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本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第6篇】
有的人喜欢玩足球;有的人爱玩电脑;可我最爱看书,因为书能让人增长知识。
一天晚上,我做完作业,看钟:“啊,8:30了,我不能下楼去玩了。”我心想,不能下去玩就不下去玩吧,反正我正好可以看一看妈妈给我买的新书。我从妈妈买的书中找了一本名叫《五毛钱的愿望》这本书。我一看这书名,这五毛钱还能达成什么愿望呢?我就觉得这书好像很好看的样子,于是我立刻打开这本书。我仿佛像一匹“饿狼”似的,贪婪的读着,正当读完第一章时,妈妈就叫我去洗澡。等洗完了澡,我就坐在床上,一边看,一边想,后面会发生什么事呢?那个人会怎么样呢?
时间不知不觉的走到了9点钟了,妈妈忽然说:“梓豪,都9点过了,你还不睡觉吗?”我说:“妈妈,这本书特别好看,能不能让我再看一会嘛?”“不行!”并立刻关灯让我睡觉。我上床后,那书的内容就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我实在是太想看下去了,就偷偷摸摸的把书拿过来,并打开手电筒躲在被子里悄悄看。我看得津津有味,忽然,妈妈来了个‘偷袭’,我很害怕,我侥幸没被妈妈发现。于是我又继续看起来,正当我看到那个人被救时的情节,我就兴奋的大叫了声“Yes”!妈妈听见了,一进来,妈妈头上‘冒着火花’严厉的说:“你还在干嘛?如果你不想睡觉话,就立马站到门口去!”我只能乖乖的服从命令,立刻睡着。
第二天,妈妈对我说:“我昨天晚上不让你看书是因为我怕你眼睛越来越近视了,晚睡还会影响到你第二天的学习。妈妈也是为了你好。”妈妈说了这句话以后,我再也不在被子里看书了。
看书是件好事,要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看书,这是我得到的道理。
评:一个看书的小故事,最后得出了一个道理,很好!小万这段时间学习进步大,作文进步也很大!
【第7篇】
自从学过林海音写的《冬阳·童年·骆驼队》后,我便感到文中“我”童年的有趣,就想多读一些关于作家童年的故事。于是,老师为我们推荐了《城南旧事》这本书。
从那以后,我便天天盼着有一本《城南旧事》。星期六,是姥姥的生日,妈妈说,先给我买书,再去姥姥家。我高兴极了!在汽车里东张西望,终于可以得到梦寐以求的《城南旧事》喽!
车停到新华书店门口,我一蹦一跳地进了门兴高采烈地问阿姨:“阿姨,这儿有卖《城南旧事》吗?”“小朋友,书已经卖完了。”阿姨平静地回答。“卖完了?”我不太相信地又问了一遍。“恩。”阿姨肯定的回答是我出乎意料的。我就像一个打了败仗的士兵,垂头丧气地离开了书店。
“没事儿,大不了到别的书店买嘛!又不是只有这一个书店!”爸爸妈妈的安慰使我的心里又燃起了希望。
就在这时,我们看见了一家教育书店,这里会不会有呢?我一边祈祷,一边迈进了书店。一个大姐姐走过来,和气地问我:“小妹妹,买什么书呀?”“我买《城南旧事》,有吗?”我小心翼翼地问,生怕没有。“恩……我找找,可能卖完了。”
翻了一阵后,却还没有见到《城南旧事》的影子。“看来真是卖完了。”可看到我失望的样子,姐姐又仔细翻了一便,终于找到了最后一本《城南旧事》。看着那黑色的封皮,我的心终于从嗓子眼跳了回去。
“看你这么喜欢,就给你便宜便宜吧!”付了钱,我如获至宝地捧着书跳上了车。
来到姥姥家,我一遍遍地读这本书。渐渐地,我好像也回到了天真美好的童年时光,含着棒棒糖,天真地问妈妈:“,骆驼是不是无家可归?它可不可以来我们家做客呢?……
【第8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就爱在书的道路上漫步,在书的天空中翱翔。从小,就有许多“书的故事”伴随着我,在我的脑海中荡起一片片涟漪。书是这么千方百计地企图接近我,让我不可抗拒地和它结下了缘分。此刻,那个发生在我与书之间的故事,又再浮现脑海中……
记得那时我才三、四岁,连自己的名字还不会写,但已经学着看书了。当时我在读漫画《三毛流浪记》,书中将三毛的悲惨童年描写得淋漓尽致,让我彷如身临其境。读着读着,我越发着迷于书中的情节了。
看完《三毛流浪记》的那天晚上,我这个小屁孩失眠了!我躺在小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睁着大眼睛,苦思冥想着几个问题:如果我们家很穷,爸妈会不会把我卖掉?即使没把我卖掉,那父母死去以后,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又该怎么活?会不会像三毛那样露宿街头,每天过着失魂落魄的生活?这天晚上,我不停做着噩梦,梦中全是我被抛弃后的悲惨场面。那一切,仿佛全是真实的事情,这更增加了我的恐惧感,让我时不时被惊醒,冒出一身的虚汗。
第二天,我耷拉着脑袋走出房间。妈妈见了,抬起我的小脑袋,见我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便问:“一诺,怎么了?”“我……”我终于忍不住了,扑倒在妈妈身上嚎啕大哭,狠命地发泄出心中的疑问。妈妈温柔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又问:“到底怎么了?”我抽泣道:“妈……妈,如……如果你死……死了,我该……该怎么办?会……不会像……三毛一样?”妈妈倾听完我的话,“扑哧”一声笑出来,“傻孩子,妈妈怎么会丢下你不管呢?一定是看书太入迷了!不过也好,让你感受感受这种苦孩子。”听着妈妈的话,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从那以后,每当翻开这本《三毛流浪记》,都会让我回想起这件事。虽然这本书早已泛黄,书页的一角也已微微卷起,再没有当初的光鲜亮丽,但当我再一次翻开它时,仍有一种初遇的惊艳。或许这就是书的魅力吧!
