谁才会有话语权,甚至君临天下的帝王也不得不乖乖服从大元帅的命令,否则,难逃下台的厄运。可怜那南唐的亡国之君李煜,发出“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千古愁绪,最后被人毒死,带着满腔的悲愤与世长辞。后人会记得那些失败者吗?不会!只会记得那些用鲜血做铺垫的丰功伟绩,一将功成万骨枯!那些被踩在脚下的人早已被忘记,顶多留下几篇悲伤的诗歌给后人感慨罢了。这就是战争的年代,想要生存,那就要踏着敌人的尸体往上爬,没有情感,只有杀戮!只有利益!

现代人似乎的确是更文明了,读书好像成为了成功的必经之路。父母们整天往子女的耳朵里灌输他们所谓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读书读好了,以后才会有出息,就可以找一份好工作,讨一个好媳妇。若是当个官,就可以拥有权力,金钱,亲戚朋友也能跟着沾点儿光,那真是积了八辈子福了!”真是可笑,读书就是为了这些吗?读书难道不是应该为了为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吗?读书难道不是为了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吗?转念微微一思索,父母们的这些看法还不是因为这吃人的社会么?在这现代化的都市中,有钱有权才有话语权,为了这个,许多人劳其一生地学习,连未成年人都被逼得走上了这条路,这与蛮荒社会有什么区别呢?甚至还不如!蛮荒社会充斥着残忍,血腥。而当今社会却是人吃人的社会,阴谋,道德沦丧这些随处可见,孔孟之道早都被现代人抛到了九霄云外。富人越富,穷人越穷,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可怜那些穷苦人民,被压迫竟不懂得反抗,只会说一句“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屁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为什么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人们的道德却在一天天地沦丧?!为什么没有人敢站出来主持公道?!为什么敢怒不敢言?

有时候,披露事实的人总是被唾骂的,呵呵,这就是我们的社会。

篇3:高中读后感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培根用这句名言道出了读书的快乐与哲理。因为读书,全民族的修养才得以提高。

说起提高素质,不得不提《范仲淹断齑划粥》《司马光警枕励志》,这两则故事道尽了人间读书开启心灵之窗,演绎了读书提高素质的楷模。范仲淹从小家境贫寒,为了读书,他省吃俭用。终于,他的勤奋好学感动了寺院长老,长老送他到南都学舍学习。范仲淹依然坚持简朴的生活习惯,不接受富家子弟的馈赠,以磨砺自己的意志。经过刻苦攻读,他终于成为了伟大的文学家。《司马光警枕励志》司马光是个贪玩贪睡的孩子,为此他没少受先生的责罚和同伴的嘲笑,在先生的谆谆教诲下,他决心改掉贪睡的坏毛病,为了早早起床,他睡觉前喝了满满一肚子水,结果早上没有被憋醒,却尿了床,于是聪明的司马光用园木头作了一个警枕,早上一翻身,头滑落在床板上,自然惊醒,从此他天天早早地起床读书,坚持不懈,终于成为了一个学识渊博的,写出了《资治通鉴》的大文豪。他们都在向后人传递了读书提高全民族素质,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如果是死读书,失去了人性该有的道德观,那是多么可悲的现实啊!杭州图书馆对所有人开放,包括乞丐及附近的农民工,这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让全民共读书、共分享读书的快乐,却偏偏有读者向馆长投诉。“允许乞丐和拾荒者是对其他读者不尊重”。这些投诉的读者是多么没有人性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读书是毫无高低贵贱之分的,这么简单的道理,他们都不懂,却挂着羊头,卖狗肉地在图书馆里鄙视他人。

让我们齐齐参与:好读书,做高尚人吧!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吧!

篇4:高中读后感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

————《简·爱》

轻嗅着书香,轻扫着文字,在哪个落叶纷飞的下午,我看到了傲视风霜的野菊,也一样看到了你——简·爱挺直的身躯。你自尊,你自强,你善于思索,你敢于追求······当你那双乌黑发亮的眸子注视着我时,我胆怯了,我震惊了:在那个男尊女卑的19世纪,如果是我,一个平庸又卑微的女孩,我会低头,会认命,会叹息,会随波逐流。可我代表的是那个世纪的女性哪!而你,夏洛蒂·勃朗特的觉醒,希冀和缩影,注定是不平凡的,也注定是轰动全世界的!

在舅妈的嫌弃,表哥表姐的蔑视和毒打下,你不屈服!在8年孤儿院的围墙里,你不沉沦,渴望自由!在海伦和谭波尔小姐的熏陶下,你正直,懂得感恩!在发现自己所爱的人——罗切斯特早有妻子时,你断绝念想,毅然离开!在罗切斯特为救疯了的纵火的妻子残疾无助时,那时的你已富有,却又义无反顾地回到了他的身边······

你的一切品质都是我所缺失的。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数学难题,在看到它的第一眼,就想到了放弃。可毋庸置疑,要是你,肯定会不服输,抗争到底的!还有一次,在学旱冰时,我摔了几跤,便认为自己没有学旱冰的潜力。偿若是你,肯定会咬紧牙关不放弃吧!

你高尚纯洁,独立平等,不仅值得当时的女性学习,更是当今人们学习的典范!

在阳光下,在鲜花里,我分明看见你灰色的衣裙越来越远,慢慢地绽放成了秋菊、冬梅、夏荷、绽放成了沙漠里一朵傲放于风沙中的仙人掌花!

我多么希望有更多的你——简·爱涌出来,无论贫穷还是富裕,无论美丽还是平庸那个,都能自尊、自强,都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独立、坚强的生活!

篇7:高中读后感

《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篇8:高中读后感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篇9:高中读后感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篇10:高中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认真阅读了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书中讲述了19世纪繁荣一时的英国,老百姓生活却十分贫苦。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就是其中之一。奥利弗是个孤儿,从小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意外的得到两片面包(比平时得到的面包多),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而很多孩子却活不过9岁就死了,可怜的奥利弗能活到9岁也算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

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可是不想被骗入贼巢,后来被一位好心的老绅士救出(最后才知道他是奥利弗父亲年轻时的一个好友),但很不幸,他又一次被抓回贼巢。读到这儿,我的心被奥利弗的悲惨命运紧紧地揪着,他的饥饿、他的喘息、他的恐惧让我时时牵挂着,我多希望他能早日摆脱困境,获得新生。

天生心地善良的奥利弗不愿与这帮盗贼为伍,他想逃生,想向被盗的人家报信,可是他太小、太纤弱了,他的命运被凶恶的坏人掌握着,他努力抗争,最后在一些好心人的帮助下重新获救,并找到了那位曾经救过他的老绅士。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几经周折,夺回了属于奥利弗的财产,老绅士还认奥利弗做了自己的儿子。终于,奥利弗可以过幸福的生活了。我真为奥利弗感到高兴,可怜的他获得了父爱,再也不用居无定所了。

书中主人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面对困难,面对利诱,面对毒打,奥利弗能抵制*,不堕落,不走向犯罪道路,坚定做人的标准,最后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重获新生。我从小说的开始到结束一直为小奥利弗的命运担心着,紧张着,庆幸着,欢呼着,他的生长历程时刻牵动着我的心,震撼着我的心。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新中国,社会安定,父母又为我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我要珍惜现在美好时光,向奥利弗学习,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将来报答父母,报效祖国,做一个社会有用的人才!

篇11:高中读后感

曾经,我的内心悲观晦暗,那是温暖的阳光无法触及,一个被欢乐所遗忘的地方。我被囚禁在潮湿黑暗的心灵桎梏中,身边荆棘围绕,与世隔绝。我以为自己是天底下最不幸的人,对别人灿烂辉煌的成就总是又嫉又羡,他们绽放出来的光彩刺痛我的双眼,我不解,为什么他们能够拥有幸福,我却没有?老天爷为什么这么不公平?

我在怨天尤人的情绪中浑浑噩噩地走了近十年的人生,直到遇见一个人,她在我心中种下了名为“希望”的种子,教我用“梦想”的肥料浇灌,光明逐渐在我心中萌芽,它斩断荆棘、驱逐绝望、带来光和热,它让我不再着眼于自己的不幸,使我看见了整个世界,我才发觉,跟许多人比起来,我的痛苦竟如此渺小,不由得惭愧了起来。

她就是德蕾莎修女,一位将一生奉献给上帝与穷人的圣人。

虽然我从未见过她,但是,当我从李家同的《让高墙倒下吧》认识德蕾莎修女时,她勇敢坚强的生命精神深深撼动了我。

德蕾莎修女原本居住于加尔各答的修道院中,在高墙的保护下过着无忧无虑的舒适生活,真实世界的贫穷、不幸因为高墙的阻隔,形成了两个世界,在高墙中,痛苦彷佛不存在世上。然而德蕾莎修女走出了高墙,她执意为最穷的人服务,不顾他人的指指点点,坚定的信仰成为支持她的力量,她知道自己无法对受苦难的人们视而不见。

德蕾莎修女的故事带给我极大的震撼,我无法想像一个人牺牲拥有的一切,只为了奉献,在她无私的大爱面前,我羞愧得无地自容。我们享受丰衣足食的生活,却遗忘这世上,贫穷依然存在,疾病依旧肆虐,我们只是挥挥手,将这些“扫兴”的念头抛诸九霄云外,却改变不了事实,我们用手里的面包催眠自己,在经济如此繁荣的今天,哪有人挨饿受冻?然而我们正与从来没吃过面包的人们共存于同一个地球上!

我终于体认到,自己是过着多么幸福的生活,以及自己过去是多么愚昧,我到底缺少什么?平日伶牙俐齿的自己竟一时语塞,我什么也不缺!我决定告别不知足的自己,以为人们奉献为目标迎向未来。

奇妙的是,当我决定付出的当下,我久违的快乐竟然回来了。

篇12:高中读后感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巴黎圣母院读后感800字高中。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年大革命的爆发。

篇13:高中读后感

在之前与古代文学打交道的过程以及从小受到的教育中中,我们更多接触的是唐诗宋词这一类的文学作品。唐诗大多是格律诗,语言整齐而精炼,字字珠玑,具有极大的音韵美。而宋词虽然少了一些形式上的约束,也讲究炼字,短短几十字,以简练的文字来表达深远的意蕴。()而本学期所学的元杂剧却与之截然不同,是融合歌舞的表演艺术,我们现今读到的元杂剧语言通俗易懂,情感明晰,是更直白生动更有艺术感染力的一种文学作品。

在粗粗了解元杂剧的体制后,我阅读了关汉卿所著的窦娥冤,它是传统的杂剧,沿用了四折加楔子的方式来叙述,楔子讲述窦端云如何来到蔡婆婆家,第一折作为开端写流氓张驴儿胁迫窦娥婆媳嫁给他父子为妻,第二折写窦娥因孝顺之心被太守严刑逼供,蒙受不白之冤,这是情节的发展,第三折是本剧的*,写窦娥受刑,血染三尺白绫,六月-飞雪,第四折是全剧的结尾,窦娥之父为其洗冤,制裁恶人。

其中,第三折窦娥临死前,爆发出的怒火成为了传唱至今的经典。她说: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这一段气势汹汹的唱词对天地的指责大胆而惊人,唱出了对社会不公的愤慨,一反之前窦娥善良温顺的摸样,给予鲜明的对比效果,更突出了窦娥对于封建统治的控诉,是反抗意识的觉醒。窦娥指天发出三个誓愿,血飞白练,六月-飞雪,三年大旱,这些看似不可能的誓愿一一实现,以种种不可思议的迹象向全世界证明了她多么无辜。

最终,窦娥的冤屈被平-反,但以鬼魂的形态去倾诉而非人,这本身对封建社会不公平制度的一种讽刺,在官僚制度的层层阻碍下,不以鬼魂之身是不无法接触当权者的。以鬼魂诉冤在现实生活中是无法发生的。让我们做一个假设,假设窦天章不曾一举及第,不曾官拜参知政事,终其一生只是个庸碌无为的落魄书生,也许对窦娥的冤案就会投诉无门,反遭*,窦娥永远蒙受冤屈。平-反冤屈最终还是基于掌权者的意愿,而非真正的公平正义,这是作为封建社会底层人民共同的无奈。

窦娥冤被称为我国古典悲剧的典范性作品,由窦娥悲苦的命运揭开了黑暗社会的面貌。窦娥的悲剧绝不仅仅只是她一人的悲苦命运造成的,更是整个封建社会加诸在她身上的。年仅七岁便被穷苦潦倒的书生父亲卖给蔡婆婆,年纪轻轻守寡与婆婆相依为命,窦娥恪守妇道,谨遵封建社会的*道德和三从四德,是典型的封建社会所推崇的女性形象,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女性,受到最多*,成为代社会底层善良、孝顺而走向反抗的妇女的典型,充分揭示了封建社会对人的毒害以及作家对现实的反思,这样一部作品,兼有极强的抒情性和深刻的涵义,值得我们去品味欣赏。

篇14:高中读后感

我最近在读一本书,名为《荒野的呼唤》。它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动物系列小说中的一部,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在与残酷生活做斗争的过程中一步步成长,顽强生存,最终为自己在复杂多变的丛林中争得一席之地,向我们展示了在一个弱肉强食的时代关于生存的故事。

回想起小时候看的沈石溪写的系列动物小说,大点时看的姜戎的《狼图腾》……我发现很多动物小说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表现动物的勇敢无畏,尤其是在与恶劣环境作斗争时那种原始的野性更是被展现得淋漓尽致,环境的力量的不可预估的。

而在这篇小说中的巴克是其吧本来的生活就很优渥,每天的日常就是陪主人玩或是一个人在太阳底下发呆,它只知道自己唯一的任务就是取悦人类。但是当他被偷卖给别人做运货工具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从前温饱问题从不是它该担心的,而现在它却不得不担心下一秒自己是否会被同伴咬死或累倒在冰天雪地里再也爬不起来,它会学着像其他狗一样用爪子刨出一个雪洞以防止自己被冻死,为了当首领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和对手战斗,它还会努力干好工作赢得主人信任,这一切都是为了生存,生活逼着他实现了许多不可能,活着比一切都重要,当一个人面对陌生的新环境时是否能很快适应,当这个新环境中存在之前从未有过的挑战是否能一一克服?

许多连人都做不到的事一条狗却做到了,在长期生活的磨砺中巴克逐渐变得坚毅果敢,它赢得了主人的信任,同伴的敬重,周围的人一提到它总会眼前一亮,没有谁不觊觎这个宝贝,而这一切靠的是巴克自己的努力,但当巴克再也不用担心活下去的问题时,它又有了新的追求,这种追求是真正为它自己的,在它的梦中常常能听到一声熟悉的呼唤声,这呼唤似乎在指引着它去往一个神秘未知的境地,这是巴克一直渴望的,最后主人的死让他没了牵挂,他追随着那熟悉的呼唤和一群狼走入了密林之中。

达尔文早在几百年前就提出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伟大的观点,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只有拥有超乎常人的勇气和智慧才能安然无恙地活下去,否则就会被时代淘汰,巴克面对环境的突变能很快调整自己,融入到新的生活之中,为自己赢得了活下去的尊严,我也看过许多富人一夕之间变得一贫如洗,曾经的骄傲与自信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有自怨自艾,在痛苦与埋怨中度过余生,能重新振作起来发奋努力的少之又少,我们不得不承认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许多无法克服逆境的人归根究底是不懂如何适应环境,认为环境是能被人为改变的就像曾经认为人可以征服自然那样可笑,直到今天在地震洪水等灾害面前人们依旧无能为力。

人只能自己去适应环境才能获得生存,巴克如果后来没有阴差阳错从优越的生活中脱离出来,也许它一辈子都不可能意识到自己身上存在着祖辈们传下来的野性,它也不可能在一次次的挑战中逐渐激发出自己骨子里最原始的东西,它也许会一辈子认定自己作为一只宠物的身份,一辈子躺在小主任人的怀里思考明天要干些什么,野外的生存是残酷的,在那里没有任何人的庇佑,一切都得靠自己,为了生存只能去学着适应丛林法则,在小说中巴克为了争得狗群首领的位置一步步施计让对手失去大家的信任,而自己却在主人面前拼命表现,像极了当今社会许多欺下媚上的小人,但读者却不会认为巴克虚伪,反而会赞扬它的机智,大家都知道它的行为只是为了生存,身处那样的环境下只有动用所有智慧才能为自己争取到一线生机,相反很少有人曾经在生死缘挣扎过,社会生活中更多的人绞尽脑汁只是为了让自己生活得更好,为的是一种物欲上的追求而不是为了生存本身而奋斗,同样是具有目的性的行为,高下也能立见了。

温室里开出的花朵虽然娇艳却经受不住一点风吹雨打,而大自然中野蛮生长的花在狂风暴雨沐浴下却更加芬芳,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如此,人亦如此,一个人如果没有经历过生活的百般折磨是不可能获得成长的,许多父母自己经历过贫穷,不愿让下一代再重蹈覆辙,于是起早贪黑,风雨无阻地拼命赚钱就是现如今许多中国父母的真实写照,比尔盖茨称死后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捐给慈善机构,只给孩子留下一小笔基本的生活费,而国外的许多所谓富人区中大量中国富二代们整天醉生梦死,过着寄生虫般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有着形形色色的不同人群,每一个人追求生活的方式都不一样,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好的生活,美好的前途是大家都追求的,然而明显的是那些相信生活中存在困难并勇于挑战的人生活得要比那些安于现状,不追求进取的人更有滋味,哲人说逆境本身也是一种财富,只有深切明白这一点的人在面对各种变迁时才能宠辱不惊,淡定自如,即使有一天什么都没有了也能以天为盖以地为庐,笑看世事变化。

在小说的最后巴克,终于跟着那声熟悉的呼唤走入了密林深处,被唤醒了原始野性的巴克是不可能适应与人一起的生活了,它不可能再淡然地与一群狗正常相处了,它只要出现在狗群中那与众不同的王者气息就会喷洒而出,就像强者只有遇上强者才能更强,我们有理由相信经历残酷命运洗礼后的巴克能很好地适应丛林生活,从它为了生存而努力与命运做抗争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它不可能属于平凡,它也不再是一只普通的狗,生活在继续,但更自由,更广阔的空间在等着它。

篇15:高中读后感

读了这本书之后给我的第一感觉是震撼,我不太相信一个双腿残疾又换有诸多疾病的一个人能写出这样通彻的文章。去医院病房里我们常看到人们在病床上呻吟,说话语气也是那种垂死的叹息,感叹命运何其不公强加在自己身上。

但他是不同的,他是极少数对活着充满希望。二十一岁的他本该是意气风发,创造更多美好未来可能的时候,灾难却突然降临-双腿瘫痪。他也曾和常人一样想要一死了之,让一切苦难都结束但他没有想到过他的母亲:这个伟大的女性。她用她的生命阐释了对孩子的爱,要好好活着、“我俩在一起要好好活”。母亲因受苦而早日离开。也许是冥冥天意,也许是幡然醒悟,才能让我们在今天读到他的散文、学到他的精神。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用来形容父母对子女那种无私奉献最后却是“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结果。“在静谧的地坛里我第一次感觉到:有过我车辙印的地方,都有过母亲的脚印”她总是不放心,总要在后面远远地跟着,还生怕被我发现。“去吧!出去看看也好”当时的我竟没听出那是她对自己的宽慰。母亲给了他极大的空间也一直怕伤害到他的自尊心,对于“跑”“跳”“踩”她比我还敏感。十年后,我、妹妹和父亲不约而同地来到母亲墓前。十年之间,我们谁也没有提起母亲,可这并没有阻止我们对母亲的思念越发浓重。我想这里面也有一丝丝忏悔吧!如果当时史铁生回头看到母亲焦急的样子,肯把她叫住是不是就会有不同的结果?也许母亲就不会心力交瘁,整夜地大口大口地咳血,还不允许妹妹告诉我。母亲过早地离开,这也许是史铁生先生唯一的遗憾了,“一个没有母亲的人,无论他的年龄有多大就像草没有了根一样”。

也许是有某种联系,在静谧的地坛中他总能思考出许多问题,对存在的虚无的理论像:生死、鬼神、爱情。分别从不同立场解剖阐明出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他的思想比一般人奇特。他妙笔生花写出的散文好像是赋有灵魂一样吸引着我们产生共鸣。他看待问题就像他所说的并非“大彻大悟”,他所写的文章在生活中都是最为平凡的,用朴素的语言刻画出其中的纹理。他所写《信仰就是自己精神上的描述》打破了原有格局体香了他质朴无华的灵魂。

史铁生先生的文章给人带来启迪,里面的答案可以纠正我们误入歧途。任意从里面乱翻一页,读上一小段总会在心中心起一丝波澜。

篇16:高中读后感

《平凡的世界》是我读的最认真的一部小说。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感悟了平凡和苦难,生活的意义。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是孙少平对苦难认识,对生活的理解,对精神世界的深刻追求。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有一个不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我们成长的路上布满荆棘,无数次的头破血流,换来了一次次的成长。成长的越多,心也就变得越麻木不仁,忘却了最初的理想,忘记了最初的誓言,忘掉了最初懂得的乐趣。走在如今的路上,回首望去,再也没有回头路。连那些偷着乐的时光也不能重温,只有默默怀念。

每个人的成长都必定经历过流血,不管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就如孩童学习骑车,无数次的跌倒,无数次的痛哭之后才学会骑行。他们经历过的痛苦有人看到,但他们的乐却深藏心中,不愿与人分享。正因为苦痛太多,乐来之不易,所以才值得分外珍惜,藏在心里偷着乐。

成长意味着蜕变,意味着经历。正因为经历了太多,所以才对风雨司空见惯,见怪不怪。正因为冲过了太多的荆棘,所以才对苦痛麻木不仁。对痛苦麻木是好事,但作为痛苦的反面——乐,却也被麻木的心给渐渐忽视了。最初我们读书,很新奇,别人看我们读书,看到的只有我们嘴角浅露的微笑,却看不到我们是因书而乐还是因读书而乐。最初我们读书开阔眼界,好奇的眼光透过薄薄的几张泛黄的纸眺望整个世界,心因未知激动欣喜,而现在我们的心比天高,走出了最初的几张纸,几具玩具,一间小 屋……所以现在的我们即使读再多的书,也只会在心里暗道:哦,知道了。再也没有最初的那种悸动。曾经我们以为是书变了,其实现在看来变的是我们的心。只因我们长大了…

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骄傲!

无论世界多么拥挤,都要让自己的心自由的跳动,不改初衷,不忘本心,抓住当前,放眼未来。让我们在骄傲中成长,在成长中偷着乐。

篇17:高中读后感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渺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富裕与贫穷,世事的变更,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到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它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命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黄土高原上的世界,这里生存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坚强的意志,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揽工汉”,他经历的都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哲学,佩服他对人生的历史,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对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的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他并没用因受到苦难而甘于平凡,而是以乐观的心态面对苦难,把其当作生活的历练。他相信,自己历经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啊?每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也许这种挫折只有孙少平所遭受的苦难的百万分之一,但我们更多的只是怨天尤人。对于劳动的认识,说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的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的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对于那些整日碌碌无为的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的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心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我们出生于贫困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带给我们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性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有位了不起的哲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他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严重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孙少平这样一个对生活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的人?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与那些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我们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在灯枯油尽之时,我们还在迷惘……

篇18:高中读后感

用温暖的笔触,描绘平凡世界中的不平凡。

-----题记

平凡的世界》由路遥执笔,展现了当时中国的社会背景。社会的动荡,那个年代,当所有文学观念风靡时,路遥独树一帜。不仅给了所有读者心头一击,也让社会中所有人有了奋斗下去的信念。

贫苦的年代,荒凉的黄土高原。一代代儿女在这里靠着自己的劳动争着活下去。其实,贫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已失去活下去的信心。

见证了孙玉厚一家由最初被人指指点点唾弃,到最后风光的自己不好意思。之所以发生这么大的转变,是孙少安和孙少平长年辛苦的劳动;是他们在被人嘲讽时仍不放弃的信念;是他们在遇到挫折时不自卑的思想;是他们对美好生活的热爱。其实,生活是变化的。都觉得生活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只是你以自己的眼光来看待生活,渴求生活能满足自己。若用生活来看待自己,才发现自己才最需要做出改变。在这个喧嚣的时代,在那个豪迈而粗犷的世界,每个人都应该为生活做出一点改变。尽管有多么不尽如意,只要有追求,能够通过自己双手去劳动,改变自己,就会改变自己的世界。

孙少安的世界

孙少安,这个从小就围着家里转,身上有重担的年轻人。母亲和姐姐会因为有少安而心里踏实,妹妹与弟弟会对少安崇拜。只是少安却放弃了自己的理想,完全为了这个家而努力。在双水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守着自己的家族而勤奋耕耘。只是我对孙少平拒绝润叶的好意仍是不解。在那个年代,一个女孩可以不顾别人的眼光,勇敢向他表明自己的心意已实属难得,况且还是一个如此优秀的女子。少安在那刻是喜悦的,没有人会不喜欢润叶这样的女子,从正面来看,是因为孙少安强烈的责任感,不想拖累润叶,让润叶跟着自己受苦;从反面看,我觉得就是因为孙少安的懦弱,他不敢接受润叶的心意,不敢承担起对润叶的责任。为什么他与秀莲成婚,日子就可以过得红火,就不能和润叶成婚也让日子红火起来么?他只是看到了现状,却没有将目光放长远些,为未来打算。

孙少平的平凡

少平和少安截然相反,是不服于现实和上天强加给自己命运的青年。他会为了自己的理想只身离开家,去异乡奋斗。褪去稚嫩,渐渐成熟,认清人和事,看清这个社会。他的人生有自尊自信,有挫折无奈,更有坚持和奋斗。他身上的那种不屈于现实,誓要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家族命运的气息,深深感染了我。他是当时中国年代奋斗青年人的完美化身。对于逆境中的嘲讽不在意,对于前途的未知而不畏惧,平凡的他活出了自己的不平凡。而少平对自己的爱情更是不同。因书结缘田晓霞,并与田晓霞相恋。这对恋人最不可能却又最让人羡慕,遗憾的是两人竟天各一方。而因为他们互相了解对方,所以可以互相理解对方。有这样一个人从自己的世界路过,天各一方又有何妨?

