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军:纪念改开40周年,应该记住这些早醒先行的小人物
在我国改革开放大业之中,邓小平、胡耀邦、万里、习仲勋、任仲夷等中央和省市领导人居功至伟。是他们,以极大的胆略和气魄顺应民意,回归常识,推动了伟大的历史转折。
但是,古往今来,民间都不乏高人。众所周知,我国的改革开放,发端于农村的“包产到户”,而且是由贫困落后的小岗村(当时是生产小队)农民为了不饿肚子自发搞起来的。他们的出发点和行为既是平凡的,也是伟大的。
然而,从时间节点上看,“包产到户”的尝试,早在20多年,就已经出现;从思想深度看,有的基层干部和农民党员,对涉及改革开放的诸多理论问题,早有精辟阐述。
(一)“包产到户”的先行者
第一波“包产到户”的尝试发生在1956年春天。当时,“合作化”运动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但“合作社”管理上的弊端已经显现,很多地方出现“拉马退社”风潮。同时,四川江津、安徽芜湖、浙江永嘉等地的一些农民自发地搞起“包产到组”和“包产到户”。(岳朝娟:《对包产到户的历史思考》,《南都学坛》,2002年9月)。其中,浙江永嘉县的“包产到户”起步早,规模大,效果好,得到一些农村问题专家的高度赞誉。
1998年,我国农村问题专家杜润生老先生到这里考察后说:永嘉是中国“包产到户”的先躯。永嘉的这次试验开创了农村生产关系自我调整的先例,是中国第一次有组织、有领导的“包产到户”试验。原国务院农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吴象说,“永嘉包产到户的失败并不是失败,它同凤阳的胜利从正反两面证明了共同的真理。”
永嘉包产到户试验的先行者们为县委领导、县委农工部、县农业局和一些区乡的干部,其中贡献突出的有三位:当时的县委书记李桂茂,副书记李云河(开始试验时任县委宣传部长),县委派到燎原社进行试点的工作组组长、亲手完成试点全过程各项工作,并写出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总结的戴洁天。
1955年冬天,30多岁的戴洁天作为县委派出的工作队队长,到潘桥集体农庄开展小社并大社,初级社升高级社的工作。工作中,他和农业社干部、社员一起,建立起“个人专管地段责任制”,使潘桥社生产管理上了一个台阶。他写出的报告《潘桥社建立个人专管地段的生产管理与劳动质量负责制的报告》,得到温州地委的肯定。
在实践中,戴洁天深感不联系产量,责任制的作用极其有限,因此他大胆提出“包产到户”的建议。
1956年5月,县委召开常委会讨论是否采纳戴浩天的建议,实行“包产到户”。在5人赞成,4人反对的情况下,县委书记李桂茂冒着政治风险,果断拍板,决定派戴洁天带工作组到一个较大的“燎原社”进行试验。
从1956年5月开始,戴洁天白天下田劳动,夜间开会研究工作。经过4个月的艰辛探索,于当年9月拿出了《燎原社包产到户总结》。这份总结从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相适应这一基本观点出发,结合永嘉当地实际情况,阐述了合作社实行“包产到户”的必要性,并详尽地写出了具体做法。杜润生老先生说,这是中国第一份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高度对包产到户进行深入、系统、科学的总结。时间虽然过去45年,但今天读来仍然感到十分亲切,富有生命力。
1956年9月17日,县委书记李桂茂毅然决定,在全县不同类型地区进行“包产到户”“多点试验。全县200多个农业社,占农户总数42%的人口实行了“包产到户”。温州地区各县也很快受到“传染”,瑞安、平阳、文成等县也实行起来,据统计,1957年春天,温州地区各县共有1000多个合作社自发、公开地实行包产到户,包括17.8万农户,占全地区农户总数15%。
在受到媒体责难之后,县委书记李桂茂与刚由宣传部长升任县委副书记的李云河、戴洁天等人商讨,写出了专题报告《“专管制”和“包产到户”是解决社内主要矛盾的好办法》,上报温州地委、浙江省委、华东局和党中央农村工作部。这份专题报告在戴洁天《燎原社包产到户总结》的基础上,对包产到户理论上的正确,实践中的突出作用,作了更加全面深入的阐述。党史专家廖盖隆同志说,“这是全面阐明包产到户责任制的第一篇论文”。 浙江省委领导曾一度表示对永嘉县试验的支持,争论也一度扩展到全国。但随着*反*右*派斗争的全面展开,争论很快演变严酷的政治批判和无情的组织处理。温州地委委员、永嘉县委书记李桂茂被定为“中右”,撤职后贬为瑞安县塘下公社管委会副主任;县委副书记李云河被打成右派分子,开除党籍,撤销一切职务;工作组长戴洁天被戴上“右派分子”和“历史反革命分子”两顶帽子,开除公职,判处管制三年。全县因参与包产到户而被判刑劳改的达20多人(陈大斌:《包产到户实践者戴洁天的遭遇》;中国青年报:《戴洁天父子的命运》)。
(二)敢于担当的“地方官”