我爱书,更爱看书。离开了书,我就像来到了一个没有氧气的世界。所以,我会让我与书之间的每一个故事,紧紧伴随着自己,直到永远……
【第9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就时常在书的海洋中漫游,在书的天空中翱翔,因为,我爱书……
从我刚刚踏入这个世界,妈妈就经常读故事书给我听;从我呀呀学语时,我就已经知道了《白雪公主》、《灰姑娘》和许多童话故事,它们一直陪伴我走过这段懵懂时光。
记得有一次,我拿着一本书坐在马桶上大便,肚子早已拉空,可我就是迟迟不出去。为什么,那还用说吗?我早已沉醉在书中无法自拔了。这可见我对书的热爱。
或许是从那时,我就注定要与书结下不解之缘。我爱书,书是我的精神食粮。我对书的热爱胜过对肯德基的渴望。在我失望无助时,是书让我重新燃起了信心;在我遇到问题时,是书帮我找到了令我心满意足的答案。在《三国演义》中,我领略到了诸葛亮的足智多谋与运筹帷幄、曹操的阴险毒辣多疑善变以及其它各大人物的飒爽英姿;在《红楼梦》中,我更是体会到了古代仕女的千娇百媚,还感伤于她们剪不断理还乱的情爱纠葛;在《探索》中那大千世界中芸芸众生的千姿百态更让我惊叹不已……每一次翻开它们,都有一种初遇的惊艳;一次次邂逅让我有了更深的了解与认识,我对它们更加爱不释手。
有多少个这样的时刻,我在书的航道时孑然独行,但却不知道远方的终点在哪里;有多少个这样的时刻,我为自己能读懂那文字而欢呼雀跃;有多少个这样的时刻,我在昏暗的灯光下,捧着一本本名著,如饥似渴地阅读着,与主人公的命运同喜共悲……
有多少个这样的时刻,我无法一一告诉你们,人生中有许多美好的味道是无法用语言描述的。但是我知道:我爱书,更爱看书。我会让这种美好的感觉一直牵引着我成长,让书我和之间的故事写满我的人生,直到永远……
【第10篇】
书是人类灵魂美丽的体现,书是永不磨灭的纯洁,书是高尚的伟人,书是真理殿堂中最傲气的花朵;书……
书,一直是人类的瑰宝和真理的天使,可是在我身边它又会变成各种各样的味道,让我哭笑不得。哎,让我从中选出最经典的“酸甜”来给大家分享吧!
酸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女孩,这一天,我在家里认真地看着«傲慢与偏见»,非常投入和享受,看不懂的字、词、句、段我就在旁边做上记号;优美的词、句、段我便摘抄到记录本上,正当我忙得不亦乐乎时,家里电话不合时宜地响起,我不耐烦的接起电话,正想发火时,电话里传来了我的好朋友何婷宇热情的永远高八度的声音:“老张,我们去小区玩吧!”“啊?那个……,我不太想去……”,我吞吞吐吐地说。“走吧走吧”她恳求道。“可是我还没看完书呢!”,我下定决心说道。“什么!哼,看来书比我重要对不对?再!见!”说完,她挂断了电话,我拿着电话,心里有一丝酸涩……。
甜
今天是期末模拟语文,我正在奋笔疾书,突然,我停了下来,看着一道分值很高的课外积累。题很难,但是我心里却一阵窃喜。为什么呢?因为书的馈赠,我都看过!我拼命忍住窃喜,开始继续奋笔疾书。那一次,我第一名。我十分高兴地接受赞赏,心里充满了对书的感谢……。
这就是我于说的“酸甜”,它让我明白书的好,也让我更深刻的体会书中自有黄金屋的深刻含义,我暗暗发誓,一定要多读书,让自己更有内涵,更加幽默。当然,我们也需要健康的体魄,我也要做到适量放下书本参加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为能更好的学习奠定基础!
评:蕊馨这篇作文构思很有新意。再仔细看看,还为大家介绍了她的读书方法。爱读书还要会读书,这才能写出“ 书中自有黄金屋”这样的句子。表扬!