平凡的像颗星,却又是闪着点点微光的星。

篇19:高中读后感

《八十天环游世界》主要讲述了福克先生的牌友是一家银行的老总,丢了一笔钱,但是,福克先生这时想环游地球一周,福克先生并和朋友打了一个赌,要是他80天没有环绕地球一周的话,他就将他存在银行里的两千英镑全部给他的牌友,就这样,他的朋友很愉快地答应了。第二天,当他和他的仆人万事通一起去码头准备出游时,警察局怀疑大名鼎鼎的福克先生是偷银行的贼,所以,叫了一名大侦探去监视福克先生。在路上,福克先生二人遇到了很多困难,像在外地的邪教里救人,在火车上展开枪战等等……。他们历经了种种困难。那个大侦探想尽种种办法阻止福克先生,可是,每一次都没有成功,最后,福克先生终于成功了,整整80天,他完成了一个难以完成的任务-环绕地中学生的成长离不开球一周。

我与文章中的福克先生相比,我真是太惭愧了。几年前(我们每年都有军训),我参加军训。教官说:“军训前,最重要的是站军姿。”说完,教官立刻要我们站立三十分钟。我心想:三十分钟,现在骄阳似火,怎么站下去。果然,站了大约十分钟左右,一滴滴汗水往下流。我看了一下教官,趁教官不在意的时候,我用衣服擦了才擦汗水,接着我又若无其事地站着。不一会儿,又有几滴汗水流下来。我这一次没有看教官,所以被教官发现了。教官批评了我。这时,我想到了福克先生凭着自己的毅力与智慧克服所有困难,我只是站立而已。经过教官的批评,我吸取了教训。最后,我凭着自己的毅力坚持了下来。

福克的80天环游世界,对我来说是痴人说梦,但他却成功了,因为他不怕困难,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很难办到的事,但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该知难而进,去尝试,去拼搏。只要有一颗坚定和勇敢的心就一定能成功!大家可能在生活中看到这样的人,他面前有一座很高的山,山上有很多金子,都是他想要的,而前面没有路,只有悬崖峭壁而他,放弃了,他不知道,在他的面前有一条绳子,一条坚定的绳子,一条信念的绳子,他只要努力去看一看,试一试,他就能顺着这条绳子爬上去,而这条绳子就是不怕困难,我要试一试。的确,人生漫漫长路,怎会没有荆棘,但只要勇敢执着了,挺过了。回头望望,荆棘也就成了绿豆芝麻。乐观者利用它,可以刺破自己的怯懦,使自己变得更加强壮。相反,悲观的人,就只能俯首称臣的份了。这些难事,战胜了,幸福也随之降临到你的身边,让你真切的品味到不幸只是晴空中飘动的云朵,永远不会遮住你心底的阳光。

今后,我一定要学习福克先生的这种坚强的精神,学会遇到事情不要怕要坚强,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成为一个出色的人,才能在当今这个浮躁的世界里立足,享有一片天地,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

篇20:高中读后感

在暑假里,机缘巧合之下,我第二次细细品读了法国著名作家凡尔纳的名著——《八十天环游地球》,依旧为小说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和栩栩如生的人物而叫好,依旧被主人公福格先生的冒险精神和自信而感动,但是,这次深入我心深处的却是福格先生的仆人万事达,他睿智、勇敢,遇事冷静,善于思考,让他们的环球旅行中多次化险为夷,而且这些非凡的品质也令好运向他微笑,使他最终赢得快乐人生。

万事达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是在印度的一次智救行动。那一次,他们旅行到了印度的一片荒蛮之地上,万事达和主人福格先生碰巧遇上了当地土王寡妇殉夫的仪式。看到寡妇艾达的悲惨境地,福格先生决定抽出自己比金子还要宝贵的时间去营救这位可怜的女子,可是当时的形势非常不利,土王的卫兵太多了,仅凭他们几个人的绵薄之力,是不可能成功营救的。于是万事达便和他的同伴商量一番,决定天黑后再采取行动。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时间一分一秒的慢慢流逝,终于变得一片漆黑。万事达一行便悄无声息地向卫兵住的寺院走去,靠近后才发现寺院周围均有卫兵把守,无奈只好又悄悄退了回来。

怎么办?怎样才能成功营救?万事达坐在一棵树枝上,反复思考着。经过一番苦苦思索,他终于有了一个绝妙的主意,此时天也亮了,卫兵们开始准备处决那位寡妇。当他们点燃了柴堆,想将昏睡中的艾达和死掉的老土王一起烧掉。突然,躲在旁边的福格他们发现,那群人发生了骚动,他们惊讶的看到,老土王“复活”了!惊讶和恐惧让在场的所有人呆住了。老土王如幽灵般的站立起来,双手抱起艾达,快步走向树林。走到福格的身边时,“老土王”却用急促的声音说道,“快走!”原来,他竟是路路通假扮的!路路通利用印度人迷信鬼神的心理,巧妙地将那女子救了出来。

在这次营救的过程中,万事达表现的足智多谋,临危不乱,最终化险为夷,铸就了他的成功之旅,也让他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向他学习,改变以前鲁莽、草率,做事不经大脑思考的不良习惯。

我便在生活中不断寻找着这样的机会,想和我心目中的偶像万事达那样,遇事冷静、沉着、善于动脑。后来还真有这样的机会让我得到了锻炼。

那是学校举办的心连心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有这样一个游戏:十三个人围成一个圈,手拉着手,在起始点的两个人手臂上分别放一大一小两个呼啦圈,然后按照相反的方向传递,哪个组最快传完,哪个组获胜。主持人刚说开始,有的组便手忙脚乱地进行传递,大小呼啦圈均是头脚并进,结果却不好往外钻,真是“欲速则不达”了。

看到这情形,我和几个同学根据大小呼啦圈不同的特点,便商量出了既快又好的方法,那就是大圈先钻脚,小圈先钻头,前后同学衔接要紧凑、配合要默契。后来我们小组按照这个方法,每个成员行动快速、敏捷,组员们一个个齐心协力,鱼贯而出,最终赢得了冠军,我们高兴的欢呼雀跃。

在这一次的实践活动中,我切身体会到了先思后行的快乐,这个习惯就是书中的万事达帮我养成的。《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让我认识到,遇事要多动脑筋,目标明确,然后朝着这个目标去奋斗,坚持不懈,就没有不可能做不到的事情。这样,好运就一定会向你微笑!

朋友,相信你也会爱上这本书的。

篇21:高中读后感

读书,可以让我们和作者一起去感受那些永远无法涉及的人与事,带给我们的是一种经历,让我们得到历练。《八十天环游地球》的主人公斐利亚·福格先生,他在那空前绝后的赌局当中,雷厉风行而果敢,他自信地说:“不管发生什么,八十天都包含当中,即刻动身。”当面对困难时,他用一贯的自信与坚持加以克服,坚决地营救陷入危难之际的艾娥达夫人,并毫不犹豫给予无私的帮助:“我还余下十二个小时,能用来救她。”我的眼前浮现出一个典型的英国绅士:他办事说话有条不紊,从容不迫,胸有成竹,因为他拥有自信、毅力。

我以前很胆小,有挑战性的游玩项目不敢尝试。后来妈妈带我去游乐园体验“黑洞隧道”。当我顷刻间滑进黑洞,并以最陡角度和最快速度顺势而下,好像在垂直跌落,又似在倒置翻转,那种强烈的失重感、紧张感使我大声的尖叫着“啊——啊——啊”。耳边是“呼呼”的洞穴来风,迎着呼啸的风,我只听到妈妈对我大声喊“要自信”!那声音在黑洞里伴着风回荡着,听着妈妈的鼓励,我努力稳定自己的呼吸,强迫自己镇静。一个又一个90度角风驰电掣般的急转,左摇右荡似乎将我要抛进黑洞,心脏仿佛要跳出我的嗓子眼。我告诉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拼命抓住把手,充满自信地迎接这样的挑战。当速度终于慢下来,我感受着光亮,意识到自己安全着陆时,我感谢这份自信给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兴奋与快乐。现在我能接受各种有挑战性的运动,这些运动带给我协调力,以及准确、迅速的反应能力,这不仅增强了我的体质,更让我精力充沛地投入到学习中去。

还要告诉你,我曾花了117天的时间,靠我的坚持,用我的观察记录了一颗向日葵花籽播种、生长、开花、结果的过程,认真写了31篇观察日记:第1天一颗黑黑的种子埋进舒适的土壤;几天后它扒开土壤伸出小脑袋窥探着这个充满阳光的世界;然后它开出了带粉红边的小葵花;第117天的时候,一颗黑亮的小葵花籽“欢快”地跳了下来……其中有一篇还登在富阳日报上。就是靠着这份坚持,我在获得了荣誉的同时,更丰富了自己的头脑、增长了自己的学识。

生活中自信和坚持是发动机,是一种力量,有了自信和坚持你可以去超越自我,不会打退堂鼓,所有的事情都有信心成功。福格时刻经历着充满变数的重重困难,不断与大自然和对手斗智斗勇。在面对铁路断修、脱缰野马般的暴风雨时,他淡定、冷静,自信不管发生什么都不会坏了他的事。甚至在险些失去生命的时候,他还是凭借着这自信、坚持,最终嬴得了胜利。怎么样,不妨你也来试试,当你拥有自信、坚持之后,会产生什么样的超能力吧!

篇22:高中读后感

中考后没有作业的假期,百无聊赖之际,我与你相逢。历经沧桑,饱受风霜的路遥,用文学和岁月的钥匙替我打开了你的大门,让我步入了你--《平凡的世界》。

我第一次遇见了你的子民--孙少平,他是一位初中生。我对他的第一印象:这家伙怎么穿的这么破啊,身上也脏兮兮的,太不讲卫生了!后来接触的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在学校吃饭时,我发现少平总是吃劣等菜。通过深入阅读,我才发现他是一个品学兼优、勤奋刻苦的好孩子。即使生活困难,但他在班里的成绩名列前茅。少平一家四世同堂,他尊老爱幼,时刻为亲人着想。我目睹了他的成长:如何在困难年代过五关斩六将杀入高中;如何经历早恋风波;如何确立远大志向,并为梦想拼搏奋斗;如何欣喜地得到爱情却又痛不欲生地失去它……总之,多么好的一个少年啊!

少平的大哥孙少安,自小机敏干练,身强力壮,有责任心,在家里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他长大后自主创业,建立砖厂,经历了一次次挫折,但他就是不屈服于命运!上苍眷顾,赐给他一个美丽温柔又体贴的爱人--贺秀莲,他们夫妻同心,胸怀大志,不屈不挠,白手起家,将企业做的很成功。

我又熟识了善良懂事、博学多闻的孙兰香;不畏艰辛、恪尽职守的兰花;大大方方、助人为乐却惨遭洪难的田晓霞;为爱情所纠结却又乐观开朗的田润叶;心系祖国、热爱民众、大爱无疆的田福军;大义灭亲、识大局、顾大体的呼正文;关心孩子、通情达理的孙玉厚……

然而,一切并没有那么完美,书中还有游手好闲,吊儿郎当的二流子王满银;溜奸耍滑、鸡鸣狗盗的金富;坑蒙拐骗、蛊惑人心的刘玉升;风骚猥琐、心狠手辣的王彩娥;绵里藏针、世俗爱财的胡永州……这些令人嗤之以鼻的乌合之众,时常气得我咬牙切齿。

从中,我看到了真善美,人性之善,童年的欢愉,青春的绚丽,壮年的怅然,老年的感慨;又体会到了团队的协作精神,拼搏奋斗的激情,情窦初开的青涩;亦感到一种种如那“在世芳莲,于尘不染”般可贵的品质。还认识到种种与社会道德相悖的恶劣品行…… 你,给予我的这些,感召着我,激励着我,鞭策着我。我铭记于心,永生难忘!

合上书本,闭目深思,脑海中充满的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心中回荡的是对漫漫人生路的感慨。平凡的世界,让我领悟到了不平凡的精神。在我迷茫如孙少安的砖厂倒闭时,我会像他一样,用血汗作灯,照亮前程;在我无所适从如李向前双腿瘫痪时,我会像他一样,露出大白牙嘿嘿一笑,找些事情做,使自己的生活更充实;在我遇到急需帮助之人如田晓霞在洪难中遇见无助的小女孩时,我会像她一样,奋不顾身,慷慨的伸出援助之手;在我被贬低如孙少平被认为是一辈子农民工时,我会像他一样,昂起头说:“我有志向,我有梦想,我的人生将会不平凡!”

平凡的世界中描述了各自不平凡的人生,就像夜空中的小星星在闪烁着各自的光芒。我在反思:我,平凡吗?是的,我很平凡。我安于平凡的人生吗?不,我不甘心。周恩来总理教导说:“仰望星空,脚踏实地!”我会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下去,用汗水换来光明的前程,用心血换来精彩的,不平凡的人生!

篇23:高中读后感

暑假里,我阅读了市教研室、新华书店推荐的《送给青少年的羊皮卷》,一书,收获了许多,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多了一份快乐!

假如今天是我们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我们要如何利用这最后、最宝贵的一天呢?也许就是开始学着微笑!

首先,我们要把一天的时间珍藏好,不让一分一秒的时间滴漏,不为昨日的不幸叹息,过去的已够不幸,不要再赔上今日的运道。 时光会倒流吗?我们能比昨天年轻吗?一句出口的恶言,一切造成的伤痛,能收回吗?

不能!过去的永远过去了,我们应该不再去想它,而是微笑面对世界。这便是《羊皮卷》给我的答案!

曾经有这样一个谜语:“它在家中产生,不能买,不能求,不能借,不能偷,因为在人们得到它以前,它是对谁都无用的东西。”

这是书中出现的一个谜语,说实话,不看书的下文,我应该不只是猜不出答案,而是找不出答案!

答案其实很简单,就是“微笑”!

微笑就是我们疲倦时的躺椅,失意时的阳光,迷茫时的启明灯……

曾经读过这么一个故事:

第二次时间大战期间,在德国法西斯的集中营里纳粹分子甚至用恐惧杀死囚犯。他们把犯人关进一个漆黑漆黑的小屋子里,把他们的手臂从墙上的一个小孔里拉出来。

像古代处死犯人那样,把人绑在一个架子上,告诉犯人要放干他的血,然后用刀背在犯人的手腕静脉处来回划动几下。这时,旁边用水往下滴的声音,使犯人以为的确是自己的血正在不断的往下滴,就这样滴、滴、滴,最后犯人衰竭而死。实际上,他的手腕好好的,是对死亡的恐惧要了他的命。

世界上的一切困苦灾难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的忧虑、恐惧、焦灼,是一切类似的这种烦恼,是人对自己的放弃!纳粹纵然残忍,但是更是犯人自己杀了自己,那便是恐惧与烦恼杀死了他。

试想一下,如果是你,你会放弃吗?你如果可以坦然面对死亡,在行刑前送给自己一个微笑,结局是不是要重写呢?

所以,你应该试着给自己一个微笑,给不幸一个微笑!

你应该记住:创造快乐的是你自己,而不是别的人或外界的事物。生活中的我们往往不能很好的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常常沮丧,常常不满,使得烦恼的情绪不只影响了他人的心情,还影响到了自己的身心。

学习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们经常让不快乐的情绪充满了心田,被原本快乐的学习生活搞得苦不堪言,我们总会因为自己就不开难题,被不过单词而发愁,而不是尝试着用微笑去迎接学习的乐趣与满足感;我们既做不到欣赏所学到的知识,也不能欣赏学习本身,而是把原来丰富的生活先入为主的枯燥化了,那我们花季的年龄里,怎能再见到微笑?

我们中国人常常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心中种下一个微笑,你便会收获一份快乐,但是如果你种下一个荒谬,那你便会生出烦恼来。

所以,你应该试着给自己一个微笑,给烦恼一个微笑!

一个人微笑,是快乐;两个人微笑,便就是幸福。亲爱的你,如果你喜欢他人,并且你也希望他们会喜欢你,好哒,偷偷地告诉你一个秘诀啊:其实快乐就在脸上,幸福就在当下。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昂起头,给自己一个微笑,同时也送出一个微笑,用笑声点缀今天,用快乐来装饰世界!

篇24:高中读后感

《边城》一书是沈从文先生极著名的一本小说,他自己曾说, 他创作《边城》的目的,不是为了描绘一幅与现实隔绝的世外桃源图,而是要表现一种人生形式。并在这个人生形式里, 注入了自己在三十多年的人生旅途中所体验到的人生哀乐。

故事讲述了在湘西风光秀丽、人情质朴的边远小城,生活着靠摆渡为生的祖孙二人,外公年逾七十,仍很健壮,孙女翠翠十五岁,情窦初开。他们热情助人,纯朴善良。两年前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邂逅当地船总的二少爷傩送,从此种下情苗。傩送的哥哥天保喜欢上美丽清纯的翠翠,托人向翠翠的外公求亲,而地方上的王团总也看上了傩送,情愿以碾坊作陪嫁把女儿嫁给傩送。傩送不要碾坊,想娶翠翠为妻,宁愿作个摆渡人。于是兄弟俩相约唱歌求婚,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外出闯滩,遇意外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抛下翠翠出走他乡。外公因翠翠的婚事操心担忧,在风雨之夜去世。留下翠翠孤独地守着渡船,痴心地等着傩送归来.

文章写出了祖孙之间的亲情,人与人之间的同情,翠翠与滩送之间纯纯的爱情等等。在一幅风光秀丽的边城风景画中,用淡淡的笔墨添了无数浓厚纯朴的角色。它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催人泪下的煽情,给我的感觉,字里行间透着些质朴,透着些凄美。

作者塑造了一个既单纯天真,又聪明伶俐 ,从来不懂人情世故的乡村女孩的形象。

她与滩送二人之间,没有任何海誓山盟,卿卿我我,也没有离经叛道的惊世骇俗之举,只是乡村年轻人之间纯朴的感情,可在社会背影的笼罩下,笔下他们之间的感情,变得不堪一击。

后来,也就是故事结束的时候了。爷爷的死使翠翠成为完全孤独的一个人,这样彻底,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碧溪的渡船上只剩了一个清寂的身影.......我们与她相比是幸福的,至少我们还活在父母的关爱之下,还有那么多那么多在乎着我们的人。

作者赋予了每个角色感情,并将他们之间用一条真情的线紧紧地连着。1933-1934年正处于抗日战争时期,人们无时无刻不在恐惧着,提防着,而这时作者仍能描绘出这样一幅景,刻画出这样一些人,展现了作者意境中的“世外桃源”,描写这样一个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的世界,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其实我们都很明白在追求人生生命自主的过程中,总有一些难以跨越的障碍,现实主义逼着作者又将人物命运朝著悲剧结局上推。最后,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收尾。给人留下了无限遐想,让人既期待,又感无奈。

《边城》以它质朴无华的风格,在喧嚣的现代社会中,摇曳着,美丽着,如同一枝野菊花,勾起我们内心悠远的向往。

篇25:高中读后感

“静静山溪,溪如弓背。悠悠远山,路似弓弦。高高白塔,沉默无言。小小渡船,随波向前……”。湘西的边境,名为“茶峒”的边城,正诉说着人们的联系与纠葛。

这就是《边城》,沈先生的代表作。它通过描写乡土人物的生活,展现了湘西的淳朴民风,表达了作者对自己心目中至美的追求。文章文风憨厚纯粹,却带有自然的魅力,让人仿佛置身于桃花源中。

《边城》可谓是“集众美于一身”。首先是它的环境风俗之美。作者笔下的世界蕴含着鲜活的灵性,寥寥数笔,稍作修饰,一座边城,一个小镇就直挺挺地站起来了。这是一个湘西的小山城,城边有溪,溪边有塔,还有一户人家。过溪越山,便到了城边。

环境怎么美?“茶峒城方凭水依山筑城,近山一面,城墙俨然如一条长蛇,缘山爬去。”城边山峦相依,流水环绕,城墙爬在其中。景色宜人,空气纯净,为何不美?白河“深潭中为白日所映照,水中游鱼来去,皆如浮在空气里;山中多细竹,常年作深翠颜色,迫人眼目。”水清鱼浮,竹子纤细青葱,分外惹眼,为何不美?“春天时凡桃花处必有人家;位置永远那么妥贴,与四周环境及其调和。”繁花深处有人家,房屋合适地散布,令人愉悦,为何不美?

至于风俗,则更应为之心醉。渡船人尽职尽责,不幕钱财,可见其热情大方;涨水时大伙争相救人捞物,可见其敏捷勇猛;大人小孩,男男女女,妇人水手,各司其职,互不欺骗,可见其淳朴负责。掌水码头的顺顺更是慷慨洒脱,欢喜交友,正直和平,明事明理。这些都显示出边城里浓浓的人情味和暖人的爱心。这风俗使这里的人有了自由而不放纵的舒服劲儿。

如今,随着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一些人物欲横流,追利忘义,为了一己私利,以次充好,甚至做出假药、假奶粉等坑害百姓。生活的改变反而成了磨灭人心的武器。马克吐温说过:“人若能摒弃虚伪则会获得极大的心灵平静。”如果大家保持本心,诚实厚道,坚守原则,怀着善良乐观的心去生活,去工作,和谐的社会风气才能形成,人们才能安居乐业。

其次,这故事情节是凄美的。白塔边住着爷爷、女孩翠翠和黄狗。顺顺家两兄弟先后爱上了与他们身份悬殊的翠翠。两人以歌决斗,二老的歌带给翠翠一个美妙的梦,为了赢得她的爱情,二老甚至愿意放弃做王团总的女婿。大老放弃追求后在一次意外中失去生命。顺顺和二老开始误会爷爷和翠翠,二老远走他乡。爷爷担心着亲事,在一场大雨后死去。白塔倒了又被重新修好,可翠翠爱着的二老却迟迟没有出现。

哀伤的故事给我们带来了伤感和思考:怎样去追求幸福?主动?还是被动?如果翠翠能及时向二老倾诉衷肠,或二老能坚守自已的爱情,结局就可能有所改变。主人公的性格都温婉美好,但缺少了一种坚决。积极向上,敢作敢当,选定目标,不懈追求,这才是年轻人应有的气质,也会为成就内心的事业争取机会。

……

作者对自然美好生活的向往显露在字里行间。读了书就应有所收获。无论作者的追求是否实现,我们都应保留纯净的心灵和坚强的意志,给世界增添一方净土,一份美丽。

篇26:高中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夏洛特。勃朗特写的《简爱》。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毫无地位的卑微名叫为简。爱的女生。她不屈于世俗的的压力,独立自足,积极进取并取得了幸福。

简爱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只有一个舅妈--里德太太和一些不知都得远房亲戚。他的舅舅在他不懂事的时候就去世了,他要妻子要善待简爱。可是里德太太却对简爱又打又骂,在这个家里就连仆人都可以轻易的使唤简爱。但简爱并不灰心丧气,他认真的读书,学习。有一天他终于忍受不了里德太太和他翻脸了。里德太太把简爱送到一个简易的慈善学校去上学,并在校长那里撒了谎,让校长对简爱的印象大打折扣。很快,简爱就到了罗伍德学校,他很认真学习。有一天校长讲话时,看到了简爱,他想起来了里德太太的谎言并告诉所有人,简爱被所有的老师给漠视了。简爱并不服输,他仍认真学习,并澄清了所有的谎言。几年以后,经过了他的努力,他成为也一名教师......

