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丹慧:1962年新疆伊塔事件历史考察
对于1962年的新疆边民外逃事件——伊塔事件,三十多年来,无论是苏联、西方,还是中国的学术界和历史学家,由于有关档案材料的缺乏,对这个问题或未能展开比较深入的论析,或是只能通过推断进行讨论。现根据笔者与东方历史学会沈志华先生在新疆自治区和伊犁自治州档案馆查阅的材料,以及对当事人和知情人士的采访录,对此事件进行新的探讨。
一、历史根源:苏联在新疆的影响及边境问题
苏联对新疆,特别是伊犁地区政治、军事、经济、思想文方面化的影响,可以远溯至沙俄时代。早在1851年,沙皇政府就通过迫使清政府签订《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取得了在伊犁和塔城等地成立贸易圈、通商免税、设立领事馆、领事裁判权等特权,将其经济势力迅速扩展至中国新疆的天山南北。此后,沙皇政府通过与清政府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界约,侵吞了中国西部边疆的大片领土。
沙皇的军队还曾于1871年进犯伊犁,而且驻军固尔扎(今伊宁市)达十年之久。沙俄的这种侵略行径造成了新疆伊犁、塔城地区历史上的民族迁徙和分离。1881年2月《中俄伊犁条约》签订前后,由于沙俄政府的策划和裹胁,到清政府接收伊犁时,该地区13万余中国维吾尔、回、哈萨克等族居民,已有7万人左右“迁入”俄境;在1881年到1884年短短五年内,伊犁各族民众被胁迁而去者竟已十之六七,达10余万人。
由此,伊犁境内的各民族,特别是哈萨克、柯尔克孜、维吾尔等民族,与沙俄境内的一些民族形成了部族及血缘上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有着共同的语言、宗教和风俗习惯,在经济、思想和文化上保持着长期并且是极为紧密的联系。
上述这种状况,为以后苏联在新疆,特别是在伊犁的特殊地位的形成奠定了历史基础。
首先,苏联长期以来关注新疆,虽然其政策时有变化,但始终不忘对新疆,特别是对伊犁施加政治影响。其次,苏联通过发展苏新贸易和苏侨企业,不断加强对新疆的经济渗透和经济影响。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苏联对新疆,特别是伊犁,有着深厚的思想文化影响。如果说政治和经济的影响可以因政策改变而消除,那么思想文化的影响则是难以挥之即去的。苏联对新疆思想文化方面的影响,突出表现在文化教育事业上。在伊犁地区,从三区革命时期起,中小学少数民族学生所使用的教材就是苏联版本的教科书。这种情况在新中国成立后继续沿袭下来。1950年3月,时任新疆省人民政府副主席的赛福鼎参加中苏条约谈判回国途经阿拉木图时,曾要求苏方为新疆少数民族提供中小学课本。苏联即把他们的学生课本直接翻印后交给中方,而通用的苏联课本上写着“祖国是苏联”、“首都是莫斯科”等等,甚至把新疆说成是“东土耳其斯坦”。如此,新疆三区少数民族的中小学生上学伊始,实际上接受的即是苏联的国民教育。这种教材直至1958年才全部得到更换。
由于民族语言的翻译工作薄弱,民族文字的刊物极少,致使伊犁等地区的民族群众在既不懂汉文,又看不到本民族文字书报的情况下,只有去看苏联提供的大量斯拉夫文的报刊杂志。塔城地区直至1959年,还有苏联的书报、杂志68种。此外,在50年代,苏联方面还通过新疆各地的苏侨协会,利用各种手段大力宣传苏联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加强对中国边民灌输“苏联优越”的思想。苏侨协会并开办苏侨学校,建立青年夜校,组织苏籍干部学习苏联的报刊文件和国家建设的方针政策,等等,加强对苏侨青年、干部的思想控制。