【第1篇】
书籍,于我来说,已是密不可分的一部分。书是良师,更是益友。它会陪伴着你走过一生的时光,它会让你受益匪浅,成为那个最完美的自己。和一本书的故事?呵,太多太多,简直是数之不尽,几乎天天都在上演。但问起唯一能够令我感慨万千、记忆深刻、在脑海中挥之不去的是什么,我的答案却仅有一个……
时光倒回四年前。那时的我不过二年级,却无比钟爱阅读,每个星期总有一整天的时间会泡在书店或图书馆里,不吃不喝看上十几个小时的事常常发生。几乎每次都要待到人家关门了才会不情愿地离去,站起来才发现自己的全身都麻木了。
故事发生的地点,在省图书馆。小小年纪的我在少儿阅览室里漫无目的地闲逛着,寻找着,蓦然间,我发现了一本隐藏在众多厚书里的不起眼的书籍。也许是上天的故意安排,我竟然破天荒地把它取了出来。然后,我看见了两个字----“简·爱”。它没有华丽的封面,没有厚厚的书壳,书有一些陈旧,可以看得出上了些年头,是几十年前的那种纸质封面。内心有股力量促使着我翻开这本毫不出众的书籍。刚一打开,便有一股如今再也感受不到的油墨香味扑鼻而来。我深吸一口气,不禁感叹,真好闻!整本书的纸张全是油性纸,一摸,便知是本老书。
那时的我还浑然不知《简·爱》是本世界名著,直到许久以后张在课堂上介绍它的时候,我才知道,突然十分自豪自己这么点大就认识了它。图书馆里的那本书,勾起了我强烈的阅读愿望。找到一个角落坐下,我看起书来。起初我只是想要简单了解一下故事大概,因为才8岁的我实在对这类大孩子看的书提不起太大的兴趣。然而,没一会儿,我却发现,自己已经情不自禁地被这本书的内容、文字深深吸引。我很难想象那么小的我是如何使自己静下心来,阅读这本并不适合我去看的厚书,更无法想象,我竟然因为太期待后面的内容,所以在图书馆里待了一整天,将它啃完。犹记得当时在读书时,我的心也随着剧情的发展起伏不定。我如此投入地看一本书,会为男女主人公的命运而感到悲伤,第一次在阅读时感到揪心,从而把眉毛皱得紧紧的……等我将整本书读完时,我才猛然发觉,偌大的阅览室里只剩我一人。虽说书我已看完,但我却一点也不满足,所以将它借回了家。
那段时间,是我最疯狂的一段日子。做事速度竟然加快了许多,每天回家后第一件事不是写作业,反而是读《简·爱》。现在回想起来,才发现我对它的爱已近乎疯狂。几乎每日我都要将整本书重温个两三遍,不厌其烦。可借阅的期限越来越近,最后,我万分不舍地将它归还给了图书馆,天知道我多么想要将它占为己有!那之后的日子,我也曾再次进入图书馆寻找它,但任凭我怎样努力,它也没有出现过。也求着给我再买一本《简·爱》,也找别人借过许多本,可我发现,它们始终没有我当年看过的那一版本深入人心。翻译不如它,内容不如它,再也找不回那本书带给我的震撼……如今回忆起它,想起的不是什么自由与平等,这些对于当年的我来说太过于深奥,一直停留在我记忆深处的,永远都是简·爱的顽强和她与罗切斯特至死不渝的爱情。
这是我和《简·爱》之间的故事,它让我对书籍的喜爱更上一层楼。我可以毫不犹豫地说,我爱它!这么多年,我却从未遗忘过这本带给我震撼的书籍。它已经铭记在了我的心中,永生不忘……我真的好希望,在未来的某一天,我可以在一层布上了灰尘的书架上,再次遇见那个最初的你……
【第2篇】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一步一步从天真烂漫走向成熟,书籍越来越成为我们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们从书籍中获取知识,我们从书籍中学会做人的道理。我们不停地读书、借书、购书、藏书,在这期间一定发生过一件令你印象深刻、感慨万千的事情吧!下面就来看看我与一本书的故事吧!
去年的某一天,我百无聊赖地躺在床上,发着呆。不知怎的脑子里突然回忆起了前段时间看过的一本书,名叫《鹰计划》,想起了这本书的精彩情节,心里有种再看一遍这本书的冲动,我立马坐在床上,细细回忆着那本书。哦,那本书是别人借我看的,可我不记得是谁借我看的了,于是我决定在星期六到图书馆去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借到那本书。
星期大早,我就在图书馆开馆后赶到了图书馆门前,刷了借书卡后便走进了偌大的图书馆,一边走一边回忆着那本书的简介。这本书讲述了的侯天在值日中倒垃圾的时候,偶然遇见了二年级的一位小,王紫云。王紫云请求侯天帮忙救她的,后来又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这本书的情节跌宕起伏,挺好看的。如果没记错的话,那本书是蓝色的,书也不是很厚很大,先凭这几个特征找书吧!我先走向第一排的书柜,一本一本飞快地看着,接着又蹲下来看最底下一排的书,哪一排都不放过。一个书柜看完了,我又走到另一个书柜前翻看,看到符合这几个特征的就仔细看看是不是,每次都满怀希望地看,可又只能失望地再找别的书。就这样我看了好几个书柜,全都以失望告终。就在我决定要放弃时,我又鼓励自己:说不定那本书就在下一个书柜里,那这样放弃不是太可惜了吗?于是,我又坚持继续找书,直到找遍了整个图书馆的书架。我累得坐在图书馆的椅子上休息一会儿,休息了几分钟之后,我又重新燃起了希望,决定再找一遍找不到就回家。我站起来,走到书架前,重又开始了地毯式搜索。这时,我看到了一本符合特征的书,看得眼花缭乱的我觉得又不是,但还是仔细看了一眼,看了一眼后,我睁大眼睛再仔细瞧瞧。真是老天不负有心人,我居然找到了,我克制住自己激动的心情,用自助借书机把这本书借回了家,回家的路上,我十分高兴!