合上书,我便流涌出许多感想。和简爱比,我比他强,却又不如她。我现在的生活里:学校很好,卫生窗明桌亮,有老师教我们丰富的知识,教室里冬有暖气,夏有电扇。回到家了有父母的关爱、朋友的相互帮助,饭菜也是应有尽有,富有营养,比起简爱太强了。但是我却没有简爱坚强,有忍耐力,做一件事稍微做不好,就在意别人的眼光,无心做事,最后事态变得越来越糟。而且做事总是不够坚持,做到一半总是嫌麻烦而半途而废。我学习态度也不如简爱,在这么优越的环境下,还挑三拣四,讲条件,做作业总是不够主动。

今后,我要学习简爱,积极进取,独立自主。学习态度端正,做事坚持不懈,努力学习。

篇27:高中读后感

鲜花感恩雨露的滋润,苍鹰感恩蓝天的壮阔,大地感恩春光的温暖,我感恩书籍的馈赠。《感恩朋友》更是芬芳了我生命的行程,让我深深懂得了朋友是我一生的财富。

《感恩朋友》一书共选取了60篇大大小小的精美文章,篇篇文章如颗颗珍珠,镶嵌在人生这本大书上,熠熠生辉;个个故事如盏盏明灯,照亮了我的心灵,读来,是含泪的微笑,是误会消除的欣慰,是心酸,是同情,是悲伤,但更多的还是感恩,它让我认识到不管是陌生的朋友,还是熟悉的朋友,真诚相对,那么收获的必将是幸福的人生。

当我读到《杰克的圣诞柚子》中“它不是一只形状规则的普通柚子,而是一只非常特殊的柚子——用桔皮碎片拼接在一起的柚子皮里,包着九片大小不一的柚子瓣儿。”感动漫上心头,为小杰克拥有的友谊。是的,“那是孤儿院的其他九个孩子从他们自己珍贵的几瓣柚子中每人捐出了一瓣,组成的一只完整的、送给杰克做圣诞礼物的柚子!那一刻,杰克泪如雨下。” 我的泪也不自觉地流下来了。“那是他收到的最美丽也是最美味的一只圣诞柚子!” 艰苦岁月的分享,传递的是关怀与安慰。相信在杰克以后的岁月中,不管生活如何艰难,“那只圣诞柚子”会带给他前进的勇气和动力。

想想自己该是多么的幸福,没有杰克的艰难处境,却享有杰克拥有的友情。

记得那是一个飘雨的日子,面对一个个红叉的数学试卷,我有些崩溃了。且不说这段时间上课听讲我多么多么的用心,更不用说妈妈陪我度过的一个又一个夜晚,只做过的数学试卷就厚厚一摞了。自习后,我没与舍友同行,没有思绪,想来大概走到了操场上,自己在雨中一圈圈地行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的宿舍,只记得隐约有人跟着,朦胧中有人拿了我的湿衣服,有人给我到了热水烫了脚,迷迷糊糊就睡过去了。早晨醒来,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大的笑脸,贴在我上铺的床下的。在我枕头边上,放着五张彩色的信笺,我一张张的看着,她们的话语如冬日暖阳照耀着我,冰冷的心得到了温暖,感激的泪水化作了学习的动力,最后的检测,我的数学试卷上写着红红的A,这是她们给我的多么贵重的礼物啊。

毕淑敏曾经说过:“在什么都是越现代越好的年代里,唯有友谊,人们保持着古老的准则。朋友就像文物,越老越珍贵。” 在漫长的一生中,朋友陪伴着我们度过每一个开心、痛苦的时刻,是我们生活经历的见证者。他是我们生活中最忠实的听众,是我们更加了解自己的一面镜子。他的每一句祝福、每一句鼓励、每一声问候、每一句批评,都温暖着我们,都使我们更加完美。

懂得感恩的心灵,是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最美的心灵;懂得感恩的生命,是行走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值得敬重的生命。心怀感恩的人,所触到的,是人世的暖;所感知到的,是人世的美。感恩朋友,善待朋友,因为它是给我们自己架设的一座通往未来的桥梁!

篇28:高中读后感

羊脂球一直在哭,有时候在歌曲的两个节拍之间,黑暗里传出一声呜咽,那是她没能忍住的一声悲啼。

匆匆将《羊脂球》翻了一遍,也许并未领略到其中的精髓何在,但仍感慨万千。小说通篇鲜见华丽优美的语段,却无时无刻不在勾勒一位身如残花却有着巨人般光辉形象的妓女:那淡淡的,忧伤的宿命。

有时,灰暗的季节似乎跨越了几个世纪,漫长无涯,坚信黎明会来,只是一个遥远而又不可及的未知数罢了。也就是在这个巨大屏障的笼盖下,在普法战争时,透过浓厚的漫天的战火的硝烟,故事就这样开场了。

羊脂球,小小妓女。我想,她的职业也许被其他人所唾弃不已。但在我的眼中,她却是一朵常开不败的水中花,有着如花似月的美貌,也有着别人千金难买的善良。

几匹破马,一辆马车,乘载着葡萄酒批发商人鸟先生夫妇、贝尔伯爵和羊脂球等人在鹅毛般大雪中如病蜗牛似的爬行,逃命,速度可想而知。由于大家对天气以及路程之间的错误估算,最后,大家居然沦落到了没饭吃的可怜地步,谁相信呢?可事实摆在眼前,不由得人们有丝毫怀疑。羊脂球不计前嫌慷慨的将自己的食物与他们共同分享,贵族们便没有理由的将她的美食一扫而光,并且居然对羊脂球有了“好感“。

今天是晴日,可谁又会去想明天能否看得到太阳呢。

最终,羊脂球虽曾断然拒绝,却还是不堪恶人的虎视眈眈与精心设计,最终将自己的身躯“奉献”给了德国军官,获得了离境的“呜咽”。

他们,那些将自己看的无比崇高至上的小人们,也许正感谢上帝给了他无穷尽的“智慧”,骗了羊脂球吧。还是那几匹马,只不过比以前更加疲惫;还有那可怜的羊脂球,只不过比以前更悲伤;还有那些卑鄙之人,比以前越发的得意张狂,尽显自己高贵丑恶的嘴脸去谩骂羊脂球,下流,无耻,下流。

没能忍住,是你,羊脂球的死穴。我想,前有悬崖,后有追兵的惨状下,还有没有路可走?假如是我,我定将毫不犹豫地纵身一跳,拿自己的生命赌一把,毕竟这不是最烂的逃生方式。你着有忠贞爱国的锦丝,却来织就一生的悲惨命运,你有别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天籁之音,却来浅唱自己的宿命。

也许冥冥之中,是神在操控这一切,是天意?不知道她有没有看到这一切,有没有流泪?有没有怪自己曾几何时的冲动?有没有?

《羊脂球》有力的鞭挞了那些怯懦自私、没有民族尊严的贵族资产阶层人物,他们连妓女都不如,不如。

命运由天定?宿命由己唱?不,人,人定胜天…,办法就是:“坚定信念,永不屈服。”我读懂了这八个字在我心中的分量。

篇29:高中读后感

一个人,天地间,于茫茫无垠中摸索前行;一个人,山水间,于海枯石烂中抛却悲喜。天地静寂,山水悄然,他一人上下求索。

历史是一条浑水河,蜿蜒久了才似乎透亮。也许罗马盛衰无常,可美第奇家族的符号依旧光亮;也许威尼斯的水道学会了自嘲,可佛罗伦萨的雕像犹然完好;也许庞贝古城的灵魂已经散去,可阿勒河河水仍然滚滚不息。我们从中看到了历史的欢笑与昂扬、冷清与孤寂,听到了历史的尖叫与悲啼、细语与欢歌。历史疯疯颠颠,充满嘲讽,既变也不变,只有它的离去,才能带给我们清晰的“模糊”和“模糊”的清晰。除了辛酸悲喜,我们更应该思考,如何在“模糊”的历史中追寻清晰,在清晰的历史中求索真理。漫漫征途上,我们不仅要学会求索过去,也要懂得求索现在、静待未来。

监狱和一战前局势紧张的德国,两者本应拼接出阴森与恐怖。但德国海德堡大学的学生监狱却十分不同。当初因顽皮被关押的学生,完全不像惩罚的施加者想象的那样悲伤、痛苦。相反,他们在这里挥洒热血与青春,任张狂的涂鸦紧紧黏在墙上。倘若开头太过严肃,也不妨喜剧收尾。曾经的瑞士人因贫穷而受雇打仗。两方交战,与自己厮杀的,可能就是邻家腼腆的男孩。他们是忠诚的,受雇于人就要坚持到最后一刻。欧洲大地被无数瑞士人的鲜血染红。历史心软了,终于让瑞士永远保持了中立、告别了战争。曾经受过的伤,也许就是不久后的宝藏。历史总是半边苦涩,半边蜜糖。神秘的手拨弄着世界,冷酷之中仍有温情。

我们应宽容地、诙谐地,用柔软的心去看待历史。经历过风雨跌宕的老人,往往是很平和的。历史也像一位饱经风霜的老人,不需要同情、不需要哀叹。它是广袤无垠疆土上的一条大河,我们把握不了它的方向,却能触摸到它流淌的痕迹。要明白世界上没有强者,也没有弱者,无论是刽子手,还是白天使,都是我们所造就的。好与坏只是我们拟定的评判标准,但它们都有存在的理由。因此,同情每一个人、尊重每一个人、谨记每一个人,平静对待、平等对待。该走的已走,就别揪住不放。我们的怨恨与谢意,的确需要有一人一物去当容器,如希特勒、华盛顿,但真正该指责或赞扬的是我们自己。

历史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我们也应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过去的爱恨情仇知道就好,何必沉溺其中;面前的盛衰变化,模糊就好,何必忧患重重。“不在乎明日,不在乎观者,不在乎评论,一切只给自己看。”既然看不透过去与未来,就不如把握好现在。

历史是无垠,无疆却有路,但却只有一条路。我们应以不喜不悲的心态,来面对这部悲喜剧,也应以不喜不悲的心情,来演好这部悲喜剧。漫漫无垠中,我们只有把握现在、静待未来,在历史的长河中求索。

篇30:高中读后感

人生来并不是一场轻松的享乐,而注定是一场沉重的负担。

——列夫·托尔斯泰

小时候学钢琴,喜欢贝多芬总是胜过莫扎特的。后者谱的曲子高贵典雅,然而像我这种凡夫俗子总是难以体会真谛。而贝多芬的作品却像面对着奔腾不息的大河,还没来得及抵抗便被那汹涌的情感卷了进去。那时我还并不晓得这位西方乐圣的生平苦难,却已经为他前无古人的才华所倾倒。

所以当我第一次翻阅《名人传》,看到“路易维希·凡·贝多芬”这个名字出现时,便深深地沦陷了。

英雄是孤独而痛苦的。贝多芬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他人生的命运大起大落,他饱受疾病困扰,尝尽世间凉薄,却从未低头。罗曼·罗兰精彩的描写和傅雷大师绝妙的翻译使这位西方乐圣不屈的形象再度鲜活,跃然纸上。

写贝多芬的这一部分始终是压抑的,不论他如何抗争,最大的敌人——命运还是主宰着一切。读完之后合上书,只觉得黑暗,黑暗,无尽的黑暗。

而终究有光芒,刺破罗网,挣脱束缚,砸开枷锁。而终究有英雄,来自地狱,目光坚定,高举火把。

贝多芬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矛盾的一个人。

他承认命运的黑暗,却成为荒夜里一束夺人心魄的光芒。

其实说到黑暗,米开朗基罗所处的环境远甚于贝多芬。只是相比贝多芬英勇冲动,米开朗基罗显得更为温和,也更为迷惘。

他所处的那个时代,正如《双城记》所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一方面,中世纪恐怖压抑的威压正盘旋在欧洲人民的头上;而另一方面,闪耀着人性光芒的飓风正在亚平宁半岛成型。米开朗基罗便诞生于此,他的一生注定不凡。

然而最初的他却是孤独而迷惘的,纠缠于各方势力的泥潭之中无法自拔,这与他人文主义的理想相差太远。他痛苦,他不堪。这位罗马天才陷入了精神与信仰的双重危机。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一条路——求索。

这注定是一场痛苦而危险的旅程,他却成功了。米开朗基罗在斗争中获得了胜利,西斯廷教堂祭坛上的那六年,上帝不知与他辩论了几百回,坚硬的大理石墙壁不知被他如炬般的目光贯穿了几千次。终于,他找到了,他发现了,他醒悟了——

《末日审判》!

这是米开朗基罗向世俗,交出的一份完美答卷,他完成了求索与斗争的旅途。他胜得骄傲,那画上面的衣服,只不过是历史余毒的遮羞布。而那灵魂,却已经完成了最伟大的人性之救赎。

把列夫·托尔斯泰归入到“作家”这个职业简直是对他的大不敬。他是个英雄。他必须要承受英雄所要承受的,无边的孤独。

贝多芬的孤独源自命运,米开朗基罗的孤独源自信仰,托尔斯泰的孤独则源自他的心灵。对于托尔斯泰,他的经历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的思想和矛盾。罗曼·罗兰精确地把握到了这一点,笔墨不多,却将托尔斯泰的挣扎写进了骨子里。

托尔斯泰自己如同那个时期的俄国一样,是矛盾的——他有着平凡的外表和朴实的心灵,却生活在自己所痛恨的贵族之家;他所要抵触的是自己享受着的,所要反对的正是他自己成为的人。这使他与同时期的高尔基永远的划开了一条界线:高尔基无所畏惧,如同海燕一般;而托尔斯泰却始终在挣扎,在犹豫,在痛苦。

所以,托尔斯泰想到了博爱,想到了宽恕。

而在人生的最后,他也完成了自己心灵的宽恕。这个一直处在煎熬的,不屈呐喊的灵魂终于得到了永远的安宁。在秋天的车站里,托尔斯泰找到了自己真正的根。

孤独而生,宽恕而死,如悲凉之雾,遍披华林。

我是个英雄主义者,我相信螳臂当车,相信“我命由我不由天”。所以我敬佩这三位英雄,也敬佩人类数千年文明之间无数舍生取义的志士仁人。

托尔斯泰说过:“人生来并不是一场轻松的享乐,而注定是一场沉重的负担。”这句话可以看做是对《名人传》最好的解读。

贝多芬与命运对抗,米开朗基罗与信仰博弈,托尔斯泰与心灵斗争。他们的人生始终是充满苦痛的历练,是一场沉重的负担。因此这部《名人传》的基调也是深沉的,黑暗的。

然而生命最美好的地方就是黑暗,因为只要有黑暗,必然就会有希望。

这种希望来自灵魂,也会拯救灵魂。

因此,这三位英雄的人生在我们看来是恐怖的,是苦痛的。然而对他们自己而言,却是一次畅快淋漓的宣泄,一场血脉贲张的战斗,一首波澜壮阔的史诗。他们在不断的抗争中实现了自我,也为人类文明画下了浓墨重彩的、闪耀着光芒的一笔。

所以,去坚持自己应该坚持的事情吧。在你坚持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人生。

虽然苦痛,却是救赎。

篇31:高中读后感

“一沙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我则从一本小小的《飘》之中看到了美国内战的各种纷争,也参透了一点道理。

战争乃生命之摧残,也像一种催化剂,逼人,锤炼人,改造人!国家可以在战争中兴亡,种族也可以在战争中存灭,小小的人更是如变色龙一般,千变万化。

作者玛格丽特将自己化为小说中的主人公思嘉,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创造了一个美国的奇迹。小说的情节似生活中的情节一样,给人以感慨,其味如茶一般,值得细细品味。

不一样的经历,不一样的感受,小小范围让我身临其境。思嘉,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却深受奴隶制的影响,面对黑人,给以百般歧视。从她小小一人足可以看见美国南方奴隶制的危害。思嘉从小就追求自己的爱情,在和平中,在幸福中,她所爱之人却里有所爱,知道一切成为眼前的现实,她一生中对她很重要的两个男人:艾希里和瑞德(此处缺少谓语,应补加谓语)。艾希里是在和平中,瑞德则在战争中。思嘉爱艾希里,瑞德爱思嘉,何等纠结。但是面对战争,小小的思嘉却也变得坚强,不管什么时候她也不会忘记自己的家。面对战争,在脑中只有残酷,恐惧充满了每个人的心中。思嘉何尝不是,面对身边无望的一切,她该做些什么。但南方战败的时候,他们几乎快绝望了,谁都有可能死去,但是思嘉拿出自己被逼出来的勇气,去承担这本该承受的一切。

北方佬的残酷夺走了南方的一切,在这时思嘉受尽饿冷的考验,她身无分文,慢慢地,在时间的流逝中,她受尽了没钱的苦日子(应加“的煎熬”),于是她变得残忍,成了一个守财奴,利用欺骗周围爱她的人去获取所谓的“利益”。不顾一切的,同时又是那么的厌恶,最后一次又一次的刺伤了瑞德的心,因为思嘉糊涂她不知谁是爱她的人,直到真正失去了,才后悔。在分散的最后她又一次表现了她的可怜,却只换来了瑞德的一句话:“我是曾经爱着你,但你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已经使我的爱消磨殆尽。”瑞德走了,思嘉哭了!

《Gone withthe wind》玛格丽特的一生,用时间去换取她的经历,快乐,悲伤,遗憾。

在困境中,不要只为自己的生存,而不择手段的去达成目的。在最艰难的时刻,不要冷冰冰地伤害周围爱你的人,否则受伤的会是你自己。同样(“同样”应改为“同时”)学会用宽容,理解看、接触周围的一切,这样会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怨言的世界。现在在和平的世界,面对战争我们始终坚持保卫和平!在书中的战争中警戒自己!

美国内战也是一场种族之间的恶战,面对歧视,他们勇敢地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力,同样在现在的生活中我们不应该歧视任何人,换句话说歧视别人,就是在歧视自己。现在的我们看到那铁的历史“贩卖黑奴”也许会流露出一些同情。在当今社会,何尝不是受种族制度的影响,歧视也很严重。“地位”“势力”这些词历历在目,但这是自然法则,不可改变!在其中我们只能改变自己,把自己变为强者!可从《飘》中看出,在林肯的制度下翻了身的黑人,又是一种情况。恰恰符合了《非诚勿扰》中葛优说的一句话:“穷人翻了身,就会变本加厉的使唤人!”当时的黑人也一样,翻了身,变(加上“得”)残酷无比。这便可以让我们看清现实!

简单的说,从这本书中我学到的:追求自己所爱的,不放弃。面对该面对的,勇敢活着。保护自己周围的人,真诚相待!

篇32:高中读后感

南国的烟雨,铸就了她无与伦比的诗情,面对生活的坦然、平静、如一朵白莲清绝遗世。她-——就是林徽因,是爱、是暖、是希望、她是人间的四月天,她让徐志摩怀想了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让金岳霖默默记挂了一生。

林徽因生于杭州,一座被誉为天堂的千年古城,有无数文人为西湖题词,沉醉与杭州独有的清韵,独有的诗情。

她与徐志摩相恋,或许是她人生当中最美好的时刻,伦敦,康桥,泛舟康桥,他们彼此都沉浸在诗意的美好,多年后,徐志摩写下了《再别康桥》,语句中透出对往昔的追忆,一去不返的时光,历经多年,早已是物是人非。

这本书以诗一般的语言,描绘了林徽因的生平,或许每个人对林徽因,总有不可言传的倾慕,她作为那个时代独有的才女,在诗坛上显现出柔情似水,而她亦是建筑学家,为国家做出了众多贡献。文学是调配凡尘烟火的工具,而并非她的生活,她有着属于自己的追求,她曾经到各地游历,对古建筑的华美、威仪,有着独特的喜爱,以此为终身的事业,默默为之付出。

她的一生让三个人为她动情,一个是徐志摩他,她的心中一直有这个充满诗意、文采斐然的人,他们之间存在都不愿面对的现实。柔情似水、佳期如梦的康桥之恋,则是他们的内心尘封已久的珍宝,有时甚至依靠回忆曾经,来典当岁月。而梁启超的大公子梁思成,虽在文采上不及徐志摩,却在建筑方面与林徽因有共同的理想,志同道合,他将林徽因呵护一生。另一人则是学界泰斗金岳霖,他为林徽因终身未娶,每当林徽因、梁思成搬到哪里,他便搬到哪里,悉心陪伴,他与林徽因、梁思成终生为友。当林徽因过世后,有一年,他将朋友召集起来,默默的说,今天是徽因的生日,众人望着这位终身未娶的老者,默默流泪、叹息。

如果仅读她的诗,便以为她所拥有的只有轻灵与典雅,充满诗情、与明月为伴、雨与花茶为邻,在清风诗书中度过一生,但她有着渴望凡尘烟火的内心,想与世俗为伴,渴望红尘中的幸福,她愿为一生所热爱的事业献身,在徐志摩死后,她没有了挂念,一心为事业,但当夜阑人静,明月入户,又有谁知他的内心所想。

当那种风起云涌的年代到来,它携一身病骨各地观察古建筑,她本应享受安稳,却爱上漂泊,爱上旅程中的风暴,爱上旅途中得失消亡。

她亦有那份坚持,为了事业,她他带病参与国徽的设计,参与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拯救了传统景泰蓝工艺,从众多的学术专家中脱颖而出,她是战火纷飞年代最清纯动人的白莲,内心却有坚强信念,她本身好像就是一个谜,神秘而深刻,她以最优雅动人的姿态行走在红尘陌上,让世人仰望,却又不敢轻易追随,她永远是明净如水,好像不属于尘世的烟火,却又生于尘世,在人间四月,在清风小径中徘徊,在燕语呢喃中度过花开花落,而无论岁月如何流转,它都有不会老去的美丽容颜。

不知她的一生是否有过孤独,当徐志摩乘飞机赶去听她的讲座时飞机失事,徐志摩走了,她曾经深深爱过、信赖过的人,许下山盟海誓的人,却首先背弃了誓言,与心中的康桥永远别离。当她静静休养时,是否时常怀念起那个儒雅的诗人,虽离去却让人追忆。林徽因从不会让自己一蹶不振,她是将自己的苦痛埋藏在心里,她他曾爱过三个人,却又将每一份处理得恰到好处。当初,虽不得已离开徐志摩,也是她心中认为的最好的选择,一意孤行的结果,她不敢也不想去设想。只在心里为他留出位置,仅此而已。

纵观她的一生,都以一种清绝的姿态傲立于世,将苦痛埋藏于心中,不轻易透出,所见到的只是她他所写的清新的诗词。每次见到都感觉仿佛是一朵一尘不染的白莲,经岁月的洗礼,洗净铅华,清绝明净,生于烟雨迷离的千年古城,在细细的光阴中走过青石小巷,在西湖旁静听燕语呢喃。不过每个人都无法体会她的内心所想,她要的不是诗酒年华的朦胧,应该是她所坚持用生命付出的事业,在建筑学上的造诣,她完美地用她斐然才情书写她的人生。

这本书用清新秀丽的文字,描绘了一代才女林徽因的生平,语言平静华美,用虚幻而实在的意境,写出了林徽因那份无与伦比的诗情,让每一人都为她陶醉,为她的坚持、执着所折服,而她却始终如一,不改如初时的美好,用她独有的诗情,去品味凡尘烟火,抒写清新的人间四月天。

细雨打湿咯花,走过一个又一个人间四月,那份独有的诗情在流年的光阴中不断传响,在月圆月缺中度过万水千山。

篇33:高中读后感

古往今来,历朝历代,在历史的长河中的有着属于自己的岁月篇章。仿佛一切的一切都在不停地朝着现在走来。纵观中国历史,无论哪朝哪代,也无论是强盛还是衰败都依然阻挡不了文化的发展与传承。我们中国人也正是在这脉脉相传中才成就了今天繁荣的中国文化。

读了余秋雨先生的《寻觅中华》,使我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与见解更加深入了一些。从黃帝到商朝,从汉朝到唐朝,再从宋朝到青朝以至现在,余秋雨,带我们遨游在中国的文化史上,被一个个故事所吸引,也曾为墨子感到佩服,也曾为屈原感到叹惜,曾为司马迁叹服……但我现在想写一下对于其中一篇的内心想法——《乱麻背后的蕴藏》。

宋代留给我们的印象大多是常年处于战乱之中,同时与好几个国家并存,国不安家不宁,但宋朝的文化是值的我们去品读去鉴赏去了解的。

也正是在那样混乱割据的年代。宋代的文明却蓬勃发展,逆风飞翔。

我首先了解到的是宋代的社会经济生活。相比唐朝而言,宋代的都城没有过多的限制,但全国市镇总量已接近两千。当时的商品流通量如果折合成现在的价格,差不多六十亿至七十亿美元。在宋优,还出现了许多科技著作。

宋代文化的蓬勃发展,与文官政治有关,宋代通过科举考试来选拔优秀人才, 使大家都有平等的资格。在全国广办公私教育,使全国的文化资源获得更多的开发,焕发出文化的活力。本来朝廷是利用文化来统治国家,但实际上文化也利用了朝廷。

在宋朝也涌现了众多知识分子,例如苏东坡、朱靠、陆游等。这些知识分子同时也担任着执政者,如范仲淹、王安石、司马光。这些文官的加入,使得宋朝焕发出一种新的活力。文官政治是考文人来执政,所以他的本性还是君子政治。宋代哲学思想也是比较先进的,许多名家都涌现出来。朱熹,企图为中华文明建立一个包罗万象的永恒体系,把理论与现实,相结合,把向自己的学说传播下去。从这一方面来讲,宋朝也是一个中国古典哲学灿烂的年代。

在朱熹去世后,也有两个重要的人相继去世,一位是陆游,另一位是辛弃疾。读了他们的诗,不禁让我们想起宋朝的军事危难。在他们的诗作中经常出现有关国家危难的诗句。也正是在那风雨飘摇的年代,才造就了这两位爱国诗人。

说起爱国诗人,就不得不说一说文天祥。时间是那么的快,南宋也灭亡了,一个在文化上蓬勃发展的国家即将陨落,化为茫茫宇宙中的一颗流星。但还有一个人,把宋代文化的余热用自身的人格力量展现的淋漓尽致。被元朝俘虏后,他宁死不屈,尽管元朝给他无比优越的条件和权力,但是在他眼中,那又算得了什么。宋代的文化已经渗透到他的信仰之中,所以才出现他这样舍身取义,大义凛然的伟大爱国者。最后,他给世人流下一句话——“人生自古谁无死,流取丹心照汗青”。

宋朝最终虽然灭亡了,但是他的文明却得以传承。

文化总是在不断的发展着,乱世也不例外,而且它发展的却格为繁盛。也因在乱世,人们才急需一种精神寄托,心灵信仰。文化给人们慰藉,支撑人们在未知中前行。乱世中,一批批文人正已他们的人格魅力,展现这个时代的文化底蕴。如果你问我一个朝代留给后代的是什么?我会答,文化是他留给我们最珍贵的东西。

文化不是盛世的点缀,而应该是黑夜的蜡烛。如果世人暂时不需要这蜡烛,那么,我们就让他先在自己的心底点亮。

篇34:高中读后感

近几周,我读了余秋雨的《寻觅中华》,在断断续续的阅读中,我跟随大师的脚步从我们中华民族的童年时代开始慢慢行进。猜测华夏文明的始祖—黄帝,探索商朝的神秘,感受汉朝的伟大。终于,我走进了我们引以为傲的唐朝。

大唐,如一座高峰,屹立在历史深处,也矗立在人们的心中。是什么力量缔造了巍巍大唐,创建了如此一个伟大的文化盛世呢?