如此10余年苏联教育和思想文化宣传的结果是,直到60年代初期,在全伊犁地区少数民族孩子的心目中,依然只知有苏联、有莫斯科,而不知中国是什么国家、北京是哪个国家的首都;在25岁以上的知识分子中,许多人认为“苏联是自己的祖国”,而“中国是自己的第二祖国”;在民族干部和群众中还有人说:“中国没有乌兹别克族,我是苏联人,我的党是苏联共产党,我的祖国是苏联,我要回苏联去。”这种对祖国观念混乱、淡薄的状况,致使伊犁州党政领导机构不得不在伊塔事件之后对全州进行“三一”思想教育,即宣讲“一个党——中国共产党,一个祖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条道路——社会主义”,加强对少数民族的爱祖国的宣传教育,使之理解新疆伊犁是祖国的领土,维族和哈族等民族是祖国的少数民族之一,不是苏联人;宣传祖国的伟大和做中国人的光荣。
说到伊塔事件的历史根源,还有必要说明一下伊犁地区中苏边境的历史状况。伊犁州与苏联接壤的边界线长约1500公里,在此漫长的中苏边界上,基本情况是有边无界,有边无防。
所谓有边无界,即是说在很多边境地区分界线不清,双方的人员和牲畜根据多年放牧的习惯,经常来回流动,夏天到北边,冬天到南边,历来如此。所谓有边无防,指的是在中苏边境地区中国方面长期没有军队驻防。据邓力群回忆,他在1949年8月从莫斯科到伊犁时,只需苏联驻伊宁领事护送即可,因为在中苏边境的重要通道霍尔果斯口岸只有苏方设立的边卡,而中方没有任何驻军和边境检查人员。 全国解放以后,伊犁州与苏联接壤的地区实际仍旧一直处于有边无防的状态。直至1962年伊塔事件发生时,伊犁地区只设有两个边防站和一个检查站,实际边防线仅300余公里,而且只有30%的地段可以几天巡逻一次,有的地段一周巡逻一次,有的地方则由于交通不便,缺少通讯设备,以及人员有限,巡逻不到或无法巡逻。
在这种状况下,中国方面长期以来对边境地区没有实施全面地、严密地控制,边界线上留下了许多无人管理的空隙,使边民能够经常地、零星甚至小批地自由越过边界而不被发现。另外,就伊犁州的边境居民来说,伴随祖国观念的混乱,国界观念也极为淡薄。一些边民或者出于好奇,越过国界去看看苏联究竟是什么样子;或者干脆就到苏联境内去打猎、拾鹿角;少量人员和牲畜越境的事情更是时有发生。
中苏关系紧张以后,新疆自治区方面发现,苏方自1960年6月以来积极加强边防工作,对边境全线进行实地调查勘测,增设边防哨所和兵力,加强巡逻,加高岗楼,并从数处地方越过边界向中方推进,还在毗邻伊犁地区的霍尔果斯边防站增设武装人员,每晚进行射击训练。此时,虽然新疆各边界区县也已开始调查中苏边界情况,但面对苏方的新动向,自治区也只是要求加强边卡干部和巡逻部队的政治思想工作,坚持严守边界、不越不退的原则,慎重处理一切边界纠纷和越界事件。
60年代初,由于双方都开始加强对边境地区边民越境问题的管理,除了在边界模糊地区的习惯性流动放牧外,此期真正非法越境的人只是极少数。据统计,新疆1961年全年越入苏境者共82人,苏方越入中国境内者2人,中苏双方为此会晤了154次。
在笔者所查阅的有关档案文献中,未见有关于1960年冬天至1961年4月大批民众从新疆西北部,也即伊犁地区非法越境去苏的记载。
通过追寻苏联与新疆关系的历史根源,可以看出:苏联不仅对新疆特别是伊犁地区有着深远的历史影响,而且还通过这种影响,尤其是利用苏新在民族、部族上的历史渊源及密切联系,造成了当地居民对国家、祖国认识的模糊。这就是边民外逃事件发生在新疆伊犁而不是其他地区的历史背景。而伊犁州中苏边境地区长期处于半开放状态,特别是在中苏友好时期,当地中国政府和中国居民的边防概念模糊,边境管理不善,对边民流动现象习以为常。毫无疑问,伊犁边境的历史状况以及当地居民的边界概念,是构成中国边民出走行为的一种心理因素。但是,促成伊塔事件发生的首先还不是非法越境问题,而是伴随苏联对新疆的历史影响而来,并且在新疆中苏关系中占有特殊地位的苏联侨民问题。
二、苏侨问题:造成中苏边民流动的基本前提
苏联对新疆尤其是伊犁施加影响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恢复20-30年代移居新疆的原苏联居民的国籍,同时在新疆的少数民族中间大量发展苏联侨民。而历史上形成的伊犁境内各民族与苏联境内一些民族之间的血缘联系,使得这一地区的苏联侨民及其所构成的庞杂的社会关系网,成为苏联的影响得以广泛、深入发展的重要社会基础,也构成了后来大量边民涌入苏联的基本背景。 关于新疆苏侨的来源和构成。