一回到家,我就开始认真地看这本书,一个小时后,我满意的合上这本书,回味着精彩的情节……
和一本书的故事。有书籍的生命是精彩的,是丰富的,是充满乐趣的。书籍不仅可以开拓我们的眼界,还能增长我们的知识,更能提高我们的水平。书籍就像一把钥匙,可以打开智慧宝库的大门;书籍就像一叶扁舟,带我在知识中遨游;书籍就像一根魔法棒,让我痴迷。我和这本书的故事让我印象深刻!
【第3篇】
书是知识海洋一朵美丽的浪花,书是知识长河中一颗璀璨的明珠,书是打开知识宝库的一把金钥匙。
“快来看书!”“不看书就学不到知识!,来看书!”妈妈又开始“咆哮”了,我最讨厌的就是看书了啊!我喜欢和们一起玩耍,我可不想看成近视眼书呆子呢!可我没办法,只好无奈地跑过去和妈妈一起看书。妈妈看得津津有味,而我却看得很不耐烦,最后干脆不看了,我一会玩玩这个,一会看看那个,时间终于到了,对于我而言,像是过了长长的几年,我终于又可以玩了。
有一次,妈妈给我读了一篇故事,听完后,我差点哭出来,这篇故事太感人了,我好喜欢,想到里面有许许多多感人的故事,决定要把这篇故事读完,过了一个星期,这本合订集已经被我看完了,不知不觉中,我渐渐地开始看书了。
我的朋友送了我几本杨红缨阿姨的《笑日记》,虽然我只看了几章,但觉得这本书不仅语句优美生动,而且充满童趣和想像力,写了笑与地包天还有老老鼠的种种趣事。我看得如痴如醉,好似来到了另一个世界里,我感受到了爱的力量,明白了许多道理,知道了很多知识。看书时,我仿佛和现实世界断绝了关系,这种奇妙的感觉使我爱上了看书。我已经看了好多杨红缨的书。现在我又在看沈石溪的小说,这些书不仅教会我们的种种知识,还告诉我生活中要学会团结,要有一颗带着爱的心。我还看了一些国内外的小说,都让我如痴如醉,浮想联翩。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我一定还会看更多的书。
评:你是个心思细腻的孩子,认真感受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你能写出更多好作文!
【第4篇】
她是一把金钥匙,帮你开启智慧的大门;她是一只美丽的小船,载你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她是一位睿智的裁判,把你带到快乐的起点站……猜一猜,她是谁呢?对,她就是我的好朋友——书。
星期六,我和妈妈来到观音桥新华书店买书,我们走着走着,突然,我被一整排花花绿绿的书所吸引,我叫妈妈买完练习本就回家,自己一个人在书店里看书了,我随手拿了一本《父与子》的书津津有味的阅渎起来。
转眼间,一个下午过去了,这时我的脚有些麻木了,我不得不用一只脚来相互交替站着看,过了一会儿,看见周围的小朋友越来越少,我一看时间,己径是六点多钟了,急忙买了《父与子》回家去了。
坐在车上,我望着窗外觉得无聊透了,便又拿起《父与孑》看了起来,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秃头的大胡子和一个留着刺猬头的淘气小孑所发生的故事,书中的情节太有趣了,有的令我浮想联翩,有的使我捧腹大笑,还有的让我泪落如珠呢!我看呀着,哎呀!坐过站了,我急忙下车,蹑手蹑脚地回到了家。
到家以后,己是八点多钟了,闻到厨房飘过来的香味,我己饥肠辘辘,便狼吞虎咽地吃了吃饭。
吃过饭以后,我便飞快地跑向书房去看我的《父与子》,但是只看了一会儿,妈妈便说:“快去睡觉,都这么晚了还在看书”,这时我洗漱完毕,极不情愿的睡觉去了。
我关了灯,在床上趟着,一点睡意都没有,满脑孑想的都是书中的情节故事,这时我的脑孑里一条想看书的妙计油然而生,我小心翼翼地起床来,开着台灯看《父与子》去了,我一字一字地慢慢咀嚼,一句一句地慢慢品味,一页一页地慢慢欣赏,看了又看,贪婪地读着,这时我看了一下闹钟,哎呀!十点多钟了,我才悄悄地关上灯睡觉去了。
我记得一位伟人曾经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是呀,只要多读书,你一定会获得成功。
评:作文完成速度快,内容也很棒!
【第5篇】
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我洗漱完毕,准备上床睡觉。可我怕黑,不敢闭眼。我用被子蒙住头,可无尽的黑暗仍向我袭来。我慢慢地转头,望向四周,仿佛有无数的恶魔向我聚拢。一霎那间,我感觉无比寒冷。我往旁边一推,只听“砰”的一声,白色的门一下子关上了。我向后退着,就像看见一只巨大的蜘蛛向我爬来似的,我撞到了墙(桌子)。我的手不听使唤地抖动起来,按到了一个冰冷的按纽,我一缩手,可是迟到了,桌上的一个东西照得我睁不开眼。啊,是灯,灯亮了!