北魏鲜卑族开凿的云冈石窟、龙门石窟,使中西文化精华相互化育,为大唐气象注入浑朴的旷野之力。说到北魏,总是想到孝文帝拓跋宏,他四岁即位,在位二十八年,只有九年时间独立施政,却在这九年中使中国改头换面。他主张“汉化”,这是一条血迹斑斑的改革之路。这条路,本来也许要走几百几千年,可是他,却把它压缩到了几十年。这次改革,不仅是汉文化对“胡文华”的濡养,更是“胡文华”对汉文化的输注。正是这种双向的交融,才让中华文化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生命力,打通了一条通向大唐之路。

唐朝时一个“诗的时代”,唐诗是唐代的灵魂。

唐诗标志着中国古代诗歌发展的高峰,是中国古代诗发展的全盛时期。其成就卓越,在封建政治、经济进一步发展变革的历史条件下,在社会思想比较开放、艺术文化普遍高涨的推动下,诗人们继承和发扬《诗经》和《楚辞》以来的优良传统,广泛总结前人的创作经验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结果。唐诗的作者广泛,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上至老人,下至几岁的小孩,还有外国作者。唐诗的题材非常广泛。有的是从侧面反映当时社会的阶级状况和阶级矛盾,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有的歌颂正义战争,抒发爱国思想;有的描绘祖国山河的秀丽多娇;还有抒写个人抱负和遭遇,诉说朋友交情,人生悲欢等。

而在唐代的诗人中,我最喜欢的便是李白。

李白,字太白,晚年自号青莲居士,祖籍陇西成纪,天才横溢,被誉为谪仙人。其诗想象丰富,构思奇特,气势雄浑瑰丽,风格豪迈潇洒,是盛唐浪漫主义诗歌的代表人物。

李白是一个随性洒脱的人,他高度自负,傲岸不羁,而又热情豪放,天真烂漫。他的诗受到唐玄宗的青睐,却又因此受到小人的排挤。天宝三年的夏天,李白到了东都洛阳,在这里,他遇到了杜甫,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两位诗人见面了。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到一年,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对彼此产生了深刻影响。

唐朝是一个自信的时代。

唐朝时期整个国家从上到下,透出一种自信的气度。这种自信从他的军事、外交、文化、国家治理、疆域版图等各个方面均有体现。这种自信是以国家的真正实力为后盾,内百姓安居,外四夷臣服。太宗被尊为天可汗,这也是后世历朝历代所羡慕和追求的一个圣境。

唐代地域不小,历时不短,“仅仅长安城就已经很大,比古代世界最骄傲的城市—那个曾经辉耀着雄伟的石柱和角斗场的古罗马城,还大了差不多六倍”。这是余秋雨对唐长安城的评价,而它不止面积大而且商业繁荣,走在长安街头,外国人多的是,还允许留学生参加考试,考取官员,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智慧啊!这也是源于唐朝的自信吧,他有自信心使外国惊叹于自己的时代,不担心外来的文明会把自己淹没,甚至也没有想过自己会被淹没。他很明白,自己离不开别的文明,如果离开了,他就会索然无味了。所以,余秋雨说,“盛唐之盛,首先盛在精神;大唐之大,首先大在心态。”

今天的中国正在融入世界,我们就需要盛唐的胸襟。

唐朝是我们历史过程中的精华。

篇35:高中读后感

最近几天,风卷残云般读了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掩卷而思,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是一部小说,更像一部纪录片,向人们缓缓诉说着在那个贫困年代小民的悲欢离合,那一 个个鲜活的人物,是生活在那个时代的典型代表。内心的'不平静只能用一段段文字来诉说。

复杂之许三观

在我看来,许三观是五六十年代广大贫困人民的代表,他们贫困、卑微但绝不卑贱;他们身处黑暗年代却又向往光明。许三观心地善良,尽管生活的重担、生存的风尘可以埋没他的身躯,但绝对不会埋没他金子般的心。也许,有时候他有些尖酸、刻薄,但他的心是善良的。他对美好生活无比向往,但对现在的生活却又无比满足,以至于当物质生活足够丰富,不必再卖血维持生计以后,他手足无措的哭了起来。他老实、本分却又有些狡黠,即使面对一乐的无情表现也无法遮挡他人性的光辉,谁又能理解他内心的屈辱、生活的重担带给他的压力呢?

真情之一乐二乐三乐

本书的主角是许三观,但我更关注他的三个孩子,他们的生活如同他们的名字一样简单,没有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殷切期盼,只是简简单单的快乐!

一乐应该是这三个孩子中命运最曲折,最复杂的,也是作者着力刻画的重点。最疼爱自己的父亲不是亲爹,从小在邻居的斜眼中长大。在我看来,他的性格应该是扭曲的,但他没有。他性格开朗,因为他有一位爱他的后爸。对于兄弟,他十分关心,为了三乐,他不惜砸破方铁匠儿子的头。后面的情节更令人叹惋,得了肝炎,命悬一线。当我看到许三观沿途一路为之卖血时,我的心深深震撼了,我终于找到了一乐健康快乐长大的原因,那就是许三观的爱呀!当然,许三观与他时亲时疏的关系或许令他迷茫!他两次出入何小勇家,在众目睽睽之下不被待见。都说青春期的少年心思敏感,谁又能理解一乐那一颗滴血的心?

二乐应该是三个孩子中最幸福的。他聪明机智,情深意切:与方铁匠儿子争论一段,一个狡黠的小男孩跃然纸上;背一乐雪夜进城治病一节,一个重感情,有担当,敢付出的男子汉形象呼之欲出。

三乐是最孤独的。从小没人陪他玩,大家都不亲近他。和自己玩,是他无奈的选择!那个年代的孩子,又有几个童年时是多彩的呢?特别是给一乐看病时倾囊而出,请假照顾二乐一节,兄弟真情可见一斑!

绝情之何小勇

没有何小勇,就没有许三观一家的屈辱。但何小勇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自责。面对两次找上门来的一乐,他的绝情令人愤怒!但在那个缺衣少食的年代,谁又能理解何小勇内心的无奈呢?

无情之李血头

单听名字,这就是一个霸道的冷血动物!以卖血为生的群体,还有几分油水可榨?可李血头雁过拔毛,他的巧取豪夺加重了这个弱势群体的苦难,但在那暗无天日的岁月里,又有谁能认清、去除这颗毒瘤呢?

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泼辣节俭的许玉兰,忠厚仁义的方木匠,慈祥仁爱的四叔,乐于助人、有情有意的来顺兄弟------一个个人物,如电影的慢镜头,一一在我的眼前浮现。

《许三观卖血记》,绝不只是一本小说。

篇36:高中读后感

矮墩墩的身材,胖乎乎的脸,嘴上总是挂着无比天真稚气的笑,一副乐呵呵,胸无城府的样子,这便是哈谢克笔下的《好兵帅克》中帅克的形象,亦是我眼中的“傻”兵帅克。

第一次注意到哈谢克的这本书,是因余秋雨在《行者无疆》中的一句话,“卡夫卡用认真的变形来感受荒谬,哈谢克却以佯傻得幽默来搞乱荒谬。”曾拜读过卡夫卡笔下那令人向往又终生无法到达的城堡;那小职员变身甲虫明知无罪却逃避不掉的可怜,推销员变为大虫子的无奈与压抑。卡夫卡的变形已荒谬的令人惊叹。以佯傻得幽默来搞乱荒谬的帅克又是怎样的呢?这样的帅克能否化解卡夫卡式的阴郁呢?我不仅对哈维克的《好兵帅克》有了无比的期待。

初享《好兵帅克》仅用了一天的时间,掩卷回忆帅克的形象,只一个字“傻”。傻的滑稽可笑,傻的别样可爱。一个普通的喜欢喝啤酒的士兵,被送去为一个他所不屑的皇帝充当炮灰,对战争及结果却毫无兴趣。萨拉热窝事件后人人明哲保身,不对政治军事多评论一字,帅克却傻傻的在小酒馆高谈阔论,天真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后却被捕入狱。在监狱,面对狱警无厘头的提问,依然傻傻的极其认真的作答,最终被送往精神病医院;在那里,帅克满怀深情的向医生、护士打招呼,镇定自若的神态,头头是道的搭话,在被赶出精神病院后还对精神病院依依不舍。上了前线接二连三闹出乱子又光荣的败北。帅克的一切不懂得粉饰现实的行为在“大人物”眼里就是“白痴”的行为。我想,这便是帅克在当时的捷克能化开卡夫卡式阴郁的原因吧——他傻得天真。

但再读《好兵帅克》时,我发现自己错了。帅克是经法医鉴定的傻瓜,但他显然不是一个真正的傻瓜。他表现出的孩童式的的天真,貌似恭顺,然而对权威毫无敬意;他以令人哭笑不得的方式作弄长官,很谦卑地把到手的每件事情都搞砸,以心无芥蒂的行事风格把战争变为酒馆之间的闹剧;他看穿权利背后的虚伪,洞晓战争的荒诞和战争机器的虚弱。演示了一个小人物在逆境中求生存、用傻气和幽默对抗权利和体制的荒诞。帅克一直在念叨:疯人院里的美好生活已一去不复返了。这些世人眼里的傻瓜言论,无疑在嬉笑间颠覆了官方的疯狂与理智、自由与监禁的界定。反映的是当时的捷克背景下作者哈谢克的一种心声。一战前后,捷克一直都处在一个非理性的时代,人们尽管是被迫参加这场非正义的战争,但许多人认为自己是崇高的伟大的,人们的生活很长时间都被笼罩在战争的情绪下。帅克有意无意的傻气和幽默,那种顺应时代潮流却又能保全自己的处事方法,看似荒谬的行为让人们看到了小人物生存的机智和灵活。我想,这种佯傻才是哈谢克写《好兵帅克》的真正意义所在吧——他傻的聪明。

反复的被抛入荒诞的境遇中,又奇妙的因错误的时间和言论走出困境的帅克;外表憨厚滑稽、屈从附和,内心却学识丰富、坚持准则的帅克,是哈谢克笔下复杂的矛盾体。“傻”兵不傻,这是一种“没有力量的力量”,这样的帅克让我想到了中国的一个成语“大智若愚”。正像世界级小说大师米兰昆德拉所说:哈谢克让我们看到的来自身外历史的“终极荒谬”,它不仅属于捷克的布拉格,它应属于全世界。的确,《好兵帅克》是我读的第一本捷克作家的书,相信这仅仅是我走进世界文学的一个开始!

篇37:高中读后感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何其有幸,我曾拜读了梁衡散文选集,而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便是《读韩愈》。 ——题记

江流激湍,浪翻乳花,碧水自将青山绕;山峦叠翠,怒松插云,青山脚下碧水环。自岭南以南,焕烂流光,皆集于潮州。潮州之水,美不过韩江;潮州之山,雄不及韩山;而潮州之墨迹,妙笔皆生韩公祠。在梁衡笔下,我有幸来到了这山清水秀的地方。然而,韩愈一介书生,怎会使这山水易姓为韩呢?

众所周知,韩愈乃唐宋八大家之一,其文章佳句至今被人们争相传诵。在文坛上,他是大唐的一块丰碑,但这尚不足以易姓河山。

在书中,我来到了唐宪宗时期,原本井井有条的市集却乱做一团,众人纷纷向法门寺赶去。然如此兴师动众的,却不是什么利国利民的大事,而是唐宪宗迎佛指舍利入皇城。一时间,朝野上下议论纷纷,却无一人敢指出帝王的不是。此时,巷尾处一驾不甚华丽的车轿中,一位白发长须的老者,发出了一声重重的叹息。

天子殿前,一位手持玉笏的大臣,颤颤巍巍地从群臣中走了出来——正是前日巷尾那位老者,他思忖良久,终于开口:“陛下,臣曾奏表上书,望陛下取消法门之典。陛下乃九五至尊,却要迎佛骨这朽秽之物入我大唐,置百姓社稷颜面于何地?若佛祖有灵,以为不敬,欲施行罚,便加之于臣身,臣万死不辞!”一翻言辞情真意切,感人甚深,却引得龙颜大怒,皇帝不顾众臣劝阻,把他贬至潮州。

这位老者便是韩愈。

朝为朝廷重臣,夕为左迁罪人,恐怕任何人都难以承受这种巨大落差。然而,韩愈却挺了过来。苏轼乌台诗案之悲释于对人生的超然,柳宗元被贬之苦释于对山水的眷恋,而韩愈的心灰意冷却释于他对百姓疾苦的操劳。当时的潮州因离京甚远,不似王土,更如蛮夷。韩愈见此心中大恸,忖道:我心中虽悲苦,但怎么比得上百姓的贫苦?于是,他重拾软毫,以文诛恶,驱鳄鱼,兴学堂,除奴制,修水利。八个月过后,潮州面貌焕然一新,潮州进士也由原来的三名升到了一百三十名之多。

此时,我不禁好奇:自古贬官只需要在被贬之处熬过一段时间即可,韩愈却为何如此卖力?也许,这都是缘于他的文人风骨,面对皇帝怒火依然不改儒家不屈不挠的风骨,身处困境难关依然不忘朝臣救世利民的风骨,遭受舆论指责依然不动圣者恪守本心的风骨。

韩愈曾倡导古文运动,废掉了华而不实的骈文,越过南北朝,越过魏晋,直承秦汉,将文章的“载道”作用发挥出来,立文、立业,后世苏东坡赞道:“文起八大之衰,道济天下之溺。”

常言道:“武死战,文死谏。”据史记载,韩愈出身贫寒,功名考取十分不易,但却数触龙鳞。我依稀看到,大唐汉白玉石雕琢的殿前台阶前,云雾缭绕中,一人托着他虽已衰朽却依然不折的风骨,心系天下百姓,志存黎明苍生,将一身刚正与不阿,献给了大唐盛世。历史等了千年,终于等到了他。

梁衡在文中说:“一个人不管你有多大的委屈,历史绝不会陪你哭泣,而它只认你的贡献。”潮州的韩公祠,韩山、韩水,并不是用来纪念韩愈的坎坷历程的,纪念的是他的以民为本,文以载道。

我想,这也是梁衡为何要“读”韩愈了。韩愈之于历史,之于后代文人,之于我们,都像是一本书,一本生动的书,一本严谨的书,一本经典的书,一本动人的书。他的行为,他的文章,无一不展示了他那高贵的文人风骨,他集儒家精华之大成,又加以自身改进,推动整个社会进步。即使他逝去,他的风骨依然如丰碑一般,在世间长留。

回望韩公祠中的凭吊之作,无一不是感韩公之大义风骨而作。此人,此景,此绩,怎能不教人心生感慨!于是,我心中也逐渐泛起一行诗句:

不畏君威斥荒诞,潮州河山尽姓韩。

上任八月兴四利,文人风骨留世间。

篇38:高中读后感

每一本书都有它唯美的旋律,每个人对这种旋律都有自己独特的感想,伴随着这种旋律在书中翩翩起舞。

《意林》它不像名著那样大本的让人看起来枯燥乏味,不像神话那样幻意让人神魂颠倒、思想却脱离了现实。它是通往成功的道路,教育我们成功的背后必定是被汗水浸透的,它讲的是人生的哲理,指导我人生走正确的道路,它讲的是崇高的品德,好让我们心里有个好的模范,能够时刻提醒自己做一个有素质的人。

俗话说‘‘万古长青,只有一真耳。’’在《意林》上完全能够感受到这种情感,读到令人震撼的画面,在脑海定格。那些感动人心的话语,有时使人潸然泪下。

你能随着它穿越时空隧道,去参观中世纪的秀丽,去领悦古代人做事的道德论则,去叹服新异的科技,这些它是玩转的多么巧妙。

它写尽了历史的沧桑与无奈、写了希望的曙光。

它写了许多人生经历、让我们参模、让我们学会理性看待事物。

它写了永不放弃者必将成功、得过且过者继续堕落。

里面有句话使我久久难以忘怀,它说我们这刚刚起航的

小船载得起父母那沉甸甸的爱吗?

我不得而知………

时光荏再,一转眼我已初中毕业了。也读了许多年的书了,问自己,有过热真学习吗?学到了什么吗?如果有没学懂的,有反思吗?我天天在意的,是发型吗,重要吗?这些在这本书上都找到了答案。

一页翻去,又是一个崭新的旅途,一路亮丽的风景让我们尽情赏阅。

篇39:高中读后感

翻开泛黄的纸页,浓浓墨香中,是家里流露出的真挚父爱。读罢全书,傅雷对孩子的谆谆教诲和他真诚直率的人格魅力,无不令人钦佩和感动。

《傅雷家书》就是这样一部苦心孤诣的教子篇,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严肃、一丝不苟的对待一切,做一个德才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作为父亲,傅雷教子极严,可他又具有令人感动的真诚和朴实。在送走将去波兰的傅聪后,离别之悲不由的唤起傅雷对往事的回忆。在家书中,他深刻的反省自己,后悔自己当初不近人情的教育“我良心上的责备简直消释不了,我永远补赎不了这种罪过。”父亲能够对儿子真诚的道歉,一切的爱,都在父亲的忏悔中彰显出来。

傅雷教子,始终保持着以德为先,做人为本的原则“做人第一,其次才是艺术。”很少有人教育艺术学生如此多的道德,傅雷在育人方面可谓呕心沥血。他告诉傅聪,永远保持一颗赤子之心,只有心灵无比纯洁才会将艺术表现的动人,这与傅雷的直率和坦诚是分不开的。父亲从小給予的爱国主义教育也没有白费,即使远在波兰,傅聪仍然热爱着祖国,坚持父亲給预的信条,始终没有背弃他的祖国。

当然,对于傅聪的努力换来的成绩,傅雷也是由衷的为他骄傲和自豪,在高兴之余也为傅聪的坚强,不为胜利冲昏头脑而安慰。“多少过分的谀辞与夸奖,都没有使你丧失自知之明,众人的掌声,名流的赞美,都没有减少你对艺术的谦卑!”傅雷就是儿子的良师益友,辛勤教育又不忘衷心赞美,衷心赞美不忘谆谆告诫,深沉无言的父爱,皆凝聚其中。

一封封家书,将相隔万里的两人的心连在了一起,一边是孩子勤奋的练习,另一边的父亲却殷切地注视着他的每一次心脏的律动,设身处地的预想他在前行道路上会遇到的各种情景,并替他做出预案,为他寄去各种书籍作为养料,在这里我们不仅看到了傅雷高深的艺术造诣,也看到了一颗崇高的父亲的心。傅聪也从书信中吸收了丰富的精神养料,好像父母仍然在他身边,时时给他指导、鼓励和鞭策。家书给予傅聪成长的力量,让他去战胜各种困难和魔障,找准自己人生的方向。

傅雷就是这样将自己的爱与期望诉诸笔端,寄给远在异乡的儿子,从不间断。在一封封家书中,我读出了傅雷的真意:“我还不甘落后,还想事事、处处追上你们,了解你们,同时也想竭力把我们的经验和理智献给你们,做你们一支忠实的手杖。如果有一天你们感到这根手杖是个累赘的时候,我会销声匿迹,决不来绊你们的脚。”肺腑之言,舐犊之情,不经意间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掀开扉页那张照片,傅雷专注的给孩子写信的情景更平添一份感动,那份执着真挚的爱在心中挥之不去。

《 傅雷家书》读完了,而天下父母爱子之心是永远不变的。所以,珍惜与父母相处的每一分钟,用心感受父母的爱吧,这也是做为子女的最好报答。

篇40:高中读后感

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到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过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在生活细节方面,在艺术修养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

这是傅雷在给他儿子傅聪的信里说的一句话,当时读到这,还有些看不懂,就顺手做了下标记。当我看完全书是,再回到这里,我觉得这段话写得特别好,他要儿子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我想,这是任何一个父亲想对自己孩子的期望!

记得看到这个书名时,觉得这无非是一个叫傅雷的父亲写信给他的儿子,信里说些家常话,然后唠叨几句话。但当我开始阅读时,发现这根本不是自己想的那样。他同儿子一起探究音乐,将自己所经历的东西全部用信的方式传到孩子的心中。他设身处地地去预想孩子在道路上可能会遇见的困难以及各种各样的情景,然后为他铺好路,向他说明该如何去对待这一切。让孩子在真正遇见这些时,能够冷静、沉稳、游刃有余地去解决它们。

这是什么?这是一本充满父爱的书;这也是一个父亲对孩子的苦心教导。傅雷是一位严格、严肃的父亲,而我的父亲也是如此。他不苟言笑,对我的教育更是严格。所以我一直认为他根本不爱我,但是这个暑假通过一件事,通过这本书,我好像看到了另一些东西。

暑假开始,爸爸妈妈因为一些事情要回老家,而我因为补课只能待在杭州不能和他们一起走。那时,我正在看这本书,当时我还在想,我老爸会不会也这样做?但这个想法马上被我否决了。现在这个社会,打个电话不就好了,写什么信,再说,像老爸那样的人怎么可能这样做,早把我忘了吧!这是我第一次和爸爸妈妈分开,一个人好孤单,好无聊,很不习惯。当天晚上,我洗好澡趴在床上看《傅雷家书》,突然手机响了一下,那是信息铃声。我拿来一看,惊讶地发现是爸爸发来的。他在短信里询问了我的补课情况、作业情况、生活情况,然后还嘱咐了我一些生活细节,并且和我分享了他们在老家发生的事情。看完短信我好感动,然后立刻回了过去。但是却没有再次收到,我刚打算放下手机,手机来电了,是老妈打来的,我还确定了一下是不是老爸本人发的短信,老妈说,老爸一直很担心我,说我一个女生……

然后,每天晚上,老爸都会发短信来,老妈也会在短信后打电话来。而我也一直坚持着看这本书,边体会书中的爱,也体会着爸妈对我的爱。这也是我第一次真正切切的感受到了父爱、母爱。当然我也回忆着和老爸的点点滴滴。我发现并不是老爸不爱我,而是我从来没意识到。爸爸的爱被我的潜意识里的严格遮住了,所以我只看见了表面,从未认真地去体会这其中所蕴含的浓浓爱意。

记得三年级刚开始学英语时,这门课我一点也不懂。当时连26个英文字母都不能完整背出,更别说默写了。所以第一次默写我之对了10几个。回到家,老爸非常生气,让我抄十遍,然后让我背,他在旁边看着我,然后再到他那背,我背了一边又一遍,默了一遍又一遍,终于到第五遍时,完整、无错误地全部默出,用了两个多小时。从那个时候我就会觉得老爸根本不在乎我,只在乎学习,看重学习。而现在想来,那晚后的第二天又进行了一次默写,我全部默出,还被老师再全班表扬。从那次后,我的英语成绩也慢慢提升,也有了现在的成绩。而这一切不是因为那晚么?因为老爸对我的严格,让我有了让别人羡慕的成绩。难道不是因为爸爸么?

我想,以后我会学着去体会爸爸妈妈对我的爱、同学对我的爱、老师对我的爱;我想,以后我不仅只会看表面,更会体会其中所蕴含的深层意义;我想,这本书对我的影响会给予我很大的帮助;我想,我会继续努力的!