最初来到新疆的苏联侨民,主要有两部分人,一是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爆发后逃亡的白俄败兵和难民;一是在苏联30年代驱逐富农时期不堪忍受全盘集体化的农民。中国当地政府向这些苏侨发放了侨民证,承认其归化中国,称为归化族。战后,苏联急需补充在战争中造成的巨大人口损失。1945年11月,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发布“关于恢复旅居满洲的原俄罗斯国国民以及失去苏联国籍人员为苏联公民”的命令,并宣布此项命令也适用于新疆和上海。 1946年2月1日,苏联驻迪化总领事馆发出布告称:奉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命令,凡以前失去或被取消俄国和苏联国籍者及其子女,均可恢复苏联国籍;在中国境内的原白俄侨民,均有恢复苏联国籍的权利。此文稿张贴后,前往登记的人即络绎不绝。不久,苏联又延长入籍登记日期,特别是策动哈萨克、维吾尔和塔塔尔族人加入苏籍,并许诺加入苏籍者每月发给布匹一丈六尺,津贴若干元,还可免费看苏联电影。
此后苏联侨民人数大量增长。1945年11月,据苏联国家安全人民委员部管理局关于旅居新疆俄罗斯侨民的调查报告说,当时在新疆省居住的俄侨有2.5万人。 据中国档案记载的苏联领事馆发放的护照号码统计,1946年发展苏侨2000人,1947年即增加到13000人,1948-1949年更猛增为40000人。 到新疆解放前夕,据苏联驻伊犁领事对邓力群所言,当地的苏侨及其家属已发展至6.5万户,共20余万人。
新疆解放后,苏联仍然继续在当地的中国公民中大量散发非法苏侨证件,鼓动他们加入苏籍,并移居苏联。例如,从1958年2月8日到1959年3月6日,苏联领事馆共发放4575本侨证,其中只有15户是经过伊犁州公安局的批准的。1959年7月,仅在伊犁州的两个县中就发现有80多本非法苏侨证,一些人根本不是苏侨而是中国人,但也能得到苏侨证。 解放后苏侨人数的变化也能说明问题。1953年,新疆外事机构对全疆苏侨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伊犁地区的调查结果为,伊、塔、阿三个专区共有苏侨86757人。 1954年迁返苏侨工作开始后至1959年,伊犁州共遣返去苏132873人,其中苏侨86890人。以此言之,如果伊犁州的苏侨在此期没有发展,应该已全部遣返完毕。但根据后来的统计,1960至1963年,全州仍有苏侨11310人。
关于新疆苏侨的遣返问题。
苏联在战后积极提出恢复原苏联公民的国籍,并在各地大量发展苏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由于战争使人口锐减而造成的劳动力严重匮乏的问题。于是,在50年代初便出现了新疆苏侨回国之事。1954年4月,苏联政府单方面决定遣返在中国的苏联侨民。是月23日,苏联驻华大使馆向中国外交部提出:苏联决定自中国遣送6000户苏侨至苏联的高加索、西伯利亚、哈萨克斯坦等地开荒。外交部认为,这是一件重大复杂的政治任务,应予以大力协助。确定中国对此次苏侨回国应采取主动配合,积极协助,适当照顾,给予方便,尽快送走的方针,要求各有关部门共同协助办理,各地方成立内部的“协助苏侨回国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外事处、公安局共同抓并设立办公室。以后,自治州和各地区成立了“迁侨委员会”。
据苏联驻伊宁领事沈申自北京苏联大使馆开会回来后对中共新疆分局所谈:1954年当年,(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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