我借着灯光,用仍在抖着的手,伸向那一排早已“挤得满满”的书,随手抽了一本出来。
我立刻沉迷在书中。书像一个巨大的守护神,抵挡着恐惧。我会随着书中的主人公一起悲伤、一起欢乐;一起流泪、一起大笑。我一字一字地咀嚼,一句一句地品味,一段一段地欣赏,一页一页地享受着……我脑子里忽然闪过一念:一只缓缓爬动的蜗牛。对啊!我又有灵感了,我提笔便写。
我从二年级就开始写的《小蜗牛旅行记》中的主人公“小蜗”就在这个漆黑的夜里随着我手中的书来到我的脑子里。这一次,我让“小蜗”落到了“失忆峡谷”,一只“小憨”唤醒了“小蜗”的记忆,它们成为了好朋友,并约定永不分开,可是有一天,“小憨”……
我写啊写啊,终于写完了。我伸了个懒腰,随手又拿起一本《意林》,当我读到“你这人的妻子和孩子的生命都在我的手上,把读心器给我吧!”“不,我宁愿和读心器一起消失,也不会向你这个坏人妥协!”的时候,泪水顺着我的脸颊流下来。
我抬起泪水充溢的脸看钟时,吓了一跳:凌晨4点了!
我再次爬上床睡觉,睡得死死的。一觉醒来,天已大亮,早上10点整。想起昨天晚上的《小蜗牛历险记》,不禁笑了起来。
书,让我战胜了恐惧;书,给了我写作的灵感;书,给了我快乐!
评:“ 书,让我战胜了恐惧;书,给了我写作的灵感;书,给了我快乐!”这就是小黎想表达的主题。作文极具感染力,赞一个!
【第11篇】
书,好似一块有着无穷力量的磁石,把我们一家深深地吸引住了,让我们无法自拔。
“吃饭了!快点儿过来!”每次听到这个声音,我就会假装没有听见,继续津津有味地继续看书,一直等到妈妈走过来一把夺走我手中的书,方才罢休,便匆匆地走向饭桌,然后狼吞虎咽地吃了饭,又拿起书,继续津津有味地继续看起来。我几乎每天都这样,因为我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书对于我来说,就像饭一样,每一天都不能少。
我的家人也很爱读书,我们常常一起读书,这几天,我酷爱看人物传记一类的书。一天,我照样一吃完饭就拿起一本厚厚的《李隆基传》开始看,不一会儿,爸爸也走了过来,坐在沙发上,因为它很喜欢军事,于是拿起一本《孙膑传》开始看,过了一会儿,妈妈洗好碗走过来,看见我们和爸爸都在看书,于是,她也拿了一本书,挨着我们坐了下来,因为她对《晏子使楚》这个故事中的主人公——聪明的晏婴很感兴趣,所以就看起《晏子传》来。我们都静静地坐着,谁也不打搅谁,如饥似渴地读着书。就连灯下飞过来一只蚊子,我也舍不得放下手中的书去取驱蚊液,此时,我仿佛已穿越时空来到了唐朝华丽的宫廷中……这倒好,小蚊子饱餐一顿后,心满意足地飞走了。时间滴答滴答地溜走了,当我感到脖子酸痛时,转了转头,不经意间瞅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才发现已是下午五点过,原理来,我们已经在书的海洋里遨游了四个多小时。这时,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手中的书。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对于我来说,读书就像吃饭和睡觉一样重要,甚至超过了它们。所以我愿与书相伴一生。
【第12篇】
有人说书是他的生命,一天不读;生命就没有了光泽;有人说书是他的家,因为书给了他温暖;有人说书是他的朋友,因为失败的人可以从书中找到让他前进的动力。然而,在我心里,书,却是我永恒的导师。
在一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回到家后我便开始津津有味地翻阅起来,可是我当时年少无知,连读都读不清楚字,更别提看这种书了,首先书的名字,就被我认错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被我“翻译”成了《田尔摩斯探案集》我心里想:这书的名字可真新奇呀!于是,我就这样带着许多的错别字勉勉强强地被我读完了。
到二年级时,我又拿起这本书来看,却仍有许多四字词使我疑惑不解,什么意味深长啊!潜质巨大啊!死于非命啊!等等呀!我都没看懂,于是,我又像看天书一样吧书给看完了。
到了,我又上了一步台阶,我觉得自己所积累的词已经够读这本书了,于是,我拿起来又看了起来,可这时我有疑惑福尔摩斯为什么这样做,他明明知道犯人是谁却又不说出来,于是一个大大的问号一直打在我心里。
到了小学,我又把这本书拿起来看,可正当我以为自己真正读懂时,我又疑惑了……
书就是这样,每当我心中对某个部分打了问号时,到了后来张总会解决,然后疑惑问题又出现,直到现在我还在摸索这本书的真正意义,书就是我永恒的导师。
评:也许有会说这不是模仿4课课文嘛?但老师认为作文字字句句都是沈铭森自己的感受,这就是他自己的创作!
【第13篇】
最近 ,我喜欢上了一本书,书名叫《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叫小豆豆,她写了读小学时的趣事。
小豆豆读一年级时就被原来的给退学了,来到了一个叫做巴学园的新。巴学园里面的教室是用电车做的,在这个学校里,可以上午上课下午散步,可以想上什么课就上什么课。早上一进电车,想坐哪里就坐哪里,非常的随意。吃饭的时候,都要唱饭前歌,再吃山的的味道和海的味道。有些学生没有带山的味道或海的味道。校长就会把他们缺少的那样食品给他们。小豆豆和同学有一个百猜不厌的谜语,想知道的话就告诉你们:又可怕,又臭,又好吃的是什么。答案是:鬼在厕所里吃包子。哈哈……我又忍不住大笑起来。
小豆豆她们学校那么有趣,我真是非常的向往,一样的如果我们学校也这样的话,我可开心啦!但是我想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知道现实生活中根本没有这样的学校。我看到小豆豆她们夏令营时不出去,都在大礼堂里面开展各种活动。我想:要是学校或者是父母不同意孩子出去的话,我们也可以在学校里进行夏令营活动啊!我真是非常的向往,我向往有他们一样有创意的教室,电车的图书室,电车食堂……有像她们一样的老师,可以听同学说上三、四个小时的话;我还向往有像她们一样的食堂,每餐吃着山的味道,海的味道,一样的饭前歌,一样的夏令营……
小豆豆的故事永远都是那么好玩,那么好笑,如果对这本书感兴趣的话,就赶紧去看看吧!