篇41:高中读后感

“快写作业了,课外书可以等下再看的。”

“写完了作业就复习预习一下课本,都初三了,还让人不省心。”

“先来吃饭,吃完了再说。”

“……”外面阳光正好,微风不噪,可是妈妈又在唠叨,我生平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在我耳边一直不停的嗡嗡地说,我不是不知道该怎么做,不用一直不断的提醒我做这做那的。

而我伟大慈爱的母亲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唠嗑,她始终认为我是个小孩,什么都做不好。

我曾经尝试过去辩驳,但是只要我在那一尘不变的说话声中穿插了一句话,那么那种惹人厌烦的嗡嗡声就会变得更多。所以我果断的选择了噤声不讲话。

一般这样的独角戏会持续5分钟左右,然后我就有了大量的时间来做自己的事情。比如现在,我翻开了《傅雷家书》

《傅雷家书》中作为父亲的傅雷用书信的方式告诉了傅聪自己对他的拳拳父爱,他深沉的父爱,如涓涓的细流一般滋润着每个看书孩子的内心。

为什么傅雷就能做得这么好?他懂傅聪的感受,他会循序渐进地表达出自己对傅聪的感想,让人看着心里舒畅。我羡慕傅聪,因为他拥有一个了解自己的父亲,那是多大的福分。傅雷讲的每一句话都耐人寻味,不像我的妈妈反复强调的只有那么几句。

心里又不免抱怨一番。但是当我看到傅雷在信中写道关于傅聪妈妈对傅聪的关心中,我好像看到了妈妈的影子。可能母亲永远做不到像父亲那般理智,她们会做的就只有不断殷切地提醒自己的孩子,她们不会说出什么特有哲理的话,但她们说的话平凡而又伟大。

岁月的河流缓缓地流淌,人们都喜欢坐在渡轮的前头,想去预料些未来的事情。我以前也是这其中的一员,然而现在我好像被《傅雷家书》,亦或者是被那几句短暂却深刻的话牵引着,我走向了船尾,细细品味着曾经发生过的那件小事。

我的头昏昏沉沉的,喷嚏打个不停,脚像灌了铅一样,动都动不了。我的脑袋里好像就是一滩浆糊一样,好不容易回了家,看到床后立马倒下。

一阵铃声传来,但我丝毫不觉得悦耳,因为这意味着我需要再一次从温暖的床上爬起接电话。是妈妈的电话,她问我有没有吃过饭,我说还没。

接着又打了两个响亮的喷嚏,果不其然,她再一次唠嗑起来。

我说这只不过是一个小感冒罢了,然而她却不信。她说要给我送饭过来,我说犯不着,自己买点吃就行了。拗不过她,只好随她了。

接着睡觉。梦里好像梦到了妈妈送了碗面过来,她摸摸我的额头说什么温度还挺高的。然后就是她把我带到了医院,医生说要挂盐水。这一次是被惊醒的,但我却在桌子上看到了那碗面,和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

“面已经给你带来了,吃好早点睡,等我回来再带你去医院好好看看。”原本对于她给我带面我觉得并不大可能,因为她不会将自己宝贵的上班时间腾出来。

我吃着那碗面,一碗再普通不过的面,清清淡淡的味道,并没有什么特别。我一口一口地吃着,感觉鼻子酸酸的,挺想哭。那是我生平头次将一碗面吃得这么干净。

一碗面中包含了多少的母爱。

妈妈回来以后,带我去了医院,是高烧,39.5度。配了一点药以后,回家了。幸好没有挂盐水。回家的路上,直到到家她一直在唠叨,但我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厌烦的感觉,相反是满满的幸福感觉。最平淡的情,最真诚的意。

天下妈妈都唠叨,我的妈妈,傅聪的妈妈,但这些唠叨都是世界上最甜蜜的唠叨。我合上了书,走到正在打扫卫生的母亲身边,我将那句以前难以启齿的话说出了口:“妈妈,对不起。”

希望还不晚。我终于明白了你的良苦用心,曾经的偏激,胡闹和一意孤行暂且先都统统抛后,真的对不起。

篇42:高中读后感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习性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法布尔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我读得兴趣盎然,爱不释手。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

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独特的一面:遂蜂的守门人充当着大门板和守门人的角色,同类来了就让开,异类来了就赶跑它;迷宫蛛的网像一个迷宫,昆虫掉进去就“走”不出来了;蝈蝈儿看起来好像是食素的,其实它们是一群“伪素食者”……这些小生灵在作者的笔下表现的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这几句描写遂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的时候,它曾经为了自己和后代们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它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它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看完这几句话以后,我被遂蜂“守门人”那对家里人深沉的母爱所震撼了。在它年轻的时候,它为了自己的家庭而奔波着;在它老了后,它仍然用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守卫这个家。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人类的许多母亲不也是如此吗?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而操碎了心,在儿女长大后虽然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帮忙的了,可是心中却仍然装满了沉甸甸的母爱,想要再做点什么。

原来昆虫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相似之处!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更让我了解了生命;《昆虫记》虽然看起来平平淡淡,但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无比尊重,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

“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其实,美,无处不在。美,就在身边。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昆虫记》,走进大自然。

篇43:高中读后感

渐远﹒不必追

龙应台说,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亲人只有一次缘分,无论爱与不爱,下辈子都不会再见。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而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而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世不断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要学会放手。

选择﹒不回头

龙应台说,选择,就像过了河的“卒”,或动或静,都不能回头。

人生如戏,却又有别于戏。冯小刚说,人生远比艺术来的深刻。我想,也许是源于生活的真实和不可重来。他没有预演的机会,不管你如何怯场,都得演到曲终人散,因为选择了便不能回头。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暴风雨,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渐老﹒ 别吝啬

龙应台说,“老”,其实就是一个败坏的过程,而生命败坏的过程,其实就是走向失去。

当父母日渐老去,不能自己穿上衣服,请你有耐性一点。还记得,还记得他们曾花费多长时间教你这些事吗?

哪一天,当父母一再重复唠叨,说着同样的事情,请不要打断他们,听他们说,在你小时候,也许他们必须一遍又一遍地读着相同的故事,直到你静静地睡着。

有一天,你终会发现,即使父母有许多过错,却总想给你最好的;有一天,很久很久以后的一天,你的头发也会在阳光下闪烁银光。当那天到来时,我们会不会想念他们呢?所以请不要吝啬你的爱,像他们待你一样待他们可好?哪一天,当他们的腿不听使唤的时候,请扶一把,像当初他们扶着你踏出人生的第一步。

相信﹒不相信

龙应台说,二十岁之前相信的很多东西,后来一件一件变成不相信;二十岁之前相信很多东西,有些其实到今天也还相信。

其实啊,相信与不相信又有什么呢?人生要学会边走边忘。拿得起是能力,放得下是智慧。舍看起来是给人的,实际是给自己。人生路上,应试着边走边看,边走边忘。

最后,有些相信变成了不相信,有些不相信的倒也信起来。也许这些改变来自于挫折,毕竟,人生路上不尽是歌舞升平。

唯一不变的,是我相信,母爱亲情的伟大。已成长的你,想没想过,生养你的两个人真的走了,再也不会说话了,再也不会喊你的名字了,再也不会睁开眼睛了,再也不会和你一起吃饭了……

《目送》不仅写小一辈的故事,也写老一辈的故事。龙应台说,我掠开了雨湿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目送。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额地方,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一代又一代人,从最初的彼此依偎取暖到“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的愁怨与无奈要经历的太多太多。孩子慢慢长大有了自己的思想,他会在自己选择的那条路上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他一路披荆斩棘,独自抵抗风雨。而老一辈人能做的,只是站在路的起点,目送孩子的背影。因为那是他自己选择的路,无论多泥泞多坎坷,也没有人能够替他到达终点。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篇44:高中读后感

《呼啸山庄》是英国作家艾米莉·勃朗特的代表作,在她短暂的一生中,能创造出如此精彩的小说,实在是令人敬佩 。这部小说以“我”——洛克乌德先生在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的经历为主线,其中夹杂了女管家丁恩对往事的大量回忆,是本书的主要内容。这本小说从“我”来到呼啸山庄想要把画眉山庄租下来,但却受到了呼啸山庄人的冷漠、粗鲁的对待说起,“我”为了弄清其中的原因,就询问了“我”的女管家丁恩太太。她将往事和盘托出。这些内容也在书中占了相当多的篇幅。呼啸山庄的主人原是老欧肖,有儿子亨德莱.欧肖与女儿凯瑟琳。一天老欧肖捡回来一个弃婴,就是现在呼啸山庄的主人希斯克厉夫,他的产业还有画眉山庄。可在刚开始,两兄妹对他并不好,尤其是亨德莱,对他更是百般虐待。而凯瑟琳对希斯克厉夫则逐渐产生了好感。凯瑟琳逐渐爱上了画眉田庄的小少爷埃德加,可是凯瑟琳又不舍得希斯克厉夫,可她觉得希斯克厉夫太过粗鄙。希斯克厉夫知道后之后,就默默地离开了。亨德莱继承了呼啸山庄以后,对希斯克厉夫的态度也并没有好转。最后凯瑟琳与埃德加结了婚。

过了半年,希斯克厉夫回来了。他是为复仇而来,他打破了本该有的宁静。他想要疯狂的报复那些曾经伤害过他的人。他利用亨德莱的堕落,用赌钱的方式赢得了呼啸山庄。又利用画眉田庄的伊莎蓓拉对他的感情,继承了画眉田庄的一部分。又在埃德加与凯瑟琳双双去世之后,吞并了画眉山庄。希斯克厉夫的心很冷漠、很黑暗。他不仅对那些伤害过他的人残忍,还利用他的体弱多病的儿子与凯瑟琳女儿凯茜的感情,从而达到占有画眉山庄的目的。后来他的儿子林敦死了,可是希斯克厉夫并没有悲伤,他只是将儿子当作了一种使他达到目的的工具。他是多么的严酷、多么的冷漠无情啊!这也反映了他在童年时受到的毒害极深。慢慢地,亨德莱的儿子哈里顿与凯茜相爱了。而希斯克厉夫此时也许是累了,也可能是忏悔了。他无时无刻不想念凯瑟琳。他开始绝食并将自己锁在房间内。过了几天,仆人才发现他死在了床上,面容热切而激动。我相信,在他临死的一瞬,他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他死后被埋葬在凯瑟琳的墓碑旁。凯瑟琳墓碑的另一旁是她的丈夫——埃德加·林敦。这三个人就在一片宁静的绿地下长眠。书中的男主人公希斯克厉夫由于爱被无情的摧残,变得冷酷无情、心狠手辣。他的报复给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两户人家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但在年轻的一代哈里顿·欧肖与凯瑟琳·林敦之间,又建立了真挚的爱情,冷酷麻木的人性得到了复苏。恨永远消灭不了爱,爱比恨更有力量!

书中让我感到最震撼的是希斯克厉夫。他作为弃婴被带到呼啸山庄,可是却受到了万般折磨。可是他在一开始也只是百般顺从,并没有什么过激行为。但一颗仇恨的种子已经悄然在他心底生根发芽。他离开呼啸山庄之后历经磨难,再回来时已是很成熟。他在两个家庭之间掀起了一场腥风血雨,完全破坏了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的宁静,达到了复仇的目的。可这样他是不会感受到真正的快乐的。我觉得希斯克厉夫既可怜又可恨。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由于童年时的阴暗,爱情的挫败,家庭的不公早已使他的心变得冷酷无情。“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并没有选择宽容,选择忘记,而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这也告诉我们,一定要拥有一颗豁达的内心,待人接物要友善。

篇45:高中读后感

有时,我会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当我面对未来的突然变化时,就能从容应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加慷慨。可我终究是个平庸的人,如寻常人一样过着繁杂琐碎的生活,计较着时间的细枝末节。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有些人开始依赖回忆。一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让人成长,有些让人平庸,有些已泛黄发旧,有些却仿佛就发生在昨天。有些故事,也就如此展开。

我并不是一个世界主义者,所以当《追风筝的的人》这个故事在我面前一点一点展开时,我并没有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春暖花开过的阿富汗,更想不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份悬殊的阿米尔和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我禁不住感叹:少年时代的友谊是那么天真、纯洁、纯真,没有丝毫的渣滓。他们总是并肩而行,一起玩耍、一起歌唱、一起战胜困难、一起彼此欣赏……我能闻到他们友谊的温馨和芳香,看到他们友谊的火花和光芒。深深感动,友谊这般美好!

哈桑是那么坚定地相信着阿米尔,永远毫无保留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哈桑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誓言。可阿米尔却因懦弱深深地伤害了最爱他的哈桑。二十多年来,哈桑坚定地眼神不断地煎熬着阿米尔的内心。这样的悲剧是当时黑暗社会的折射,是社会的缩影。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阿米尔是主人,哈桑是仆人,一个是普什图,一个是哈扎拉,一个是逊尼派,一个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无法理解的标签分割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好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他们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这,是千千万万人的悲哀。

从书中折射出的,还有我们曾有过的心绪: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临危时的慌乱无措,应当承担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地感情是没有任何虚伪做作的,这是一个人在面临情况时不及思索的真实反映,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的最自私的扪心自问。胡塞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毫不哗众取宠。

小说的结尾和开头重叠在了一起: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冽,追风筝的孩子欢笑着奔跑。这一幕在不同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上演。可重复之间,画面已从孩童天真的视线转入世事变迁的悲哀。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苦涩和酸楚。可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颗不断追逐的风筝,为了让风筝飞得更高、更稳,我们努力拼搏、不畏艰险,勇于挑战自我,超越自我,所有的一切,都只为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篇46:高中读后感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当熟悉的旋律在耳畔回响时,《城南旧事》的故事浮现在眼前,那纯真的童心和那淡淡的美丽哀愁,浸润着人的心灵。读《城南旧事》,几多感慨浮现心头……

读《城南旧事》,总是被它所展示的老北京风情所深深的吸引,静谧的四合院充满了悠闲的时光,胡同中悠扬的叫卖声总是让人魂牵梦萦,西交民巷大街的驴打滚儿让人回味无穷,天桥的喧嚣热闹让人流连忘返,还有保姆口中低徊婉转的童谣不知唤醒了谁的梦……老北京的一切,缤纷的展现在人们的面前,如一股温馨的风扑面而来,唤醒了多少人的回忆,又勾起了几多人的乡愁。这是作家林海音儿时的北京南城,也是属于那个时代独有的老北京风情。《城南旧事》中最打动人的还是老北京人与人之间的温存、和善,还有那不疾不徐的日子。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抓住了那个时代的感觉,抓住了读者的心。

读《城南旧事》,更为它里面的人物深深的打动。这本书里描写了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了,中间英子经历了许多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姑娘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秀贞的执着与不幸,妞儿的纯真与坎坷命运,兰姨娘的不屈抗争和对幸福的大胆追求,处处透露着人生的力量,催人在感慨唏嘘的同时不断奋进。

在《城南旧事》里,英子那颗金子般纯真的童心散发着最迷人的光彩。为了能使可怜的“疯子”秀贞与亲人破镜重圆,英子千方百计打探消息。当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她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逢,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在目送母女俩离去的那一天,寻人期间一直忍病不语的英子终于病倒了……是一颗童年的善心促使英子抱着病痛寻找秀贞的女儿;英子的善良最终使得秀贞母女俩奇迹般似的破镜重圆。英子的善良创造出了这样的奇迹。虽然故事的结局让人唏嘘不已,但是那颗善良的心熠熠生辉。搬家后遇到为了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偷东西的“偷儿”,善良的英子与其交为朋友,并和他约下了“一起看海去”的美丽约定,目睹“偷儿”被警察局抓走,英子非常难过,在英子的世界,没有绝对的坏人,她始终用一颗平等纯真的心去看待周围的所有人,用自己的爱去关爱他人,而这一切,正是当今社会所最为缺失的东西。愿她善良的心在温暖那个时代的同事,能够给今天的人们带来光亮。

在《城南旧事》里,冬阳里的骆驼队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最终消失在灿烂的夕阳里。而秀贞和妞儿最终没能摆脱命运的车轮,“偷儿”也只能无奈的被警察带走,兰姨娘最终也跟着德先叔远走他乡,爸爸的花儿落了,他的爱也一并带走了。所有的人和事都最终被改变,浸润在英子的童年里哀愁慢慢润开,最终化作一缕坚强深埋心底。

我们何其有幸,生活在这样幸福的时代,比英子少了那么多的别离与无奈。我们何其有幸,能够拜读到《城南旧事》,冬阳里的骆驼铃声将永远回响在我们的生命里,浸润我们的一生。

篇47:高中读后感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至躲到你的怀里。”

母亲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从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对母亲的爱,对母亲的依恋。母亲,在我们心中是唯一的避难所。“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

母亲一生为我们操劳,不思汲取母亲的恩情,我们无以回报!大千世界最平凡的是母亲,最伟大的确实母爱。母亲毫无保留的奉献了自己的一生。而我们呢?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感恩母亲,回报母爱!

母爱,平凡的伟大的爱。如果要说与母亲的颂扬相联系的,便是对童真的咏颂了,一切萌芽新生事物的珍爱:

“万千的天使,要起来歌颂小孩子;小孩子!他细小的身躯里含着伟大的灵魂。”“弱草啊,骄傲些吧,只有你普遍装点了世界。”

儿童是最纯真的,因而也是最伟大的;草儿是弱小的,却装点了焕荣的世界。纯真的童心,新生的事物,不正表现出人世间的真善美吗?对于真善美的追求,不正是在黑暗中渴望光明的人们所追求的吗?

看到这儿我不禁回忆起小时候的所作所为,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确实,我们小时侯做的事是稚嫩不堪,然而每一个事情却没有谎言的背后,没有勾心斗角,更没有一丝恶意。童言最无忌,童心最美丽。

在小草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描写自然之美的同时,也表现出她不同于他人的审美观:“晚霞边的孤帆,在不自觉里,完成了自然的图画。春何曾说话呢?但她那伟大潜隐的力量,足以这般的温柔了世界了!”

不施浓墨重彩,没有人为的装饰与渲染,只用清淡的笔墨将自然的本色美显示出来。真正的人生,有意义的人生莫非如此!崇尚自然美观娴静温柔的性情,也已经表现在短短的诗经当中了!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之所以宝贵是因为生命有意义,是“爱的哲学”!如果人们都能以诚相见,以爱相溶,社会的丑恶就会消解,人生就会变得美好!

但是,我们不得不怀疑,我们的理想是否真正实现。这种思想上的矛盾常使我们烦闷:

“智慧的女儿!向前迎住罢,烦闷来了要败坏你永久的工程。”

这是对生活的理解,他是黑暗社会现实和新与旧的斗争中,“深谷里的小花”所发出的叹为。但是,叹为归叹为,他仍能勇敢的“向前迎住”与“不懈的情绪”表现自己的真。

难道我们就不应该表现出真正的一面,收拢起自己的虚伪,其实世界很美丽。

用平凡的眼睛看世界,其实世界就是一幅画,一副轻描淡写的画!

篇48:高中读后感

早就会唱《送别》这首歌,而且知道它是电影《城南旧事》的主题歌。至于《城南旧事》这部书和电影却都未曾欣赏。如今,小学语文课本上选编了《城南旧事》的序言部分,于是我赶紧找来读了一遍。读后,不禁被林海音那饶具魔力的文笔深深吸引。文中,主人公英子以童稚的双眼,透视着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倒进了人间的复杂情感,向我们展示了20世纪北京城南的风光人情。文中透出淡淡的忧伤,也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无法忘怀。

合上书,闭上眼,书中的人物便一个个向我走来。

英子,聪明善良。别人都认为秀贞是疯子,没人跟他讲话,独独英子对她表示了友善,并和她成了朋友。为了帮助妞儿和秀贞找她们的亲人,英子偷偷拿出了妈妈的金镯子。别人认为那是个“小偷”,而英子说自己分不清好人坏人,其实她是用自己的标准在衡量着世间的人。为了供弟弟完成学业,供养母亲,而自己要冒着危险去做贼,这在英子看来可不是坏人,反而和他成了朋友。这不是她善良的本性使然又是什么呢!蓝姨娘尽管可爱,讨英子的喜欢,可当她发现兰姨娘和爸爸手拉手,而挺着大肚子的妈妈正在灶台便炒菜时,她心里难过,为妈妈不平,可又不知如何表达,最终,聪明的英子通过牵线搭桥,促成了兰姨娘和德先叔的婚事,却把爸爸蒙在了鼓里,读到这里,我不能不佩服英子小小年纪居然有这么多的心眼。真是个小机灵鬼呀。于是,我便再也忘不了那个扑闪着大眼睛的小姑娘——英子了。

妞儿,一个不该出生的、苦命的孩子,但却有着有着与命运抗争的顽强个性。她出生后便被抛弃了。被人捡去后,也无非是把她当作卖唱挣钱的工具,还要动辄遭受继父的毒打。为了摆脱苦海,她竟要偷偷去寻找自己的生身父母。没成想,生母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在英子的引导下,她轻而易举地找到了自己的生母。可是,这又能怎样呢?她的生母——秀贞,由于过度思念丈夫和孩子已精神失常。最终母女俩人双双葬身车底。读到此处,禁不住潸然泪下。

兰姨娘,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妇女。三岁时,生身母亲由于生活所迫便把她卖掉了,后又沦落为风尘女子。被人赎身后,作了一个七八十岁老头的姨太太,当然没有什么幸福可言。好在她敢于与自己的命运抗争,脱离了那个家庭,最终与进步青年德先走在了一起。

宋妈,同样是一个生活在下层社会的妇女。她为了养家,为了不遭丈夫的打骂,忍痛离开自己的亲身骨肉,而去给别人的孩子当奶妈。最终,自己的孩子死的死,散的散。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活,真实,再加上作者那朴实的、诗意的语言,使读者不自觉地被他们深深吸引,为他们哭,为他们笑,透过他们,了解了那个时代生活在各个阶层,尤其是社会底层的贫苦人民的生活状况。它就像一面小小的镜子,照出了20世纪北京城南,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现状。

高一爱国作文700字 篇1

国与人,是一个整体与个人的关系吗?国家是人民的希望,人民是国家的力量,爱国是一种崇高的感情,是一个国家精神财富中最宝贵的,它具有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爱国的感情建立在一切感情基础上,它是一种纽带,一种号令,没爱有国,国家也就不存在了;不讲爱国,国家将是一盘散沙;没有爱国主义,国家就不能抵御外辱,就会一击就破。

爱国,是在利益面前的舍身取义。高墙铁壁内,一位头发零乱,面带忧虑的人在仰天长叹。面对沦入敌手的大宋江山,面对支离破碎的河山草木,面对颠沛流离的大颂百姓,他无可奈何;面对元军的多次劝降,面对元世祖的亲自许诺,他斩钉截铁,这是他唯一能做的,纵然是高官厚禄,纵然是锦衣玉食,他仍然会选择与国家共存亡。留下“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浩然正气。

爱国,是在民族面前的血荐轩辕。京城菜市口,一位正义凛然,昂首挺胸的人在向天长啸:“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面对日益衰落的中华民族,面对水深火热的无辜百姓,他毅然走上变法的道路,但同时选择了死亡。走上这条路,注定这一天。这一天来临的时候,他依然泰然自若:“我愿成为第一个为变法强国而牺牲的人。”就这样,他得到了应有的结局。他为国富民强甘愿献身的精神将彪炳史册。

爱国,是在荣辱面前的拼尽全力。法国巴黎,奥运圣火,一位坚强的女孩在众人的撕扯中紧紧握住神圣的奥运圣火。“你要想从我手中夺走火炬,除非从我的尸体上爬过去。”一句震撼人心的话竟然出自这样一位外表柔弱的残疾女孩。面对反华分子的疯狂抢夺,面对独立分子的无情撕扯,她没有选择逃避,而是勇敢的抗争,用自己残缺的身体保护火炬,这是何等令人佩服的勇气。冲破人群后,一句“中国加油”回响在巴黎的天空。

爱国,是我们在国家面临生死存亡关头时,用汗水和生命扞卫国家尊严的义不容辞。国既不爱,家何能存?

高一爱国作文700字 篇2

“妈妈啊妈妈,亲爱的妈妈,您用那甘甜的乳汁把我抚养大……”每当听到这甜美的歌声,我就不禁心潮澎湃。我们每个人都是在祖国妈妈的怀抱里长大的。还记得国庆典礼时天安门广场上那张张洋溢着幸福笑容的脸庞吗?听着那雄壮的国歌,看着那随风飘扬的五星红旗和威武的三军仪仗,人们个个欣喜若狂,激动万分。我也在电视机前兴奋得手舞足蹈:“祖国,我爱你!”

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它是用无数革命先烈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虽然我们伟大的祖国以前饱受凌辱,但是,你看,那沉睡多年的东方雄师已经苏醒!随着开国大典上毛主席那庄严有力的宣告,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

“我是中国人,我爱自己的祖国!”从我呱呱落地的那一刻起,这句话就不时在我耳边响起。爱祖国,就要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不乱扔果皮纸屑、不打架、不骂人、上课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好好学习,我想这都是爱祖国的具体表现吧!

爱祖国,我们这些做小学生的就要好好学习。那些上课喜欢窃窃私语、左顾右盼的行为是爱祖国的表现吗?不,这不是!努力学习,遵守纪律,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每一项任务,这才是爱祖国的表现!

爱祖国,我们这些做小学生的就要搞好团结。那些在班里锱铢必较、满嘴脏话的行为是爱祖国的表现吗?不,这不是!团结一心,共同进步,这才是爱祖国的表现!

爱祖国,我们这些做小学生的就要自尊自强。那些在生活中自甘堕落、崇洋媚外的行为是爱祖国的表现吗?不,这不是!自尊自爱,积极上进,有民族自豪感,这才是爱祖国的表现!

爱祖国,我们这些做小学生的就要尊老爱幼。那些在生活中恃强凌弱、目无尊长的行为是爱祖国的表现吗?不,这不是!幼吾幼以及他人之幼,老吾老以及他人之老,这才是爱祖国的表现!

爱祖国,我们这些做小学生的还要……

梁启超先生说过:“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作为新中国的接班人,我们任重而道远。努力吧,朋友们,点滴之事从我做起,祖国永远在我们心中!

高一爱国作文700字 篇3

是你吗,饮尽神秘古老的黄河水,倾吐出五千的华夏文明。 是你吗,挥舞着马良的神笔,在离太阳最近的地方架起一条铁路! 是你吗,一头撞碎初升的太阳,将鲜艳的红色涂遍整个雅典奥运! 是的,就是你!你有着黑土色泽的瞳仁,你聪慧坚忍,你勇敢热情……你,就是屹立世界东方的中国! 面对着你,我似首有着太多的话语,有着太悠久的情感。而这一切汇成一句话便是:中国,我为你自豪! 打开时间的重门,让我们去看看最初的你怎样用你的双手开辟出一片片土地,用金子般的黄河水浇灌出一片丰收的灿烂;去看看你如何让这黄河之畔因你的存在而充满朝气,因你历代的生息繁衍而积淀下厚重的文化底蕴;去看看仓颉用颤抖的手在兽甲上刻下第一个文字的地方,汩汩流淌出的文明之为如黄河般滔滔不绝……你用你独特的智慧让整个黄河之畔都闪耀着金灿灿的光芒。

中国,我为你拥有数千年的悠久文化而自豪! 是谁说“有昆仑山在,铁路就永远到不了拉萨”?那么,就让你来告诉他,什么是真正的奇迹吧! 记得春节联欢晚会上,看到筑路工人那一张张黝黑的脸上绽开的灿烂笑容时,我感慨万分。高原再冷,也冻不住他们爽朗的笑声;筑再难,也难不倒他们坚定的决心!他们挑战生命极限,攀登精神高峰;他们在生命禁区,原始水层,筑起人文铁路,造就环保工程。这项工程不比三峡大坝逊色,可与万里长城貔美。这是亘古未有的壮举,这是举世瞩目的奇迹,当一条银色巨龙终于蜿蜒在青藏高原,我知道他们胜利了,这是10万筑大军的胜利,也是你的胜利,你为青藏高原戴上了顶绚丽的光环,世界对你报以钦佩的一笑。

中国,我为你创下的奇迹感到自豪! 雅典,这个奥运圣火点燃的地方,这个同你一样古老的地方,在两大文明对视的瞬间,赐予你的运动健儿最神奇的力量:他们挥洒的汗水飞成一屏瀑布,为你而歌;他们矫健的身姿跃成一弯明月,为你而辉;他们紧握双拳,奋力拼搏,用荣誉和赞美狠狠踢掉你身上曾有的“东亚病夫”的牌子。他们以盘古的姿势站立,遥望你这东方最神秘古老的国度,让雄壮的国歌声点亮北亮这座永恒的智慧之城! 中国,我为你所取得的成绩而自豪

高一爱国作文700字 篇4

祖国,你在我的心里,多么的神圣,多么的伟大。

是你那千年的文明,创造了我们后世的辉煌,让我们能在世人面前大呼“我们是中国人!”。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感到多么骄傲啊!

