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
【篇一: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甲方骑摩托车不小心撞伤乙方后,甲方及时履行报警和救助义务,并支付了乙方就医、康复冶疗、生活补助、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45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目前乙方要求甲方一次性解决,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及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并征得处理交通事故的大安交警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18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
二、在甲方支付人民币18000元后,乙方保证今后绝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就此事再向甲方要求各种名义补助、补偿等费用,后续事宜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
三、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18000元后,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乙方承诺不再提起任何与此事相关的诉讼和仲裁,也放弃向司法机关提起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诉讼权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是双方共同协商议定,甲乙双方已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完全明白本协议内容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均对此表示理解并尊重本协议所达成目的,甲乙双方对此处理结果完全同意。
五、乙方在收取甲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同时将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病案材料、其他费用票据、各相关证件等全部交付给甲方,并保证票据材料的真实性,由此造成的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失败,乙方应双倍退还不实部分。在甲方向投保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票据等资料。
六、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立即成立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管部门存档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交管部门:
签字时间:XX年XX月XX日
【篇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
该协议书由,XXX市公安局、XXX保险行业协会联合监制。
注意事项
(一)本《协议书》所适用的交通事故是指双方以上车辆在本市道路上(含非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碰撞,且同时满足以下六项条件的交通事故。
(1)未造成人员伤亡;
(2)各方财产损失均不超过2000元;
(3)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
(4)事故车辆能够自行离开;
(5)事故当事人各方均在中山市内的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
(6)当事人各方均自愿选择并承诺共同前往同一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进行查勘定损及事故认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保护现场并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1)机动车无号牌、无机动车交强险保险标志或无检验合格标志;
(2)驾驶人现场不能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4)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5)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一方当事人逃逸的;
(6)发生事故的机动车在中山市外的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的;
(7)事故当事人发现对方有故意撞车或持有假牌、假证嫌疑的;
(8)事故造成任何一方财产损失超过2000元或造成人员伤亡的;
(9)发生事故的车辆碰撞痕迹不吻合或有其它骗保嫌疑的。
(三)发生适用当事人自行协商的道路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将车辆移至安全和不影响交通的地点,互相查验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保险凭证后,根据事故基本事实如实填写本《协议书》,自行协商事故损害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需办理保险理赔的,当事人应在现场立即向各自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撤离现场后,为逃避事故责任而故意逃离且在《协议书》上填写虚假信息的,按交通肇事逃逸处理。
(四)本《协议书》可复印使用,自行协商时当事人各自保留一份。三方以上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时,可参照本《协议书》的内容进行记录。
【篇三:关于A某和B某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
甲方:A某
乙方:B某
事故经过:
2010年10月1日时分,A某驾驶(私家车公车?)的牌号为(多少)号的(什么牌子车)?沿长(什么)路由(哪)向(哪)行驶至(什么)叉口拐弯处时,遇B某,一人骑电动自行车沿(什么)道由(哪)向(哪)经过那条路怎么走的,A某???号轿车后部(左右?)侧碰撞电动车(哪个部位),致B某(哪里)受伤,造成交通事故。该起事故后经(哪里认定)由A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现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1、甲方赔偿乙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衣物损失费、义牙更换费、鉴定费等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整。
2、本协议签订当日甲方需一次性将1000元的赔偿款全部支付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再无其他任何纠纷,乙方不得就本次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损害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4、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材料原件:
(1)B某:门诊病例一份;证明一份;出院记录三份。
(2)医疗费收据、鉴定费发票共计?张,金额为?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各保留一份,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篇四:道路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事故经过:
2007年3月31日20时30分,李来驾驶安徽省企业技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牌号为皖A11867号本田轿车沿长江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南陵路交叉口时,遇刘建国、宣晓云、刘煊赫三人沿人行横道由南向北横过长江东路,皖A11867号轿车前部右侧碰撞三人,致三人不同程度受伤,造成交通事故。该起事故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来负事故全部责任。
现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1、甲方扣除前期支付的部分医药费用另行赔偿乙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衣物损失费、义牙更换费、鉴定费等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贰拾柒万零伍仟元(275000。00元)整。
2、本协议签订当日甲方需一次性将27。5万元的赔偿款全部支付给乙方,否则自愿承担30000元违约金。
3、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再无其他任何纠纷,乙方不得就本次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损害向甲方和安徽省企业技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4、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材料原件:
(1)刘建国:门诊病例一份;证明一份;出院记录三份。
(2)宣晓云:门诊病例二份;出院记录一份。
(3)刘煊赫:门诊病例二份;出院记录一份。
(4)医疗费收据、鉴定费发票共计15张,金额为11012元。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警部门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