【第14篇】
我十分喜爱看书,特别是周锐写的《幽默西游》。
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新华书店买书,我无意间发现了《幽默西游》这本书,我一翻开这本书,就对他爱不释手,死缠烂打的要妈妈帮我买。可妈妈觉得这书不能使我学到什么东西,我再怎么缠着妈妈,妈妈也不给我买。没办法,只好跟这本书说再见了。从书店出来,我忽然灵机一动,想到:妈妈不给我买,我可以用自己的零花钱买啊!于是,我一回到家,就拿出零花钱,以去家玩为借口,偷偷的坐车去书店。到了书店,我跑到放《幽默西游》的柜台上,急切地寻找起书来,找了一遍,竟没有找到,我越发急了,心里想到:会不会给人买走了呢?后来,在我想放弃的时候,终于在柜台旁的书堆找到了那本书,并用钱买下了它。
回到家里,我迫不及待地想翻开书,可是万一被妈妈发现,那就不好了。为了看书,我的脑子又开始产生金点子了。过了一会儿,我灵机一动,想到:既然不能在妈妈的视线中看书,那厕所肯定是最佳之地了。于是,我假装要大便,跑进厕所,便立刻关门,生怕露出马脚。“这下终于可以看书了。”我小声说道。我一屁股坐到厕所的凳子上,翻开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我看着看着就入迷了,甚至还把自己当做故事中的孙小圣,张牙舞爪地学起它的动作来。一下子就忘记了时间。过了好一会,妈妈突然推门而进,说道:“你好没好啊,我也要大便了。”我吓得把书扔到了地上。妈妈看见了书,立刻问我:“这书哪来的?”我结巴地说:“这……这是我……用零花钱买的。”谁叫你买的,我给你的钱是给你买这东西的吗?”说罢,便给了我一巴掌。我大声地哭了。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虽然很坎坷,但我不会放弃读书。
【第15篇】
今天,我读了一本很有名的书,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你们知道吗?对了,就是 《三国演义》它是罗贯中写的,主要是讲蜀,魏,吴三国的激战。这个故事先是由刘,关,张三人桃园结义而开始,先是由张角带领黄巾军打,打了胜仗。然后刘、关、张三人又去和吕布大战,吕布最终招架不住,掉转马头而逃,关羽国五关斩六将,先后过了东岭关,洛阳,氾水关,最终感动了诸葛亮,终于答应来辅助刘备。
有一次诸葛亮和周瑜一齐出计,还把曹操的船烧了,这是在赤壁大战时,张飞战马超,那时张飞和马超战了以百多回合,不分输赢,还是诸葛亮用计劝降马超。最后刘备曹操孙权都死了,蜀魏吴三国归晋。
当我拿到这本书之后非常兴奋,一打开就开始看,一开始看的很快,一个字也不掉,看完一章又一章忠于看第十章,我喜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我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到了晚上,眼皮也就开始打架了,但我绝不放弃,一直看到第十九章,于是我合上书去睡觉了。
到了第二天我在拿起来看,发现有一篇我们在课上学的一章,异常兴奋,看完之后,果然不赖,我又继续看,才知道老师为什么让我们看课外书,因为看课外书对我们有好处,而且还可以加深书上的知识,所以我们读书是必不可少的。
【第16篇】
书,大家是并不陌生的,它会让人陶醉享受,也会使人沉迷于此。总得来说:书,是我们的好伴侣,不管是休闲娱乐,还是读后写作都少不了它。
说到我喜欢的书,我还是算得上是个小小小的“书迷”,但是我最喜欢沈石溪所写的动物小说。内容精彩而又丰富,把这所有的动物都写得活灵活现。我总是能够在我休闲的时间中待在属于我的“小地盘”里愉快地度过这几个小时的光阴。它就是我看完了还想看,爱不释手的一本书——《狼王梦》。
说到这里,我就自然而然地想起了我和《狼王梦》的故事。
“今天我们学习沈石溪所写的短篇小说《最后一头战象》,请同学们自由阅读,想想沈石溪还写过哪些小说……”同学们都放声朗读着这一篇文章。到了回答问题的时候,几个同学自信地举起了他们的手。“沈石溪所写的小说有《狼王梦》《红飘带狮王》《去流浪》……”听着这位同学——梁欢嘉滔滔不绝的讲,我不禁暗自赞美道:她真的是非常了不起啊,她怎么懂得了这么多?