放眼祖国的锦绣河山,滔滔江水,滚滚黄河,连绵不断的山峰;山川雄奇,河水秀逸,更显得无比广阔。

我们都是炎黄子孙,都是龙的传人;当侵略者的铁蹄践踏我们美丽山河的时候,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脸上流着泪,心中淌着血,为了心中神圣不可侵犯的祖国,他们在黑暗中摸索,在屈辱中抗争。

闻一多先生不畏牺牲,做出了他最后的演讲;吉鸿昌高挂写有“我是中国人”标语的木牌,英勇地走在西洋人的街头;张学良,杨虎城为了挽救民族危亡,毅然发动了西安事变;五四青年不避危险,坚持自己的斗争之路。

正是这千千万万的英雄们,撑起了我们民族的脊梁,祖国的希望;正是他们,用自己满腔的热血,谱写了不朽的篇章。

耻辱和不幸成为过去,中华民族迎来了新的辉煌。奥运健儿们奋力拼搏,使中国首度跻身体育强国之列,当五星红旗一次次高高飘扬在赛场的上空,雄浑激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让无数的华夏儿女心潮澎湃,热泪盈眶。

如今,5.12又让我们见到了中国人最美好的品质。

当巴蜀大地陷入了大地震之时,多少中华儿女丧生在这魔爪之下

但中国人没有退缩,他们站了起来,使巴蜀大地上白衣天使行色匆匆,华夏大地亦为之动情,父老兄弟姐妹亦为之动容。

记住,不要悲伤,不要哭泣。因为在我们的身后还有一个更强大的名字——中国!

祖国就是妈妈,国家重于小家,长大后用双手把她建设得更强大。祖国有广阔的疆土,有辉煌的历史,有漫山遍野丰富的宝藏,有三川五岳秀丽的风光。思想的野马在奔驰,我用我的心描绘着祖国妈妈,她飘散的长发是千百条悠然流贯的河川,她硬朗而峭拔的脊背是连绵不断的山峰,而她明亮的眼睛则是那洞庭的水,西湖的波吧!祖国的天,“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祖国的地,“红雨随心翻作浪,青山着意化为桥”,遥望祖国万里河山,犹如身在诗画间。

祖国是东方的明珠,是亚细亚腾飞的巨龙,是远方地平线上初升的太阳。祖国在你心中,在我心中,在我们大家的心中。

高一爱国作文700字 篇5

五四运动走入了记忆,然而,她留给我们的财富是丰厚而且深邃的,在这巨大的文化宝库中,爱国主义和创新精神,始终闪耀着奕奕光芒!那么,何谓爱国?如何发扬五四精神,致力民族振兴大业?这,是我们每一位青年都应该思考的问题。

我认为,敬业就是爱国,要用敬业精神去体现爱国之情。从古至今,大凡成就伟业者,无一不是从敬业开始。鲁迅先生崇尚“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使敬业的内涵上升到民族的振兴大业;六十年代的雷峰更是敬业的楷模,干一行、爱一行,以“螺丝钉”的精神,把青春献给了祖国最壮丽的事业;今天,又一个响亮的名字伴随着伟大的抗洪精神,传诵大江南北,他,就是新时期英雄战士李向群。李向群家富未敢忘报国,力志从军,选择了一条与艰苦为伍、以奉献为乐的人生之路。当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洪魔的威胁时,他和战友们挽狂澜于即倒、置生死于不顾,用生命书写了自己的爱国之情和报国之志。他们生长在不同的时代,但是,他们却以相同的敬业精神谱写了如许的爱国之歌。雷峰、李向群并不是孤立的,千千万万的雷峰、李向群依然存在着,否则,几十万官兵何以能在“98”抗洪斗争中战胜洪魔?祖国改革开放的宏伟大业何以能乘风破浪,不断前进?他们,是民族的中坚;他们,是时代的楷模!

站在新世纪的门槛,遥望未来世纪曙光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世界科技的飞速发展;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日益呈现;综合国力的竞争日益激烈。科技革命与知识经济使中国面临更严峻的挑战。从国力强弱这个意义上来说,八十年前五四运动所面临的情势,今天的中国青年同样面对。所以,我们纪念五四运动、学习李向群敬业精神,就是要发扬五四“萦民族危亡于襟怀”,树立“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使命意识,学习李向群“捧给战友的尽是爱,献给人民的都是情”的奉献情结。为国家在科技革命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立足本职岗位,敬业爱岗,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凡的业绩。爱国当先敬业,敬业就是爱国。这就是我们对青春使命的最好答卷!

高一爱国作文700字 篇6

瞩目现代,中国,这条东方沉睡已久的巨龙,在历经改革和建设的风雨洗礼后,终于睁开了它坚毅的双眼,在当今世界上书写着属于它的华丽篇章。然而,回首过去,才明白,当今的辉煌,是过去的先辈充当巨浪,一次次冲向“中华复兴”的礁石才积聚出的美丽的浪花,这其中又包含着几多沧桑。

在一百多年前,西文列强用坚船利炮轰开了古老中国的大门,在血腥与威逼之下,昔日的“天朝大国”又显得多么苍白脆弱:战争,八国侵华,甲午大败……一个庞大的中华民族在炮火中苟喘残息,眼看就要在此消亡。突然,一个违章响彻了神舟大地,惊醒了绝望的中华儿女,它叫着,吼着,甚至是尖叫着:起来!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一个全新的组织站出来了,如星星之火,呈现燎原之势,他们称自己为共产党,百姓称他们为“人民的救星”,而它的诞生,又凝聚了多少人的血与泪!从中华民国开国元勋蒋翊武的英勇就义,到留日先进学者陈天华的悲愤投海;从戊戌变法给人们敲的一记警钟,到新文化运动所倡导的民主与自由……中国共产党秉承着他们的顽强与理念,将解放的枪声打响了全国各地,八年抗战,有几多磨难,几多屈辱,几多拼搏……他们的精神不仅演绎了中国的历史,更是永远也唱不完的中华颂歌!

中国文化革命主将鲁迅曾说过: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这句话用来形容那些革命先烈再好不过。就像蒋翊武,这位满腔热血的开国元勋,没有等到他心目中的自由,就早早结束了生命。他的就义,如同千千万万个革命先驱一样,慷慨而悲壮,这是一种大智大勇,君子之勇,他的舍生取义,杀身成仁,尽管沧海浮生,岁月如潮,却仍留下一种伟大的爱国精神在时间里轮回,吾国吾民永不忘记!

我们的先人有太多的丰碑立在那里,激励着指引我们走向光明。他们留下的不仅是一个日益强大的新中国,更是无数宝贵的精神财富,现在的中国,正面临着如日出般的辉煌机遇,但日出只是开始,崛起不是兴盛,我们要做的,并不是安逸于现状,而是更加努力,把祖国打造得更加昌盛,让中华精神永驻神州大地!

高一爱国作文700字 篇7

夜里,灯下。看书读书,与古人一起顺着时间长流,感悟一份有爱国的情怀。

读屈原,一位两千年前的爱国诗人,抱着爱国的热情,尽自己的能力使国家富强,使人民生活安定,尽管他受奸佞排挤、受昏庸的楚怀王猜疑,最终沉溺汩罗江水中,但他的爱国热情却有着“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执着精神。这像江水一样流动不息,流进人心。回想现实,我们想到屈原,也许在端午节,也许在读《离骚》时,但又有多少人想过他的爱国情怀,有多少人能感悟他的爱国苦心。

阅读,细细地感悟书中的真谛,读一本历史,讲述过去,有不同的情感在书里,而一种爱国情怀则是情感的血脉。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杜甫的诗一直跳动着真挚的爱国心。读杜甫,读他的苦难、他的伤感和读他的诗,都沉浸于一种浓烈而不浅露的爱国情感。有“剑外忽传收蓟北”的喜乐,有“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悲愤。杜甫的喜乐悲愤与人民的命运息息相关,爱国忧民,但又矛盾,对政府的残暴而愤,对人民深重的苦难而忧郁。这种情感贯穿他的人生。读他,一种伤感、一种惜怀无奈,他的爱国情感是高尚的、是真诚的。

当有一天,再次读来时,也许所感悟的情感是不同的,但再读杜甫,却不是这样,始终不变的情感,深深地感悟。

读史使人知理、明辨。其实,这是心灵上的一次冼礼,感悟一种爱国情怀,而爱国是人思想的根基,它能延身不同的情感,都是积极向上奋发情感,我们读史,读的是爱国情怀,虽不是让自己一读就能读出情感,但可以记着,可以细细体悟。

如果说屈原无法报国,便沉弱江下是懦夫的行为是不值得学习,那么请大家想想,屈原那个时代时否容许他的爱国热情“开花”,历史的答案是不能的。也许屈原在我们的时代生活,相信会有用武之地,因为在我们这个时代,爱国是高尚的。

我们能在这个时代去好好爱国,我们的祖国需要爱,需要大家的爱,但这都有回归一点,好好学习,了解过去,预知未来,做好自己应做的事,这也是爱国。

也许我们在读史中,认认真真,去感悟一下爱国情怀,努力学习!

高一爱国作文700字 篇8

有人感叹现在的风气变了,许多人心中没有国家了,爱国激情不见了。其实,在生活的大海中,你处处可以看到爱国的浪花。

农家小院。屋里正收看乒乓球世界锦标赛男子双打现场直播。小孩在跺脚,青年在大叫,老年人则一动不动地盯着屏幕。这已是最后一局了,双方打到了白热化的程度。看!中国运动员胜利了里中国胜了!电视里运动员流着泪互相拥抱在一起,小屋里老年人用袖子擦拭着眼睛,青年人互相捶打着,小孩子拍着手跳啊、笑啊。

小小的乒乓球牵系着三代人的心。这种胜利不仅仅是运动员个人的光荣,也是全体中国人的骄傲!

“光荣系着千万家,都是一个爱。”

建筑工地上,晚饭时间。我好奇地问一位把砖垒了又拆,拆了又垒的工人:“别人都去吃饭了,你怎么还在干啊?”“给国家盖银行,可不能出什么差错!”他瓮声瓮气地说,手仍一个劲练着。噢,他是在练砌墙的基本功。

这是一位普通建设者的声音,平凡的话语里包含着不平凡的思想。他手中的一砖一瓦,铸着工人对国家的情,凝着人民对国家的爱。

“苦也无悔,累也无悔,只有无悔的人生,才爱得更加彻底。”

乡间小路上。一头小毛驴拉着五六袋小麦欢快地跑着,赶车的是个的多岁的老汉。“老大爷,卖粮啊?”“ON,你说到哪去了!公粮没交哪能去卖呢?”老汉似乎生气了,“得,驾!”把鞭子甩得脆响。小毛驴跑得更欢快了。

这是亿万农民中的一员。他对国家怀着纯朴的、深厚的感情。在他心中,至今仍是“太阳最红,毛主席最亲”!

课堂上。历史老师讲完课后,顺便告诉我们一个似乎与教学无关的话题:日本人在中日少年夏令营活动结束后曾高傲地宣布:日本的未来一代胜过中国的未来一代。历史老师话音刚落,教室里就动起来。同学们不顾课堂纪律,交头接耳:“真气人,怎会输给小日本!”“要是我参加,前面就是万丈悬崖,跌下去立时死了,也决不退缩!”“说什么也不应该在外国人面前示弱啊!”……这些纯真的话,表现出同学们纯真的心,纯真的感情。民族尊严激起他们心中澎湃的浪花。纯真的心感到不平,纯真的感情更加炽热。

高一爱国作文700字 篇9

有心的听众朋友可能已经从新闻媒介中了解到这样一件事情:去年12月初,河南郑州紫荆山百货大楼的玩具柜台上,摆上了“二战”时期日军的“大和”号和“武藏”号战舰玩具。此事即刻在郑州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人们在争论,当年侵略者用来杀人的武器,是否能够在今天作为我们那些天真无邪的儿童的玩具。

为什么这两艘日本军舰玩具会引起人们如此强烈的反应呢?原来,“大和”号和“武藏”号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超级战舰,是臭名昭著的军国主义分子山本五十六的旗舰,是当年日本侵略者的得力杀人武器。把这样的杀人武器作为玩具来出售,看起来,似乎是小事一桩。但是,真正有点头脑的人,特别是那些过来人,那些饱受过日军残酷茶毒的老人,对此是深恶痛绝的。为什么呢?因为这种做法伤害了我们的`民族感情。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许多专家学者已经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和批判了它的错误性质。但是,对此事,包括销售者在内的一些人却并不以为然。他们认为,纠缠这个问题是小题大做,无限上纲,这种做法甚至将会影响商品经济的正常发展。

这件事情,究竟是在伤害我们的民族感情,毒化我们的下一代呢,还是一种没有任何政治意义的单纯销售行为?这是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田园不知道收音机前的朋友是怎样来认识这个问题的,就田园个人的看法来说,类似于这样的问题,在我们的身边已经多次发生过。例如,有人不遗余力、肉麻地吹捧当年的汉奸、当年的日本特务;有人堂而皇之将外国的国旗插在小汽车上,招摇过市。这些做法,或是愚昧所致,或是天生就是一个媚外的没有民族气节的软骨头。

对国家对民族的真诚热爱,并不是空洞的语句,而是扎实的行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都有一种共性,这就是对自己的祖国、自己的民族的无限热爱之情。这种热爱之情,在大的方面,比如在抵御外来侵略的时候,人们表现的是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而从小的方面讲,在平时,人们的一举一动,都会表现出一种爱国家爱民族的道德基准。例如,当国旗升起的时候,当国歌奏响的时候,人们便会肃穆敬立,表达出自己对祖国对民族的热爱崇敬之情。

高一爱国作文700字 篇10

中国——我亲爱的祖国,这是一个响亮的名字;一个让世界震撼的名字;一个让无数华夏儿女为之感到骄傲与自豪的名字!

我亲爱的祖国,您有着广阔的地域,锦绣的山河,悠久的历史。1996年,一个可爱的婴儿降生了,那就是我。我幸福地降生在祖国妈妈您温暖的怀抱里!

从此我拥有了美丽的春天,拥有了幸福的童年,拥有了美好的生活,拥有了快乐的空间,但逐渐长大的我深切地知道,我们的现在的一切是多么的来之不易,它饱含一曲曲动人的颂歌,经历一段段悲壮的历史。

从小爸爸就告诉我:“他们小的时候学习环境十分艰苦,学习用具和各个科目的参考书也远不及现在这么丰富。如果能有一把玩具和布娃娃,那就是很奢侈的玩具了”。而如今我们的教室既宽敞又明亮,别说玩具布娃娃单是电动玩具就成千上万。我们的童年是与世界高科技同步的。

从小妈妈说:“小时候她们住的都是低矮的旧瓦房。一遇到下大雨,雨水就直往家里钻到处都是湿漉漉的。走的大多数是泥路,最好的也是沙石路。”。而现在马路全都是柏油或水泥铺的家家户户都住楼房,再也不怕风吹雨打。马路上都按装了红绿灯和电子警察,不用指挥人们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大家的出行更方便安全。

祖国的强大,给我家也带来了很多的变化。我们的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彩电、冰箱、洗衣机`电脑等电器,一应俱全。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我们的日子越过越甜美,我们正大踏步向小康生活迈进。祖国繁荣了,人们再也无需为了饥饿而烦恼,而给予我们这种生活的是谁?啊!是您!就是您!生我养我的祖国。祖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祖国的变化让每个炎黄子孙都为你感到骄傲。

2008年8月8日,一个值得中华儿女永远铭记的日子,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在北京成功开幕。我在电视上看到了精彩的文艺表扬和各国运动员入场,我知道是祖国的强大才有了今天的盛大的开幕式。当国旗缓缓升起的那一刻我激动不已,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啊!祖国妈妈,如今在您的哺育下我已从一个饭来张口的婴儿变成了一个五年级的小学生。我坚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中国一定能站在世界的顶;在不久的将来,我们这些少年们将成为您身旁最美丽的花朵!

高一爱国作文700字 篇11

爱国,什么是爱国爱国是用心说的,爱国又是一种崇高的感情。

爱国不是用嘴说的,而是要用行动来落实的。那些热爱祖国的人,会团结互助不会不讲爱国,如果不讲爱国,那国家就像一盘散沙。损人利己的人,人人都讨厌他。要爱国,就要诚实守信,不能不讲信用,要无时无刻地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要关心国家大事。

有些人很迷信,说什么世界上有鬼啊,神啊,佛啊为什么要这么迷信,我们应该相信科学,爱科学,才能为科学事业作出巨大的贡献。

爱国,当然也要遵纪守法了。不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如果没有纪律,那学校就是个“大市场”,如果没有法律,哪有什么冤情可告呢就像古有开封府的“包青天”,文廉王,才能除暴安良,为民请命。所以,我们的国家应是一个有法,有律的国家。

在有法律的国家里,有五十六个民族,每个民族里都有兄弟姐妹,他们建立了非常深厚的手足情,朋友,好朋友建立了用金钱买不到的友谊。那些贪心不足的人,见小便宜就要捡,大了,有人出钱,叫他背弃朋友,背弃亲人,他都有可能会做得出来。我们要喝”井水不忘挖井人。”

做一个爱国的人,当然要爱劳动了。那些“偷得浮生半日闲”的人,从小养成坏习惯,在家做“小公主”,“小皇帝”做惯了,衣服不会洗,作业不会做,扫地更不用说了,地都不会扫,简直是懒人。有一本故事书里说到《蜗牛和黄牛》,蜗牛整天不干活,就懂叫小黄牛做,而它自已却睡懒觉,小黄牛干了一天的活,额上的汗,豆大的流下来。一天,小黄牛和小蜗牛分家了。此后,小黄牛耕田,一日三餐温饱,而小蜗牛日的家漏水了,也懒得修,

终于有一天,小蜗牛的家蹋了,把小蜗牛砸成一个像车轮似的形状,从此,小蜗牛在没人的地方就伸出触角,一有人,它马上就缩起来,没脸见人。

听了这个故事,我们应该要勤劳,不能懒惰,要像周总理那样,无时无刻不在关心人民,为人民的利益,为了祖国更加强在,我们从现在起,为了祖国奋勇向前。要记住,祖国是我们的母亲,她用知识,用智慧哺育了我们,我们应该要立志报效祖国,让我们手牵手,一起创造更美好的明天吧!

高一爱国作文700字 篇12

清晨,一阵悦耳的旋律展荡我的鼓膜,我被床头的音乐报时钟惊醒:“现在是2019年10月1日7时30分。”我突然想到今天要参加首都召开的国庆70周年大典。

随着“起”键按下,床头缓缓向上倾斜,将我托起。智能机器人早已将一套西服套裙递给我。洗漱完毕,我轻按“食”键,毫无痕迹的墙壁自动打开一扇门,继而从里面推出一桌丰盛的早餐。用餐毕,一按电钮,餐桌又自动隐入墙内。

我走向阳台,按下“行”键,一架仅供一人乘坐的小型飞行器悄然降落在阳台上,我迅速坐了进去。

飞行器在纯净的空气中飞行。坐位前的电视正在播报国际新闻:“由于20世纪后期臭氧层尽被破坏而形成的大气层黑洞,现已基本恢复如初。除非洲的少数国家仍使用其他能源外,全球绝大部分国家已完全使用太阳能。废气、废水污染已基本上在地球上消失……”

我俯视脚下,青山、草原上,星罗棋布地亚立着一幢幢清静的建筑,犹如绿色的地毯上,撒下了一颖颗银白色的珍珠,仰望头顶,蓝天白云,令人心旷神怡。

大约过了半小时,我按“降”键,飞行器徐徐降落在首都的一片碧绿的草坪上。广阔的会场上已是万头攒动。来自世界各地的国际友人和中国人自由地交谈着,无论是哪一国的语言,都可以通过各人戴的新型耳机,变成听者能懂的。

“孟雪。”我循声望去,原来是上海老朋友张晓芬,听说她前不久患了绝症,我正惊异于她此刻的满面春风,她已愉快地向我介绍他们上海市新研制的“综合系统宇宙能量祛病室”,她只在其中治疗了10天,就已康复如初。

我们正握手相贺,又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原来是在南京天文台工作的老朋友喻涵。她高兴地告诉我们:最近他们发现了宇宙中一百多个能供人类居住的星球,过不了多久,地球再也不必为人满为患而发愁了,完全可以在宇宙空间选择自己满意的星球来居住,到那时,地球人将不再为争夺地盘而战争。

“各位同胞,各位朋友……”国庆大典开始了,我满怀喜悦地环视着会场,想到我国的科学技术日益发达,祖国的国际威望空前提高,看到这么多国际友人都来庆贺我们的国庆节,心中充满了无比的自豪。

高一爱国作文700字 篇13

在寒假中,学校发给我们每人一本《我爱祖国的蓝天》,在假期间阅读,并让我们写一篇读后感。

《我爱祖国的蓝天》主要想让小朋友知道地球环境目前面临怎样的挑战:大气污染越来越严重、水资源危机日趋加深、土壤流失和污染正逐渐加重、森林正一天天地减少、许多植物濒临灭绝、城市正变得越来越不适合人类居住。

以前,天空是湛蓝的,蓝得深遂,天空时常飘来一朵朵白云。大地上森林、草地大面积地覆盖着,河里的水很清澈、很甘甜;每个生物都能闻到清新的空气。当时地球上的大气层很净,很美丽,它就像一层淡蓝色的轻纱紧紧地裹住了地球宝宝,成为了宇宙中最美丽的天体。

可是现在,天空灰暗,有时天空中还飘着一些垃圾,大地上的森林和草地正大片大片地消失。野生动物正濒临灭绝,河里的水变得越来越浑浊,再加上澡声污染、热污染、光污染、电磁幅射污染等现代化污染,使地球妈妈面目全非。

现在、地球的皮肤大气层已经被污染了,它已经没有足够的能力来保护地球了,而且它自己都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了,还能保护地球吗?当然不能。

沉睡的人们,快醒来吧!睁大眼睛看看吧:20%的世界人口消耗了80%的地球资源;全球军费开支多于援助发展中国家经费的12倍;每天有5千人死于受污染的食用水,10亿人没有干净的饮用水;10亿人在饱受饥饿,每年有1300万公顷的林地被毁灭;75%的渔产品已耗尽或面临耗尽;过去15年地球的平均温度是有记录以来最高的;全球40%的耕地质量下降;冰冠的厚度40年来减少了40%;到2050年可能有导致多达2亿多的气候难民。当你们看到这些信息时,不要吃惊,这仅仅是一部份,还有许多让你们更吃惊的事在发生。

归根到底,造成这些现象的罪魁祸首究竟是谁呢?是我们人类自己。如果人类不大量砍伐树木,还会有林地被毁灭吗?如果人们珍惜粮食,还会有10亿人饱受饥饿吗?如果我们人类珍惜水资源,还会有那么多人没水喝吗?

聪明的人类,我们的地球妈妈已经危在旦夕了,难道你们还无所察觉吗?大自然已经不止一次发出警告了!快用你们的智慧共同拯救地球妈妈,还祖国一片蓝天吧!

高一爱国作文700字 篇14

爱国是什么?在我心中,爱国就是带着感恩的心在祖国大地上生活,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做那颗微不足道,却仍在尽力的“螺丝钉”。

我还练跆拳道的时候,每周日经历过一个下午的训练,教练都会让所有人面向道馆那面贴着鲜艳的五星红旗的墙整齐地站好,然后用右手贴上胸口无言的敬个礼。整个过程不过是几秒,但却给我留下了永远深刻的记忆。我永远记得训练后身上的汗水还没干,心脏还在有些剧烈地跳动的那种感觉,但敬礼的那一刻,我心中那种从胸膛里涌上的感觉更叫我难忘。当所有人都微喘着气却表情庄重地站在国旗面前时,不管因为品式抑或素质练习变得烦燥的心都会平静下来,那是一种无以言说的自豪感,那一刻,我总会有种感觉:“我在为祖国而锻炼。”时至今日,我都不解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但我知道,我能站在这大地上,吃饱穿暖,都是因为自己面前的那面国旗,那面国旗所代表的国家。

我感恩祖国,因为这个国家,我的每一天都安定祥和。我不必像最近逃往欧洲的难民一样赌上最后的希望求生,我也不需要像非洲难民营里的孩子一样爬着乞求难民营微乎其微的物资。但我们真的能永远在国家的庇荫下活着么?这是否定的。就像能量守和定律,一味的索取是不行的,我们也要为这个国家付出。而我们能做些什么呢?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坚持自己的责任。做一颗顽强的“螺丝钉”,也许看上去没有为祖国做多大的贡献,但确确实实是祖国基石的一部分。

这就是爱国。我们只需要像父母一样,在工作岗位上负起自己的责任,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上,做好自己家庭的责任,就已足够。但也别忘了,做这些的同时,要带着感恩的心。因为,我们生活在这个华夏大地上,因为祖国而过得安宁幸福。

这就是我心中的爱国。带着感恩的心在祖国大地上生活,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做那颗微不足道,却仍在尽力的“螺丝钉”。而每次看见国旗,我总会想记忆中那样扶上自己的心脏,感觉它的跳动,那一刻,为责任做的努力与付出,都化为了,对祖国浓浓的爱。

高一爱国作文700字 篇15

其实有人会认为,我们只是个学生,为国家起不到什么作用,但要我们这些中学生凝聚起来,都来奉献自己的力量。

08年5月,四川汶川发生了特大的地震。不知多少教师被夷为平地,不知道多少人无家可归。我流泪、伤心、感到不幸。我作为一名中学生,我能做什么呢?难道只是在这里叹息吗?不行,我们必须帮助他们,奉献上自己微薄的力量,我们可以捐出平日攒下的零花钱,这样可以尽量帮助他们。

爱国其实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爱国不一定要做大事,可以从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做起随处可见的垃圾,你是否捡起来扔进垃圾箱里了?有些老人家上楼不方便,你是否伸出你的援助之手扶老人家一把?下雨天,叔叔阿姨上下班回家路上没有带雨伞,你是否与他同伞,帮助他?