1956年9月,面对高级农业合作化后出现的种种问题,广西环江县委通过调查研究并由常委会讨论决定,在边远山区实行“水稻三包(包工、包资、包产)到队,到组,到户,超产奖励,旱地零星作物下放到户”的经营管理办法。这种办法曾一度得到地委的肯定,但1957年,县委却被戴上瓦解农业合作社、破坏集体经济、带头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大帽子。县委书记王定被划为极右,副书记车丙寅、陈朝群被划为右派;农村部正副部长谭彦明、李坚被划为中右;全县八个区四个区委书记被划为右派,一个划为中右,全县干部中有97人打成了右派,66人被划为中右;更多的则被扣上“王定的社会基础”的帽子,被清除回农村管制劳动。后任县委书记吸取了王定的“教训”,大搞浮夸风,于1958年9月放出水稻亩产13万斤的最大卫星。环江县成为大跃进运动的重灾区(卢蒙坚:《中国包产到户首倡者王定的遭遇》)。
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使“浮夸风”、“干部特殊风”、“强迫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等极左风潮(史称“五风”)同时泛滥,使农业生产乃至整个国民经济遭到严重破坏,人民生活特别是农民生活陷入困境。
1959年2月,云南省建水县县委书记王安广到任后,给农民发还自留地、自留牲畜,开放集市贸易;将3个公社从大队所有制改为小队所有制;提出停止办公共食堂、分口粮到户、自愿参加食堂。1960年2月,王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建水县志》,转引自李若建:《“大跃进”时期的县级官员》)。
1959年5月——7月,河南、江苏、湖南、广东、甘肃、陕西等省再次出现“包产到户”。有资料显示,这一轮“包产到户”,虽然主要是农民和基层干部自发搞起来的,但在有些地方,得到地委一级干部的支持。如,河南新乡地委书记耿起昌认为,集体对农民卡得过死,剥夺了农民生产经营的自由。他提出;包工到户、定产到田、个人负责、超产奖励,把50%以上的生产队分开,按户包给家长。于是,60%的生产队重新丈量土地,出现了夫妻田、父子田、姐妹田。当年,实行包工包产到户的公社175个,占总数的72.9%(胡安全:《当代中国家庭承包的历史逻辑》(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2016年第3期)。洛阳地委第二书记王慧智也主张包产到户。当地委专门召开会议正式作出制止的决定时,王慧智仍提出留个重点“比比看”(《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256页)。
庐山会议以后,反对右倾机会主义运动在全国展开。地域广泛且得到部分中级干部支持的“包产到户”之火,只烧了一百来天,便基本熄灭了。
(三)“顶风上”的小干部
“文革”期间,“包产到户”和“自负盈亏”、“自由市场”、“自留地”并称为“三自一包”,被列为刘少奇搞修正主义的一大罪状。但农民心中的希望之火并没有完全熄灭,很多地方偷偷摸摸地搞不同形式的包产到组、到户甚至变相分田单干。
1975年,重庆市荣昌县吴家区清升公社出现严重的“右倾单干活动”。1977年,全社53个队,就有32个队下放土地1000余亩,大搞单干活动。九大队一队不顾上级阻止,先后五次私划土地近百亩,包给三个生产小组。生产队长李万玉说,“我充其量队长不当,党籍开除,就是今后砍脑壳我都要坚持个人收。”结果,他被撤销队长职务并多次遭受大会批判(周青、黄娟:《荣昌,1975年的“单干”》,《中国档案》2008年第10期)。
1978年2月15日,山西省闻喜县裴庄公社南郭大队第三生产队的包产到户和小岗村一样具有悲壮色彩。23岁的生产队长孙炳新把73亩棉田包给了19户社员。社员还签了一份秘密合同:一是谁也不能说出来,杀头也不能让上级知道;二是一定要把承包田搞好,不能让人找出毛病;三是按合同办事,年底一定要兑现。结果,尽管当年遭受了旱灾和虫害,棉花亩产仍由过去的12.5公斤增加到42公斤,比历史最高年份的产量翻了一番。当时的县委书记张世贤,一直暗中支持“联产计酬”。在听说孙炳新的事后,他立即到南郭村,对孙炳新表示支持。到1979年春天,孙炳新干脆把队里的全部土地、牲口都分给了社员。借着落实三中全会精神的东风,中共闻喜县委批转了这个队的经验,使不少生产队也实行了包产到户。到1980年初,闻喜全县有75%以上的生产队将棉花和秋粮作物联产到劳;有8%的生产队将小宗经济作物和工副业实行了大包干;有8%的生产队实行了包产到户。南郭村乃至闻喜县的做法令当时的山西省委震怒。几个月后,张世贤被安排去省委党校“学习”。同时,运城地委工作组到闻喜“纠偏”,要求各公社办学习班,批判并纠正南郭三队的做法,轰轰烈烈的改革之火被扑灭。直到1981年,新任省委书记到闻喜考察,肯定了南郭三队的做法,改革春风才重新吹绿了山西大地(张世贤:《承包之花闻喜开》,2008年10月1日《山西新闻网》)。
(四)农民思想家的命运起伏
1998年——2002年,《中国青年报》、《中国经济时报》、《南方周末》、《三秦都市报》等诸多媒体报道了陕西农民思想家杨伟名追求真理直言上书的的感人事迹。
杨伟名,陕西省户县城关公社七一大队(现甘亭镇七一村)人。1922年出生,读过3年私塾,家贫辍学。曾参加中共地下党工作,1949年2月入党,1949年5月任职副乡长,当年冬天自行脱党还乡,1957年重新入党,后任生产大队会计。
1960年——1961年,勤于学习和思考的杨伟名先后写出《关于自愿参加食堂的建议》、《应该以生产队为基础——对六十条修正草案的修正意见》、《谈关于一类物资的开放问题》等五篇文章,(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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