有一次,我去新华书店买几本课外辅导书,我正瞅见梁欢嘉正偷偷摸摸地躲在一个角落里。她在干啥呢?我蹑手蹑脚地走去,到她身边,好奇地蹭过去。看见她正在看一本小说,于是,我也伸过颈脖子,向那书页看去。霎时,我也被这小说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了。不一会儿,我的脖子伸疼了,于是,一把抢过那本书。说了你也不相信,这时,她才发现了我。
她见我突然伸出 “魔爪”,她也吓了一跳,对我说:“我还以为你不感兴趣呢,原来你也‘走火入魔’了。”我没有理会她,继续往下看。
我也不知道我看了多久,只是在伸个懒腰的时候,眼睛瞥了一下我的手表,呀,六点半了,我怎么来了这么久了?因此,我把这本书一抓,一提,一装,付钱。正想回家去。她却追了上来。
“喂!这是最后一本了,是我找到的!”
“我可是付了钱的。”
“先给我看!”
“要不我看完了,再给你?”
“快啊!”
“一定!”
就这样,我带着我的宝贝回家了。一到家,我就坐在转椅上,边玩,边转,边看。这里面的文章真是好极了。我沉醉此书,我看见了紫岚,与它的孩子们,它的后代,当上了狼王,实现了狼王梦。这狼王哪里是狼王呀?分明就是我呀!……
【第17篇】
一本书,一个人,看着优美语句,我耳旁仿佛奏响起了欢快的乐章,这欢快的乐章就像水一样在我的心中肆意地流淌。
——题记
世界无限宽阔,书籍应有尽有,犹如浩淼烟波,无垠草原,苍穹星辰,而我最喜欢的还是《意林》。
平时,上完课,一回家,写完作业,便开始翻阅起隘或崭新的或陈旧的《意林》。然后,独自一人在自己的小天地——书房里悠闲地欣赏《意林》。那一瞬间,心中无限兴奋,轻轻抚摸着、观看着,脸上露出微微的笑容。此时,我的心变得淡然自若,似乎世界万物都与我隔绝,我无声地汲取着知识的甘霖,获得心灵的慰籍。
那个星期一,下午放学后,我已早早写完作业,便迅速奔向回家之路。一到家,放下书包,便开始了我的书香之路。我重重地将房门关好,迫不及待地坐在椅子上,翻开那本崭新的《意林》,便开始品味里短小精悍的故事了。
让我记忆犹新,感动得哭了的一个小故事是:一位身有残疾的儿子,因受到朋友影响,误认为自己的生下他来是为报复,所以直到去远方的大学时,也依然不肯与自己为儿子付出一切青春年华的挥手告别……让我更理解了母亲。这个小故事不仅打动了我,还让我更加努力让自己的父母过得快乐。
小时候,我为了自己的利益与快乐,经常扯着母亲陪我一同去买玩具,母亲却总是抗拒着,满脸似乎都写满了“不愿意”这三个字。我一看妈妈那不耐烦的表情,便怒气冲冲地训斥道﹕“妈妈,为什么我一说到买东西,你就高出半截?反正我不管,你必须陪我去!”妈妈无可奈何地长叹了一声,只好被我拉了去。
一到商场,我便开始挑选着琳琅满目的商品,妈妈只能双手付钱。
现在,我再也没有训斥过自己的母亲,也没有逼着母亲陪我一起去买商品,反而越来越尊敬自己的母亲了。我每次一想到自己侮辱妈妈的情形,便惭愧不已。现在,我都能主动帮助妈妈打扫卫生,上学回家也及时打招呼。妈妈也夸我是个“小能手”。
“书中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在学习道路上,虽会有各种磨难,但《意林》却一直陪伴我走过风雨,让我在自己的世界,为梦想插上了更美丽、更有力的翅膀。
【第18篇】
“哗——哗 ——”我坐在书桌旁,手中正拿着一本《青铜葵花》快速地翻阅,发出了“哗哗”的翻书声。可是,我以前却是这样的——
“哎!无聊,全是密密麻麻的小字,我才不想看呢!可是……”
我们读五年级了,当然要多阅读一些课外书,不然到初中考的都是课外知识,我们就会被人像甩虱子一样,远远的落在后头。所以,学校就特意开设了课外阅读评比,规定我们阅读每月最少要阅读一本书,然后,在学期末进行阅读考,从而评阅读之星,我虽然心有不甘,但还是要妈妈陪我去买书。
“妈妈。”我跑进厨房叫道。
“怎么了?”妈妈放下菜刀,檫干了水问。
“我……”我停顿了一下,“我要买课外书。”
妈妈一听,大惊,说道:“好啊!不过你要看呐,你看家里的那些书都快‘发霉’了。”
我听后说:“那些都看过。”其实,有些书太旧了,我没看。
过了一会儿,妈妈和我来到了一家书店。那家店是由一位年纪较大的和一位爱拉二胡的老开的。我也来买过几次。询问了一下,老热情为我推荐起来书,《狠图腾》《克利斯朵夫》《三毛流浪记》《看见》《挪威的森林》……让我目不暇接。
“最近好多人买书,你们学校是不是规定你们买呀?”老奶奶问。
“是啊!”我边回答道边浏览翻看这些书。我发现了一本书,《青铜葵花》,书名就吸引了我,还有封面也也惹我眼。封面画有一个草坪,草坪里有两个小孩子在嬉戏打闹。再看看其他书的封面,哪本的封面都是光鲜亮丽的。但相比之下,我以为,《青铜葵花》仍略胜一筹。于是,我买下了。
回到家,我就坐进房间,尽情的遨游书的世界。可惜,好景不长,才看一两面,便又一目十行起来,囫囵吞枣的“哗哗”翻起书来。
这时,我忽然一惊,原来是爸爸进来了。爸爸手拿一只斑布袋子,身穿工作服,头发还是湿漉漉的。这不禁让我感到奇怪,就问:“爸爸,你下班了?”其实,当时我本想问爸爸“你怎么不去吃饭?”却又没说出口,换了一句。
“我来看看我的乖女儿怎么看书的呀!”爸爸的话语透露出对我的不相信,继而又说,“你看的真快呀,这就看到51面了。看书可不能囫囵吞枣呀,不然还不如不看呢!”