很多人认为这些小事用得不着关心,要做就要做大事,可我不这么认为,小事是生活中点点滴滴积累的,大事是生活中小事组成。做好身边的小事,才能完成以后的大事。

要爱国就要诚实守信,不能不讲信用,要无时无刻的地为别人奋斗,要关心国家事。有人很迷信,说世界上有鬼啊,神啊,为什么要这么迷信,我们应该相信科学,爱科学,才能为科学事业做出贡献。

爱国也要遵纪守法,不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如果没有纪律,学校就会一团糟。如果没有法律,就冤情怎么告呢?所以,我们的国家应该是有一个有法,有律的国家。

做一个爱过的人,当然要爱劳动。那些从小养成坏习惯的人,衣服不会洗,作业不会做,扫地不会扫,地都不会扫,那就叫个懒人。我们中学生必须爱劳动,爱劳动不仅仅为自己,同时也要为别人劳动,在家中能为父母做的,我们尽力去做,如打扫家里卫生,帮妈妈拎一桶水,洗几幅碗筷、、、等等,这样爱家也是爱国家。

我希望每个人都要爱国,要有一颗爱国的心是该自己去做的,我们要毫无怨言去做,尽力去做。也许这不太现实,但我会, 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去感染大家一起去做。去需轰轰烈烈的大事,只需简简单单的小事。

爱国、爱家、爱自己、爱家人、爱朋友、让世界从满爱吧!

高一爱国作文700字 篇16

祖国,是我们的母亲,她哺育了一代又一代的生命,我们在祖国母亲的怀抱中茁壮地成长。爱祖国,是每个公民都应该做的事情。以前当我想起“爱国”这个词,脑海里首先会浮现出:抗日英雄赵一曼宁死不屈的情景,或是奥运会冠军杨威站在领奖台上喜极而泣的场面。可是,今天,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该怎样爱国呢?

我们通常以为,谁做出对国家有益的、轰轰烈烈的大事,这才是爱国。其实,爱国并不仅仅是那样的,作为一个平凡的人,你只要做好你应该做的事,这也是爱国。比如:参加升旗仪式时,眼睛注视国旗,肃立,这是爱国;唱国歌时,声音嘹亮,这也是爱国; 尊老爱幼、讲究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等等,这些都是平凡的小事,却是爱国的具体体现。

我来给大家讲一个关于爱国的小故事:有一个国旗护卫队的队长,在一次任务中,脚不幸踩中了一个钉子,钉子扎进了肉里,钻心地疼。可他忍着痛,硬是走完了标准的138步。是什么力量在支撑着他?是爱国的精神!是为了国家,坚守岗位的精神!

还有一个男孩,叫马鹏飞,从小父母离异。奶奶成了他唯一的亲人。在小鹏飞5岁时,与他相依为命的奶奶患上糖尿病合并症,不仅双目失明,颈椎病、心脏病、末梢神经坏死病也相继而至。为了照顾奶奶,年仅5岁的他便下厨做饭。上学以后,他为了节省时间,放学都是跑着走的。他中午回家后,就给奶奶做饭,再跑着去上学。晚上还是跑着回来,做饭、给奶奶按摩……直到奶奶睡后,才开始学习。即使这样,他的成绩还从没下过班上前20名。

这样繁忙的日子,他居然坚持了9年!我不禁为他这种恒久忍耐的意志力所感动。试想,如果这种事发生在我身上,我会像他那样努力承担照顾奶奶的责任吗?当有人问他如何理解爱的承担时,马鹏飞淡然的回答:“爱的承担,就是我照顾奶奶那是理所应当的。”马鹏飞用具体的事实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感人至深的亲情故事,让我们明白,其实爱家人、爱亲人、爱身边的人,也是爱国的一种表现。

爱是什么?爱是分享、爱是力量、爱是承担、爱是荣耀。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爱更意味着恪尽职守尽心尽责,全心全意履行社会责任。爱国,就要做一个有责任的人。爱,让中国更美丽!

高一爱国作文700字 篇17

爱国向来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特点和细节,好像从古至今都有很多爱国的人,包括我们现在的社会爱国主义教育越来越重视,所以我们新一代的青少年也更加的懂得爱国,然而我觉得我们要继承这种爱国主义精神,并且将这种爱国主义精神传递下去,让更多的人懂得爱国,让更多的人能够为我们的祖国做一些贡献,最起码从心底要热爱我们的国家,想要为我们的国家作出贡献。

我们从小便接受了爱国主义教育,可以说我们的生活中处处都有爱国,包括我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爱国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课题,在我观察来我们的青少年也越来越爱国了,并且对祖国有着更加强烈的好奇心,去了解这个5000年的民族有着怎样的文化和怎样优秀的气节和气魄。或许在以前我们更加想要去了解外国的一些文化和他们的各种节日,但是现在我们爱国主义情怀越来越强烈,我们也对祖国的各种文化充满了文化自信,也更加的想了解祖国有怎样好的文化,所以更多的年轻人投入到了研究祖国文化的行列当中。我身边就有很多这样爱国的人,包括我也是其中的一员,而且我身边爱国的人明显比前几年要多了,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趋势,说明我们国家的爱国主义教育非常的成功,而且得到了很好的结果和进步。在网上有一些人总是喜欢发表破坏祖国和平统一和分裂祖国的一些行为和言行,这个时候就会受到社会舆论的打击和谴责,好像我们国家的网民在这方面的立场非常的明确,一旦触碰了这个底线,那么就会去谴责那个人。在网上也有很多来自国外的博主,他们有的人是真心的想要接触中国的网民,想要了解中国的文化,但是有一些人却打着这样的旗号,但但是在背地里却只是想要赚钱,并且去侮辱我们国家的人,这个时候也会有很多网名他们会去谴责这些当面一套背地一套的外国博主,去维护祖国的尊严和名誉。我觉得这些行为无不展示着我们中国的人民越来越爱国了,会更加主动和积极地去维护破坏祖国尊严和名誉的事情,也会更加主动的去维护国家的利益,更加的热爱我们的国家,想要去研究祖国的文化和各方面的知识。

我们也要更好的发扬这种爱国主义情怀,理智爱国。

高一爱国作文700字 篇18

少年进步则中国进步,少年强则中国强。身为祖国社会主义伟大建设事业的后继者,其身不正,则如何?山河飘絮,因而当今学子应以辨别是非,知荣明耻,求知修身为本务。

吾辈当怀爱国之心,以报国为己任。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显岳飞报国之志,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明林则徐尽忠之心,位卑未敢忘忧国是陆游爱国之情。

忧国者在,国在;爱国者亡,国灭。纵观历史,有多少仁人志士为国奋斗,更有甚者为国捐躯。众志成城,筑起泱泱大国的风采,这是血的洗礼,是真理的展现,是奋斗的成果,不是旦夕间便可成就的。

鲁迅有言我以我血荐轩辕,这种精神是能撼天动地的。

当我们为中国的深厚文化而感到骄傲时,当我们为中国的科技发展而感到自豪时,我们是一个接受者,接受着辉煌祖国所带给我们的优越感。但我们不应该仅仅是一个接受者,我们应该付出,应该成为一个为国的付出者。

但是,请问,我们为我们的祖国做了什么?我们能否让明天的祖国骄傲?

我相信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尽管我们还需要时间,我们在小心地彳亍而行,摸索着前进的方向。爱国不是口号,爱国是一个信念,是精神上的动力,需要我们付诸于行动。爱国,无需我们受榜棰缧绁,幽于圜墙之苦。吾辈当清醒,非淈其泥而扬其波,对于事务应有正确的判断。爱国,只是一个纯净清醒的认识。相信,并且一直努力着,铭记着。

我坚信,没有爱国之心的理想只不过是黄梁一梦,没有爱国之心的蓝图只不过是一张破乱的废纸,没有爱国之心的立志只不过是一个谎言。

今天的学习,不只是为了你的就业,是将来能为我们的祖国多做一份贡献,让祖国以你为荣。

学习,小则关乎未来,大则关乎国家发展。不学无术,说小则是不思进取,说大则是没有爱国之心。学习,已经不是狭义范围中的为自己而学习。学习,不需要以你发出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口号,只要你努力学习,你就是在爱国。所以,当你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时,你就不会轻言放弃,这是爱国给予你的动力。

国在少年则刚,少年在国则强。血,是我们与祖国的纽带,这份中国情早已与我们融为一体,深入骨髓,烙印于心。

让我们以报国为己任,光耀中华!

高一爱国作文700字 篇19

同学们,如果你看到这个题目,立刻嘲笑我,我也不会生气,因为你跟我以前是一样的想法:我,一个小学还没毕业的孩子,一朵大人们常说的娇嫩的花,复兴中华,不是我们操心的事,不是我们可以做到的事吧。

可是如果你像我们一样。看了《复兴中华。从我做起》的书,上了一堂以这为主题的班会课后,你也许会立刻和我现在一样的想法:复兴中华,我也行!

以前,我只以为不畏列强的林则徐、不怕牺牲的邱少云、伟大领袖毛主席、为人民服务为国家操劳的周总理等等英雄伟人才是复兴中华的人物,我们要学习他们,记住他们。

以前,我也喜欢潘冬子,羡慕他小小年纪就当上了红军的神气;我还佩服放牛的王二小,泥鳅一样的雨来、张嘎子,他们的机智让我笑得合不拢嘴;可我从没想过,他们也是复兴中华的英雄。“李杜诗篇万口传”,对诗人有点懵懂喜欢的我,决不会联想到,那些文人也为复兴中华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我还喜欢看邰丽萍优美的舞蹈,喜欢听宋祖英美妙的歌喉,看姚明叔叔潇洒的投篮,可从没有想过,这也是在复兴中华。

现在,我改变了以前的看法,复兴中华,人人能做。

大家都知道,我们的国家历史悠久,博大精深,可也经历了太多的耻辱,走到现在这样的新社会,是千千万万的中国人付出了血汗才过来的。国家需要能叱诧风云的领袖英雄,也需要默默无闻的劳动人民,就如林则徐说的:“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我不能把自己真的当成了鲜花,等着让父母、老师给予阳光肥料,我们要像桃花心木一样,有独立自主的心;我们不能只想着向父母讨要漂亮的文具、衣服、可口的食物、饮料,更应该像周总理一样,从小就树立“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远大理想;我们不能总等到睡觉前再记起功课只做了一点点,而要今日事今日毕,不能“明日复明日”;我们不能只想着别人帮助我,而要像雷锋叔叔一样,时刻想着帮助别人。做到了这些,我想,我也是在为复兴中华做贡献。

梁启超说过:少年强则中国强。我要做一个优秀的中华少年,我们每个少年都这样做,未来的世界一定会是我们的,是中国的。

高一爱国作文700字 篇20

泱泱古国,悠悠华夏,千年光辉,传承千年。——题记

祖国是个很高尚的概念,对于革命先烈者,那些为中华崛起而斗争的人来说,祖国是信念,是理想,是走向光明。对于我们,二十一世纪的青年来说,祖国是幸福,是自豪,是走向复兴。而对于未来的人们祖国也许会有更深刻的意义,会在人心中得到升华,会得到更美的绽放!

中华民族是一个伟大的民族,中国这两个鲜红的字深深地刻在每一位中华儿女心中。我们不曾忘记,苏武在北疆牧羊二十余载的艰辛;不曾忘记邓世昌誓与战舰共存亡的决心;不曾忘记江姐手插指尖的疼痛。我们要学会铭记,将他们的伟大铭记于心,为我们心中的中国涂上更绚烂的颜色。

中华民族的发展是曲折而又艰辛的,有太多的生命为之逝去。而恰恰正是他们,这些最可爱的人将飘扬的国旗用鲜血染红,使五星红旗每天清晨在天安门前徐徐升起,警示鼓舞着十三亿炎黄儿女……

正是在这种鼓舞下,涌现出了许多平凡,普普通通的人。他们不分年龄,不分行业,不分地域,都用自己的双手开创了属于自己的一片辉煌,创造了属于自己的不平凡。白芳礼老人八旬高领却以捡垃圾来资助了一百多位藏族学生,天不遂人愿,可这位慈祥和蔼的老人,他已经离开我们,又有谁会忘记他呢,也许此时他已化为天上最亮的那颗星 ,一直散发着光芒……不知是否还记得倒在辽宁舰上的那位英雄——罗阳。为了心爱的战舰,为了祖国的强盛,他夜以继日,不惜生命,终于他还是倒下了,可他倒下的一瞬间,我们看到了大海在咆哮,听到了海风在怒吼。英雄的倒下是我们泪满衣襟,但回首,身后已有一座高山屹立在世界的东方——中国。

中国是个多么神圣的名字,在它九百六十万平方千米的土地上承载了五十六个民族的光辉。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祖国就是这样是一片乐土,属于中华儿女,属于炎黄子孙。

文章取材广泛,江姐,白方礼,罗阳代表不同阶层的人。文章语言优美,字迹清晰,感情真挚,但是错别字较多,个别语句不通顺,望注意。

高一爱国作文700字 篇21

深蓝色的天空,绿油油的草地,一轮明月,几棵闪亮的北斗星,再加上两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所组成的画面上清楚地印着“找准人生的北斗星”几个艺术字。

一看到这本书的封面,心想:“连封面都这样精美,那么书里的内容肯定十分精彩。”

果然,一翻开书,我就被故事里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了。

虽然这里的小故事篇篇精彩。但是也有令我最难忘的。那就是“最稚嫩,最纯真的爱国心。”8岁的小欣月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一天,当她在排练舞蹈时突然摔倒在操场上。医院诊断小欣月得了绝症。“在病痛的折磨下, 小欣月却经常唱着国歌。

看到这里,我的心被这8岁的小女孩深深地打动了。当她躺在病床上的时候,还能保持这样一颗爱国心,忍着病痛在唱国歌,真是让人感到佩服,也让我感到惭愧。欣月在病床上还能想着祖国,而身体健康的我却在升旗仪式时敬个队礼都是懒洋洋的,而且居然是心安理得的。看了这一段后,让我惭愧的无地自容。我一个五年级的学生,竟不如一个二年级的小女孩,我想我今后一定要一丝不苟地做好每一件事。

欣月最大的梦想是能去天安门广场观看升旗仪式,听国歌声响起。为了不让欣月留下遗憾,欣月的父母和志愿者们在长春帮欣月圆了北京梦。

终于国歌声响起了,欣月的脸刹那间红润了起来,她试图举起右手,对祖国妈妈表达一个少先队员应有的礼仪。但是由于手臂无力,举不起手来。”一次,两次… …“ 看到这儿我的泪水已悄然爬满了我的脸庞。欣月虽然无力举起手来,但她还是反复尝试,她的精神让我感动。这同时也可以让我学习她做事不气馁的精神。在平时我们不管做什么事只要一做不好,就会马上放弃。我从小欣月坚持不懈的努力中看出了她对国家浓浓的爱意。

看了这篇文章后,我受到了很大的震憾。一个即将与死神拉手的人竟然还能保持这样一颗爱国心是多么不容易啊!再想那些背叛祖国的人吧!他们为了金钱可以不惜一切甚至背叛自己的祖国,而欣月是为了祖国可以不惜一切,忍着病痛,想着祖国。如果每一个人都能像欣月那样从小就这么爱国,那么世界上还有背叛祖国的人吗?所以我们应该从小做起,向欣月学习,做一个真正爱国的人!

高一爱国作文700字 篇22

你还知道今年的四月是个什么月吗?今年的四月是全国第十九个爱国卫生月。而这次爱国卫生月国家号召全体师生提高自我保健能力,保障身体健康。要求全体师生健康生活,因为健康生活是爱国卫生的重要内容,是打造“生活品质之城”的有机组成部分。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健康生活,是生命之本,是爱国卫生的重要内容。因此我们要身体力行,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迎接第十九个爱国卫生月

的确,健康与生命是最可贵的。因为只有拥有健康的人才能有能力去实现金钱带来的物质生活,如果没有健康这一切将空谈。

有人做了一个比喻:健康是数字1,而一切名誉、地位、金钱等都是数字0。如果没有前面的数字一,后面再多的0也是空的。如果把健康比作工业用的原材料,而一切名誉、地位、金钱都是上等的加工材料。那么没有原材料,这些加工材料都是废的,怎样也做不出一件好产品出来。

春天是个美好的季节,但是也是容易发生传染病的季节,所以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首先要做好个人卫生,平时要做到,勤洗澡,勤换衣服,勤剪指甲,勤理发,饭前便后洗手,防止病从口入。不和别人共用一个瓶子喝水,自己的课桌抽屉要干净整洁,另外还要多学习健康知识,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还应注意饮食健康。要做到不吃零食、不挑食,不偏食,补充每日所需营养,这样才能使身体更加的健康。

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还要营造整洁卫生的环境。做到发现纸屑主动捡,遇到垃圾主动扫,碰上乱扔主动管。”

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还应该多锻炼,多运动。运动心理学研究证明,各项体育活动都需要较高的自我控制力、坚定的信心,勇敢果断和坚韧刚毅的意志等心理品质。由此可见,体育运动不但可以强身健体,还能有效的帮助我们提高心理素质,使身心健康。特别是我们小学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身体素质很重要。我们应该每天坚持锻练身体;多参加各种有益身心的体育活动,使我们的身

同学们,美丽的环境需要我们共同营造,健康的生活习惯靠我们平时一点一滴地养成。让我们行动起来,借“第十九个爱国卫生月”这个契机,身体力行,为打造生活品质之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吧!

高一爱国作文700字 篇23

做为一名中国人要有一颗爱国的心。爱国就是对祖国的忠诚和热爱。历朝历代,许多仁人志士都具有强烈的忧国忧民思想,以国事为己任,前仆后继,临难不屈,保卫祖国,关怀民生,这种可贵的精神,使中华民族历经劫难而不衰。

爱国的内容十分广泛,热爱祖国的山河,热爱民族的历史,关心祖国的命运,在危难之时英勇战斗,为祖国捐躯,都是爱国主义的表现。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的民族精神。下面我举一个例子:1950年,数学家华罗庚放弃在美国的终身教授职务,奔向祖国。归途中,他写了一封致留美学生的公开信,其中说:“为了抉择真理,我们应当回去;为了国家民族,我们应当回去;为了为人民服务,我们应当回去;就是为了个人出路,也应当早日回去,建立我们工作的基础,为我们伟大祖国的建设和发展而奋斗。”回国后,华罗庚进行应用数学的研究,足迹遍布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用数学解决了大量生产中的实际问题,被称为“人民的数学家”。

这难道不是爱国的表现吗?

当然,也有不爱国的事例如:有些中国人在外国生活或旅游时,做出一些不文明的举止,他们不知道这丢的不止是自己的脸,更是国家的脸,因为他们在外国就象征着自己的国家。

这样的人难道爱国吗?

今天,我国已步入新的历史时期,加入世贸组织使我国与世界各国的联系更加密切,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将面临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更需要我们不断弘扬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只有这样,中华民族才能重振雄风,为人类文明与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做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我们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正确认识祖国的历史和现实,增强爱国的情感和振兴祖国的责任感,树立民族自尊心与自信心;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高举爱国主义旗帜,锐意进取,自强不息,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真正把爱国之志变成报国之行。今天为振兴中华而勤奋学习,明天为创造祖国辉煌未来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书籍简介

《闪闪的红星》是作家李心田创作的中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70年。

《闪闪的红星》写的是红军长征北上抗日以后,留在当地的一个红军后代的孩子——潘冬子的艰苦历程和斗争生活。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回忆的方法,围绕潘冬子和汉奸胡汉三的斗争展开叙述。从1934年至新中国诞生前夕,前后共15年,潘冬子由一个淳朴、天真的苏区儿童逐步成长为一个自觉的解放军战士。

该小说反映了红军长征北上抗日后,江西革命根据地人民继续对敌斗争的故事。语言朴素流畅,故事性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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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潘冬子的爸爸潘行义是赤卫队长,随主力红军北上抗日。妈妈也为红军做事,并参加了共产党。后来,仇人大土豪胡汉三反攻回柳溪了。在一次执行任务中妈妈牺牲了,冬子寄养在宋大爹家。冬子想爹,盼望游击队早日来接他。这天,他独自进山去找游击队,不料却遇见了胡汉三,为掩护冬子,宋大爹被捕。胡汉三到处抓冬子,组织上安排冬子进城当学徒,冬子随赵叔叔来到茂源米店。在这里,冬子目睹了沈老板欺压学徒,往米里掺沙子坑害百姓,为发财勾结孙局长,置穷人于死地的罪行,愤愤不平。不久,沈老板宴请胡汉三,要冬子伺候。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冬子火烧胡汉三的住房,逃出米店。冬子翻山越岭,一心要到延安找爹。途中冬子走进一个村庄,和保长发生争执,被打得死去活来,多亏姚公公相救。姚公公的儿子也在延安,从此冬子就住在姚公公家,改称姨父。冬子伤痊愈后,为逃避抓壮丁,离开了姨父家,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参加了革命队伍,入了党,成长为一名革命战士。战争胜利后,回到家乡,亲手抓住土豪胡汉三,为妈妈报了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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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李心田,江苏睢宁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华东军政大学。历任部队速成中学教员,前卫话剧团创作室主任、副团长。中国剧协第三、四届理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57年开始发表作品。1979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国家一级编剧。著有长篇小说《寻梦三千年》、《结婚三十年》、《梦中的桥》、《跳动的火焰》、《十幅自画像》、《屋顶上的蓝星》、《银后》,中篇小说《人的质量》、《沙场春点兵》、《蓝军发起冲击》、《流动的人格》、《潜移》、《老方的秋天》及话剧剧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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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闪闪的红星》读后感20篇

第1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100字

今天我看了《闪闪的红星》,觉得里面的潘冬子非常了不起,那时生活条件那么艰苦,他一边学习,一边还要和敌人斗争。特别是他失去了妈妈,还那么坚强,我特别佩服他。

潘冬子和我差不多大,感觉我比他幸福很多,我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都比他好,可有时我还不珍惜,想想真是不应该,读了这个故事还让我明白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千万个革命者用鲜血换来的,很不容易。

新学期要来了,我决定改掉以前的坏习惯,好好学习,做一个好学生。

第2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200字

我读了《闪闪的红星》这本书,它是说红军和国民党的军队打仗的时候潘冬子的爸爸出去打仗,潘冬子的妈妈牺牲了,他英勇杀敌成为了红军战士。

我读了这本书的感想:读了这本书,我要向潘冬子学习他的机智、勇敢、不怕苦、不怕难,真是个小英雄啊!特别有一句话说明了红军的英勇:天是房,地是床,野菜野果当干粮;不怕苦,不怕难,红军战斗在高山上。我要学习红军不怕困难的精神和乐观精神,在生活中我遇到困难也要乐观的对待。

今年是建国六十周年,新中国是无数个像潘冬子这样的英雄用鲜血换来的,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第3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300字

在这个国庆长假中,我和妈妈一起看了一本关于祖国的书——《闪闪的红星》,就在毛主席建立的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出了一位勇敢的少年——潘冬子。这年秋天,毛主席领导的红军在与国民党的战斗中夺取了井冈山,并赶走了在这里作威作福的地主胡汉三,使得在这里的百姓都过上了好日子,而潘冬子的爸爸当了红军,妈妈也入了党。

严冬来临,许多红军的领导人因为嫉妒开始排挤毛主席,使红军没能在国民党的第五次围剿中取得胜利,被迫放弃了毛主席建立的革命根据地井冈山。潘冬子的爸爸在临走时送给了潘冬子一个礼物,它就是那一颗闪闪的红星。

后来,潘冬子母亲为了保护井冈山的人民不被地主胡汉三陷害,给活活烧死在了一间茅屋里,于是他成为了了一名红军战士,誓为母亲报仇雪恨,勇敢地和游击队一起与敌人做斗争。

第4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500字

《闪亮红星》是一本书,人物形象生动,感情简单强烈,情节清晰,冲突激烈,语言生动简单,风格鲜明。它生动地描绘了为祖国而战的英雄,讽刺了背叛祖国的叛徒和流浪狗。闪亮红星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在闪亮红星的照耀下,潘冬子积极参与了对敌斗争。为了掩护村民的撤退,潘冬子的母亲勇敢地死去了。潘冬子目睹了她的死亡,变得更加坚强。他在战斗中摧毁了吊桥,切断了敌人警卫团的后方,迫使敌人投降。他巧妙地把盐变成水,躲开敌人的搜索,把它交给游击队。他和春亚子向游击队发送信息,击沉了敌人的粮船,摧毁了敌人的山地搜索计划。他冷静而机智地处理了胡汉三的许多狡猾的测试和审问,最后仇恨地砍死了胡汉三。他有效地配合了游击队对窑湾镇的军事行动。这场战斗赢了。1938年,坚持在江南打游击战的红军游击队,奉党中央之命,为抗日战线做准备。潘冬子戴上闪亮的红星,成为一名真正的红军战士,加入了红军,踏上了新的征程。

遇到困难时,我们应该像冬子一样,不怕困难,不累。正如古语所说:困难就像泉水;如果你强大,它就弱小;如果你软弱,它就会强大。困难不是不可克服的。可怕的是缺乏信心。

我们现在很开心,因为父母都爱我们。与冬子相比,我们有明亮的教室、桌椅。我们爱我们的同学和老师,但是我们不珍惜他们。冬子认为冬天是暂时的,而春天是永恒的。我们需要这种精神来学习。无法学习的感觉是痛苦的,但是我们不知道我们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我们也应该学习他不屈不挠的精神。

在党的精心关怀下,我们的小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了。我们应该按照党的意愿,努力学习,将来为祖国服务,成为祖国的脊梁,为祖国的事业而努力奋斗。

第5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600字

红星,一个来自于1931年的词语,它似乎与我们很遥远,其实也与我们很近。红星,是红军的标志,也是每一位共产党人的血脉,更是红色人民的心灵。至此,让我们一起探究这闪闪红星的故事。

1931年,那是一个美好的春天,因为中国共产党,江南根据地迎来了主力红军。潘冬子还只有7岁,在砍柴时听到那远方的枪声,知道红军来了,灿烂的笑容便在他的脸上绽放开来。连一个7岁的孩子都对红军如此的欢迎,这种军民鱼水情,让这部电影非同一般。

眨眼间,潘冬子已经9岁了。红军根据地创建也有两年了。可好景不长,蒋介石发动的第五次“围剿”使得中央红军陷入囧态。而左倾路线使得中央红军被迫撤离了柳溪镇。开始长征。在这漫漫的过程中。潘冬子的妈妈英勇就义,可恨的土豪老财胡汉三封了山,不让人带任何粮食上山,红军战士需要盐。读后感·在那颗闪闪红星的照耀下,潘冬子积极参加斗争,他在战斗中破坏了吊桥,巧妙的用沾湿盐水的外衣。把盐送进了山里面,勇敢的砍死了睡梦中的胡汉三,有力的配合游击队攻打姚湾镇的行动。为红军革命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最后终于戴上了那颗闪闪的红星,成为了一名真正的红军战士。

红军最艰苦的时候,有那么一首《映山红》歌,鼓励边区根据地的人民。“夜半三更哟,盼天明。寒冬腊月哟,盼春天。若要盼的呦红军来,岭上开遍呦映山红。”由此可见,红军的影响力和重要性!

潘冬子那活泼、机智的形象至今影响着我们青少年,让我们在潘冬子的精神鼓舞下,刻苦学习,要拼搏,就要不断奋斗,才能获得成功!

如今,改革开放已经让我们迎来了美好的春天。我们国家现在是民富国强。我们要珍惜胸前的红领巾,让他像红星一样闪闪发光!

第6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800字

《闪闪的红星》的作者是著名儿童文学家李心田。小说写了主人公潘冬子成长和参加革命的故事。1934年红军长征北上抗日,离开柳溪去了延安。潘震山(小名冬子)的父亲潘行义参加红军去了延安。父亲临走时送给冬子一颗用红布包好的红五星,后来这颗红五星就成了冬子思念亲人的信物,以及不怕牺牲参加革命的精神支柱,闪闪的红星照耀着他去战斗。潘震山是个苦大仇深的孩子,在冬子 7岁时,他爸爸的腿被白狗子的枪击中;9岁时,他爸爸去了延安,他的妈妈当了新四军,为了保护同志,不幸被柳溪的大恶霸胡汉三抓住,被火活活地烧死了。这样的现实在潘冬子的心里留下了深仇大恨。尽管冬子还年幼,可是爸爸、妈妈的血在他身上奔流着,他立志要做爸爸、妈妈那样勇敢,不怕牺牲的人。每当他想念爸爸妈妈的时候,他就拿出红五星来看看,就好像看到了爸爸妈妈。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延安地。潘冬子决定去找他的父亲,在寻找过程中,他多次被坏人抓住,又逃出来。他又游过了长江,在筋疲力尽的时候,是红五星给了他力量,他想到了一定要找到解放军,找到爸爸,终于坚持了下来。为了给妈妈报仇,他参加了游击队,他也曾用大火烧过胡汉三,但没烧死。敌人三番五次的攻击冬子,都被好心人救了过来。在红五星的伴随下,经过15年的努力,潘冬子协助游击队攻下了柳溪,他也亲手把大恶霸胡汉三杀了,为妈妈报了仇。柳溪太平了,潘冬子成了解放军, 虽然他没有找到父亲,但红五星就好像父亲一样时时在他身旁。闪闪的红星照耀着他继续去战斗。

潘冬子一家都是伟大的、勇敢的,他们不畏艰辛,不怕牺牲打日本侵略者,打恶霸地主。尤其是潘冬子,他小小年纪就经历了那么多的艰辛。他特别勇敢,他敢用自己手无寸铁的身躯去阻止那些有刀有枪凶恶的敌人的人。我敬佩他们,决心要向他们学习,等我长大了, 一旦有人来侵略中国,我就要把愤怒的子弹装进抢膛,让枪喷射着愤怒的火焰向敌人射去;我还要把仇恨装在刺刀上,让刺刀闪着复仇的寒光刺进敌人的胸膛。不过,我现在最要紧的是就是多读书,读好书。还有就是要锻炼好身体,这样才能够一旦国家需要我的时候,我就能为国家出力,就能红星照我去战斗。

这就是我读了《闪闪的红星》这本书的感受。

第7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900字

我的家里有着一个大的书柜,里面存放着许多种类的书籍,有冒险类、有笑话类、有漫画类、还有历史类……我常常坐在书架下看书,这些书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也使我懂得了许多的知识。今天我又想看书了,爬上书柜找书看。看什么呢,找着,找着,突然我发现,在书柜的一个不怎么起眼的架子里,摆放着一本我从来都没有的看过的书。我把他从书架上拿了下来,仔细看着封面。封面上盖着一层薄薄的灰尘,隐隐约约能看见标题是《闪闪红星》。我觉得这题目蛮有意思的,就用袖子把那层灰尘擦掉,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叫潘冬子。7岁时,他的爹爹潘行义参加了红军,北上抗日了。而柳溪村的胡汉三横行霸道,每天带着几个手下挨家挨户的刮钱、刮物、刮粮食。这天胡汉三来到潘冬子的家里,结果被潘冬子咬了一口,他痛恨在心。第二天晚上,胡汉三带人来潘冬子的家里,想把潘冬子抓起来,但是潘冬子在他母亲的掩护下逃跑了。潘冬子的母亲被抓,她什么也不说,最后牺牲了。潘冬子在街上流浪,好心的宋伯伯收养了潘冬子,并给潘冬子取名叫宋震山。胡汉三知道了潘冬子在送老头子的家里,便把宋伯伯抓了起来。孤苦伶仃的潘冬子为了生活来到米店。他发现米店的沈老板是个不折不扣的坏商,他不但往米里面塞沙子,还抬高米价。不久沈老板和已经投靠日本的胡汉三搭上关系,冬子在胡汉三的睡室里放了一把愤怒的火,可惜没把胡汉三那走狗烧死。后来冬子被好心的姚公公收留,在姚公公的帮助下,冬子长大了他离开姚公公,向北前行寻找自己的爹爹。经过了种种磨难之后,终于成了一名自己梦寐以求的解放军战士。当他回乡时,正好赶上了逮捕胡汉三,冬子冲到最前面,勇擒胡汉三,最后胡汉三死在了正义的脚下。

我看了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心里无限敬佩潘冬子的机智勇敢。在我们生活中虽然没有胡汉三,但是却有像他一样的坏人,当我遇到坏人坏事的时候,也要像潘冬子一样不向坏人低头,面对坏人,机智勇敢的应付,保护好自己。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更是来之不易,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应该加倍珍惜。如今,没有了战火纷飞、硝烟弥漫。我们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是在父母、学校和社会的呵护下成长,没有经过任何艰难困苦的磨练,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在我人生的道路上,将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和挫折,我都要勇敢面对,勇往直前,永不放弃!虽然我现在不能像潘冬子一样保家卫国;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努力学习、学好本领把着祖国从发展中国家建设成发达国家,同样是保家卫国。

第8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

一颗小小的红五星,陪着潘震山度过了童年,陪着他慢慢成长,陪着他走过了一段段艰辛路程……它不是一颗普通的红五星,它见证着潘震山的成长,它见证着潘震山成为解放军的全部过程,它是一颗闪亮的红五星,一颗耀眼的红五星!

在潘震山(冬子)七岁那年,他的父亲(潘行义)就参了军,离开了他。他的`母亲也为了掩护队友死了,只剩下他一个人。还好,父亲临走时留给他的那颗红五星还在,给了他希望,使他重新拾起信心,走上了寻找父亲,寻找解放军的路。不管是胡汉三的追捕、沈老板的刁难,还是黄胖子的记仇和痛打,都没有留住他前进的脚步,都没有动摇他坚定不移的决心。在他的不断努力和民众们的不断帮助下,他找到了解放军,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

看完这本书,我热泪盈眶。我为冬子那英勇牺牲的母亲难过,为那些被“皇军”压迫、压榨的平民百姓伤心。凭什么?凭什么让这些侵略者,让这些叛国的狗腿子压在我们身上?我的心里也和冬子一样燃起了一种冲动,一种想上阵杀敌的冲动。我告诉自己,我不能哭,因为,坚强是战胜困难最好的武器。

回想以前,我总是因为菜不合口味而感到不满。可冬子呢?吃的是糙米,是剩饭。我总是没走多久就喊苦喊累。可红军们呢?走了两万五千里之远!想到这些,我感到惭愧。我们是革命先烈们的后代,他们行,我们为什么不行?他们能做到,我们为什么不能做到?那都是被娇生惯养宠出来的,我们应该学会自立,学会坚强。

记得刚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我就一下子被吸引住了。我在期待的同时还有着些许疑惑:这闪闪的红星代表着什么?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这闪闪的红星,代表着人类的美德:正直、善良、友爱、诚实;代表着中华民族的美德:勇敢、勤劳、坚毅、自强;更代表着共产主义的美德:民主、平等、创造、自由。这些美德,将在我们心中永远流传。

那颗耀眼的红五星,将永远在我们心中闪烁。

第9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

它像灯塔,引我前行;又像号角,催我奋进,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做一个新时代的接班人。

今天,我怀着感恩的心读完了《闪闪的红星》这本书。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诉说着一个个英雄的传奇。我仿佛听到了一首首无悔的生命赞歌,看到了一代代相传永不熄灭的火种。

一封封书信,用至真的文字,传达出至真的情感。有对父母长辈的愧疚,有对妻子的不舍,有对子女晚辈的期望,有对朋友的共勉。在中华民族存亡时刻,在祖国需要他们的时候,这些热血青年离开了家园,放下了亲情、爱情、友情,选择了革命豪情。

当黑暗来临时,光明并不曾远去。邓中夏、向警予、恽代英、吉鸿昌、高君宇、陈潭秋这些青年用自己鲜红的血滴凝固成了明亮的星星,照亮了革命前行的道路。用自己的血肉之躯筑起挽救民族危亡的钢铁长城,捍卫了民族尊严,用不折不挠,坚忍不拔的信念,铸就了伟大的民族精神。

看完这本书,我心潮澎湃。原来我们今天美好幸福的生活,是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我们要无比珍惜。当遇到困难和危险的时候,我们要像沙文求那样不畏风浪,做飞度大海搏击鱼雁的鹞子;在遇到失败或挫折时,我们要像张炽那样坚持到底,这些都是事业成就的母亲;在学习的道路上,我们要牢记潘琰的嘱咐,读书要像细雨一样,一点一滴的浸入。

啊,这本书就是我心中的一颗闪闪的红星,让我时刻不忘自己肩负的重任。它像灯塔,引我前行;又像号角,催我奋进,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做一个新时代的接班人。

第10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故事书《闪闪的红星》,我很受感动。我敬佩潘冬子,他机智勇敢,还参加了儿童团,为老百姓站岗放哨,不让‘白狗子’进村。他还放火烧地主胡汉三,还砍他一刀,胡汉三死了。

有一次,他和宋爷爷去给红军送盐,通过敌人的封锁线,敌人查的紧,潘冬子机智的想了一个办法。跑到小河边把盐搞化了浸在棉袄里,到了红军住的地方,把棉袄用水泡一下,把咸水放在锅里烧,水干了盐就出来了,红军吃了盐就有劲打鬼子了。

我看了这本书后很受教育,革命前辈用生命换来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能在和平的环境里安心学习,我感到非常幸福,我要学习潘冬子的勇敢和机智,一定努力学习取得好成绩。

第11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

大家知道,“要想胜利就不能靠等,要去奋斗。”这句话是谁说的吗?哈哈,你们肯定不知道吧,这是《闪闪的红星》中吴大叔说的一句话,这话,常常在我耳边回响。

《闪闪的红星》这本书主要描写儿童团员潘冬子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在闪闪的红星照耀下,由一个儿童团员成长为一名红军战士的故事,看了这本书后,潘冬子的形象在我的眼前时时浮现。

其中一些精彩部分令我难以忘怀。在一个冬天的夜里,寒风吼叫,周边一片漆黑,可冬子的房间还亮着灯。原来,吴大叔还在灯下为冬子一针一线地缝棉袄。这时,门被推开了,走进一位站岗的战士,他一进门就发现冬子睡在稻草铺成的床上,身体冷得缩成一团,便脱下自己的棉大衣,轻轻地盖在了冬子的身上,而自己的身上只穿了一件单衣,就回到了岗位上,迎着刺骨的寒风笔直地挺立着。熟睡的冬子逐渐暖和起来,等他醒来,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棉大衣,一切都明白了。

第12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

读到这精彩部分时,我不由地陷入了沉思。那时候,红军为了打敌人,救穷人,风餐露宿,条件非常艰苦,可他们还是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冬子在这个革命熔炉里得到了锻炼,成熟起来,他深深地懂得这种革命的友爱。

我也特别敬佩冬子的妈妈,她在敌人的威逼下仍然坚贞不屈,为了掩护陈钧叔叔,牺牲了她年轻的生命。

潘冬子那活泼、机智的形象至今影响着我们青少年,让我们在潘冬子的精神鼓舞下,刻苦学习,要拼搏,就要不断奋斗,才能获得成功!

第13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潘冬子少年时期的故事。在柳溪镇,红军走了,英雄少年潘冬子和母亲留在敌后,坚持战斗。为了掩护同志,母亲壮烈牺牲。红星闪闪,山花遍野,在党的教育下,潘冬子在残酷的斗争和磨练下终于长大了!他带上了父亲留下的保存多年的闪闪红星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

潘冬子那坚强的毅力和不屈的精神让我想起了抗震救灾小英雄林浩。在汶川5月12日的大地震发生时,汶川县映秀镇渔子溪小学二年级学生林浩同其他同学一起迅速往教学楼外转移,还未跑出,便被压在了废墟之下。此时,身为班长的林浩非常沉着,他在下面组织同学们唱歌,安慰因惊吓过度而哭泣的女同学。经过两个小时的艰难挣扎,身材矮小而灵活的林浩终于自救成功,爬出了废墟。但此时,林浩的班上还有数十名同学被埋在废墟之下,9岁的林浩没有像其他孩子那样惊慌逃离,而是又镇定地返回了废墟,将压在他旁边的两名同学救了出来,交给了校长。在救援过程中,小林浩的头部和上身有多处受伤,他却一点也不怕痛。

我和他们比起来,真是“无地自容”。他们和我年龄相仿,在危险面前表现出勇敢、坚强、乐观、自信。而我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不懂得体谅父母,替父母分忧,事事要父母替我操心。读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在家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例如:洗衣服、叠被子、洗碗。在学校要爱劳动,要帮助同学,遇到困难或危险要坚强、乐观。我要把潘冬子、林浩等英雄人物作为我的榜样,学习他们每一个人身上的优点。

第14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

我读完《闪闪的红星》这本书,知道了要学习潘冬子那种勇敢、不怕死,用乐观去面对生活这种精神。为了报仇想尽所有的办法,面对小鬼子,哪怕失去生命,也永不放弃。他只要有一口气在,都会去用快乐来迎接生活。

潘冬子的勇气感动了我,最后潘冬子的付出真的换来了回报,在以后的生活中,只要有潘冬子的那种精神,才能把事情做成功。长大后,为国家效劳,为国家做出自己的一份奉献。如果每个人都献出一份爱,那国家就变得更加美好,更加繁荣,更加可爱。

在那颗红星的照耀下,在潘冬子的努力下、学习下,终于拥有了一颗属于自己的闪闪红星。红星对于潘冬子来说,意味着幸福、力量和满山遍野映山红衬出的春天……

在以后的生活中,要学习潘冬子的那种精神,长大后,做一名了不起的大人物。

第15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

《闪闪的红星》这本书讲述潘震山在父母的影响下在白色恐怖中成长与斗争的生活。

潘震山的父母都是英勇的红军和光荣共产党员。但是他的妈妈在战斗中牺牲了,他的爸爸随军战斗去了,这几件事情给幼小的潘震山撒下了革命的种子,这粒小小的种子最后也发芽生根了。

我特别钦佩潘震山,他经过战火的洗礼和斗争的磨炼,成为了一名红军战士。潘震山机智、勇敢,游过汹涌澎湃的长江,曾用火烧了妈妈的仇人——对人民血债累累的刽子手胡汉三的屋子、曾协助贫苦人民能得到温饱、曾逃出可恨的遭殃军的魔掌,还曾帮助红军打掉了敌人的机枪阵地,使红军顺利歼灭了一股敌人。

我也特别敬佩潘震山的妈妈,她为革命事业做了巨大贡献,她是一位伟大的母亲,不顾自己的性命,掩护自己的同志,最后不幸被熊熊烈火烧死。在敌人面前毫不畏惧,仍然坚贞不屈,忠于党和人民。

看着潘冬子的成长环境,想想我们,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美好呀!在那个炮火纷飞的时代,潘震山机智、勇敢、聪明的男子汉还能如此刚强,不怕困难奋往向直前,令人钦佩,我们要向他们学习,争取努力报效祖国,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做贡献!

读了这本《闪闪的红星》,我懂了许多道理,我觉得人要坚强,才能不受别人的欺负,我们一起努力,为强国,富国之梦做出贡献!

第16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

在假日里,妈妈给我买了《闪闪的红星》的书。这本书深深吸引了我,在2天的时间里,我一口气把《闪闪的红星》的书看完了。

故事发生在一九三二年初科。在中国革命的红色摇篮江西,一个叫柳溪的山村里,居住着几十户贫苦人家。他们受尽了恶霸胡汉三的剥削和欺压。在村里年仅八岁的潘冬子,父亲参加长征,母亲壮烈牺牲。他在和敌人的斗争中不断成长,终于从一个倔强的小男孩变成了一名勇敢的热血少年。

最让我感动的是:冬子在江边被敌军给抓住了时,到了渡口,便把冬子绑住了。趁敌军不注意时,挣脱了绳子跑了,跳进了长江,朝对岸游去。在生命关头,他克服了寒冷、饥饿、疲劳、风浪,终于游到了北岸。 他克服重重困难,机智地与敌人周旋,在他的身上我学到了勇敢和机智。可是,我想想自己,每当老师叫我上台的时候,我总是感到胆小,不敢大声说话。

今天,我从冬子的身上学会了勇敢。我相信自己以后,一定能变得胆大。

第17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

书籍就像春雨过后的彩虹,总为生活添加色彩;书籍就像钢琴的琴键,在人们的手指下欢快的跳舞;书籍就像调味料,酸甜苦辣样样有……而在无数动人的书籍中,《闪闪的红星》最令我记忆犹新。

这本红色革命小说主要描写儿童团员潘冬子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在闪闪红星的照耀下,由儿童团员成为了红军战士。看完这本书,我有很多感想,受到的教育也很大。潘冬子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很深。第一就是潘冬子的机智、勇敢和不怕牺牲、坚信革命必胜的信念。他敢于与敌人作斗争,敢于争取革命的胜利。当时胡汉三为了阻止红军吃上生命中必不可少的盐,便封锁了上山的路,潘冬子灵机一动,用河水把盐融化了,倒在衣服里。他的聪明、机智使红军保存了体力,最终取得了胜利。

但更使我心灵震撼的还是吴大叔的那句话:“要想胜利不能靠等,要去斗!”是啊,现在是个科技发达的时代,要想实现任何愿望,都要靠我们自己去努力奋斗!虽然现在生活好了,可这些都是老一辈革命家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是值得我们永远珍惜的。就像吴大叔说的,任何事情都不能靠等,我们也是一样,成功的机会不是靠等来的。如果现在你等,他等,我也等,那我们的祖国何时才能强大呢?所以,我们必须现在就要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将来才能做个能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老一辈革命家对我们的期望!

“要想胜利不能靠等,要去斗”!同学们,让我们永远牢记这句话,我们携起手来,热爱学习,共同进步,为了祖国灿烂的未来共同奋斗吧!

第18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

前几天,我认真的把《闪闪的红星》这本书给看完了,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旧中国的腐败,使我感受到了共产党就像老百姓的亲人一样关怀自己,为穷苦前几天,我认真的把《闪闪的红星》这本书给看完了,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旧中国的腐败,使我感受到了共产党就像老百姓的亲人一样关怀自己,为穷苦人民着想,对日寇,汉奸走狗的满腔愤恨。

《闪闪的红星》这本书描述了这样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潘冬子的父亲领导游击队准备北上打仗:临走时,交给潘冬子一枚发亮的红色五角星。游击队走后,汉奸日夜猖狂,并把冬子的母亲杀害了,冬子恨不得把那些汉奸全部除掉。他从米店逃走后,他就踏上了寻找父亲的道路。几经波折后,在闪闪红星的照耀下,只要遇到困难,他就变得更加有信心,使自己坚持下去。很快他找到了解放军,不久便成为了光荣的共产党军人,跟随部队东征北站,直到全中国解放。在生活中的我,过着丰富多彩的生活。但我却不像冬子那样顽强,碰到一些困难就退缩。看完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又让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潘冬子是走在去北方的路上,而我是走在人生的道路,难免会遇到许多困难,可自己不能放弃,一定要鼓起勇气、充满信心去面对它。

时光飞逝,这些年间,新中国的成立,伟大的改革开放,“嫦娥二号”的飞天,“蛟龙号”的成功入水……这些都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的功劳,都是用鲜血、汗水、智慧换来的啊!

是共产党员们给人民带来了耀眼的光芒,取代了蒋家王朝的白色恐怖。在党的阳光下,中小学生免掉了学费、书本费,使得千千万万贫穷的孩子背起了书包;在党的阳光下,农村生活也进入了小康;在党的阳光下,高科技覆盖全国大街小巷;在党的阳光下,这位远离母亲怀抱的游子——香港、澳门终于感受到了母亲怀抱的温暖;在党的阳光下我们少先队员茁壮地成长……

我的一家几代都是光荣的共产党员,他们时时刻刻记着在党旗下宣过的誓言,遵守党的章程严守党的纪律,并为培养下一代共产党员更加努力。

现在,在我们英明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成为了东方的一只巨龙,虽然有些方面有些落后,但是在党的阳光下,我一定会更加努力学习,长大后争取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领导人民把祖国建设的更加美丽。

第19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

暑假的时候,我读了《闪闪的红星》。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潘冬子从一个七岁的孩童,在闪闪的红星照耀下,由一个儿童团员成长为一名红军战士的故事。

看了这本书感想很多,受到的教育也很大。潘冬子的形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他的爸爸随红军转移了,妈妈为了掩护其他同志壮烈牺牲了。为了查找爸爸的下落,胡汉三气急败坏的把冬子吊在树上拷打,但坚强的冬子一个字也不说。当胡汉三又要毒打冬子的时候,“红军来了!红军来了!”的欢呼声吓得胡汉三拔腿就跑。尽管潘冬子失去了母亲,但他仍坚强地与敌人战斗,把盐化成水,巧妙地躲过了敌人的搜查,把它送到了红军手里。他破坏吊桥,切断了敌人的后路,使敌人缴枪投降……他用自己的机智和勇敢帮助红军打败了敌人,取得了革命的胜利。长大后,他成为了一名真正的红军战士。

我特别敬佩潘冬子,要向他学习。学习他的机智、善良、勇敢和坚强。因为我们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是用像潘冬子一样无数先辈的热血换来的。所以,我们现在只有好好学习文化知识,将来才能报效祖国。

第20篇:《闪闪的红星》读后感

五星红旗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象征,她代表我们中国人民坚强不屈的精神,而那闪闪的红星代表着什么呢?我想它就代表着那些矗立在我们身边,永不倒下的红军战士,那些中国人民的永远的守护者!

为了了解中国的历史,寻找红军战士的足迹,根据老师的推荐,我在书城买了《闪闪的红星》这本书。一翻开书,我就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这本书讲了红军小战士潘冬子的成长历程:冬子的妈妈为了掩护革命同志而壮烈牺牲,他爸爸也随红军转移了。爸爸临走时留下了一颗八角帽上的红五星。在艰难的成长之路上,这颗红星为冬子照亮了难忘的岁月和漫漫长夜,温暖着潘冬子幼小的心灵,他坚信了革命一定会胜利,爸爸一定会回来。当花儿开满山野的时候。长大了的冬子扛着钢枪,戴着闪闪的缀着红星的帽子,走进了解放中国的队伍中。

读着读着,我仿佛也成了一位红军小战士,跟随冬子走进了革命队伍中。我们翻山越岭,踏上了两万五千里长征路。一路上我们吃草根,嚼野菜,穿着草鞋爬雪山,冻肿了双脚,但还是坚持不懈,走完了艰苦又漫长的路程,取得了革命的胜利。

读着读者,我深深地体会到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幸福。我们在家有父母长辈的关心,在校有老师的呵护。这一切都是红军战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是中国人,一定要记住这些红军,歌颂他们,敬仰他们用自己的力量创建更美好更亮丽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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