听了爸爸的话,我低下了头,有些羞愧。正打算从头看起,但是,动画片《奥特曼》开演了,于是,我这只小老鼠抵抗不过电视这头老猫的魔爪。然而,学校布置的课外阅读不能少,少了的话,到时怎么过老师那一关呀!于是,书和动画片都扰乱着我的心,让我一会又想看电视,一会又想看书。最后,还是书勉强战胜了动画片,我回到了房间,继续看书。
我回到房间,翻开书,这本书大概讲一个天神,青铜,不能说话的孩子和两个失去父母的青铜家领养的葵花,他们一家人的生活。而他们因为家境贫寒,这两个孩子也只好做一些活,来赚学费。我看了这本书的三分之一后,看看天色,以为才过一会儿,但看看钟却已过了近两个小时了,才发现原来这本书多么有趣。
现在,我越来越喜欢看书了,书架也由空变满。现在,我才知道那本书对我影响有多大。
【第19篇】
“哈哈哈。”我大声地笑着。“锅巴”向我走来,对我说:“你在笑什么呀!有怎么好笑吗?”
“当然。”我心不在焉地回答,眼睛正看着我手中的这本书。
以前,我从来都不看书,你一定很疑惑,现在,怎么这样爱看书了呢?这还要从说起。
“叮铃铃”,上课时间到了,我飞快地跑回教室,坐在座位上。一位年轻的女,身穿花色衬衫,戴着一副眼镜,下面配上一条牛仔裤和一双高跟鞋,手里拿着在一本书,向我们走来。她就是我们的语文老师和班主任。
她走向讲台,对我们说:“我们将要举行一个活动,写大家看书的读书笔记,明天我们就开始,中午来早点,每天都要看课外书,把书中的好词好句、作者介绍和感受写进读书笔记中,写得好的同学,学校会有奖励,大家要加油!”
等老师说完,大家在下面小声议论纷纷,对这次读书笔记的看法各有不同之处,有人认为是个好主意;有人能为不是个好的主意;也有人感到无趣。对于我来说,自然是无趣,因为我在此之前从不看书。
第二天中午,我拿出一本书,看了看上面的名字——《狼王梦》。开始感到非常无趣,但从这种无趣中慢慢地变成有趣,“削铅笔”叫了我几次,我都没有应她,还沉浸在这本《狼王梦》中。
这本书主要讲一只母狼生了一只小狼,而在一次危险当中,母狼为了救小狼最后死去了,把小狼托给了一只老狼,因为小狼看见自己的母亲为了救自己而死去,它想要做狼王。它经历了一次次困难,一次次失败,但它没有放弃,而是坚持下去,最终,它实现了梦想,成为了狼族的狼王。
看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打动了。在回过神时,我想想我的生活,我一边想一边写着我的读书笔记。“看小狼从一只失去母亲的伤痛中走向最高统治者,这是要有多大的动力,面对一次次困难、一次次失败都没有将它打败,而是坚强的面对,真是化悲痛为力量。”这是我读书笔记中我认为精彩的句子,像这样精彩的句还有很多。
在这次读书笔记比赛中,我获得了三等奖,虽然没有获得一二等奖,但是晕这也证明了我的实力。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遇到困难时,我就会想起《狼王梦》中的小狼,它激励我,鼓励我,告诉我,我能行。
书,我的海洋;书,我的财富;书,我们的;书,我的眼睛;书,我的回忆。
【第20篇】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鲁西西和水晶兔》这本书。作者是中国有名的作家郑渊洁。鲁西西是皮皮鲁的妹妹,兄妹俩是一个妈妈生的,因为妈妈一开始怀孕的时候,向爸爸提的条件,生女孩姓女方姓,生男孩姓男方姓。结果妈妈生了一男一女,所以兄妹俩就不是一个姓了。
故事是这样的:水晶兔是妹妹的玻璃兔,一天,兄妹俩在下棋的时候,水晶兔突然活了,妹妹听见有人在笑,就走过去一看,发现是自己的水晶兔,妹妹很开心,就带它去公园玩。鲁西西跟水晶兔玩捉迷藏的游戏时,不小心水晶兔被一个老爷爷抓走了,老爷爷觉得水晶兔那么特别,一定会卖个好价格。于是水晶兔被拿到黑市,在人们的手中倒卖着……最后被摔坏了。鲁西西从电视新闻里得知自己的水晶兔坏了,很伤心。哥哥皮皮鲁细心地安慰着她……
这本是我看过最有趣的书,它幽默、自然,让我感到快乐。
阅读这本书时,我仿佛就是水晶兔,开心地与鲁西西一块嬉戏;被抓后,听着老爷爷与老伴的交谈声,知道自己即将被卖,很着急;被卖时,耳边的讨价还价声;最后摔坏了!心里感受着鲁西西的难过伤心。
书是人类的朋友,我们从书中不仅能学到知识,还能找到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